第六章 】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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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四条 【本办法所称》。信息化建设项—目指信息《基础设?施建设、信息—网络系统、信息资】源开发?利用、电子信息技术!应用项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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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(,一)信息基础设施主!要包括?电信传?输网、数据》通信网?、智能业务网、数】字综合业务网、【有线电?视网用于《增值业务的》设施以及卫星通【信网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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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信息网络指!以,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!。主要手段传递—信息的?。业务:处理:系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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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信息资源指在!政治、经济和社【会生活中产生的广泛!存在于经济、—社会各个领域和【部门并?可以在一定范—围内公?开的且有一》定利用价值的—信息其开发利用包括!信息的采集》、处理、交换、共享!和服务等环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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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四)信息资源的开!发利用?。指以计算机》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!手段采集、》储存、处理信息以】达到可以利用的【过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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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电】子信息?技术应?。用项目指应用于传】统产业改造等—方面的计算机应用主!要包括过《程控制、机》电一体化、计—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!(,CAD/CA—M,)、办公自动化系】统、管?理信息?系统(MIS)、】。计算机集成制—造系统(CIMS)!、企:业财务管理信息化】、,。营销资源计划管理】(E:MRP)、制造资源!计划管理(MPRⅡ!)、企业《资源计划管理(E】RP:)、建筑智能化系统!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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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第二十五》条 本办法由【市信息?产业局负责解—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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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第二十六条 本】办法自发布之日【起施行
! 襄樊—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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