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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—。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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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笫五十二条【 距离城区较远的】独立:工矿企业和住—房困难户《较,多的企业在符合【土地: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!。规划、住房建—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!按照国家《的相关规定利—用单: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!合作建?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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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—十三条 区人【民政府根《据全市统一》。。部署和?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经!济适用住房租赁试】点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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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四条 【本办法下《发后尚未销售的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!。目执行本办法—有关准入《和退:出管理、价》格管理、监督管理】等规定;已销—。售的经济适用—住房仍按原》有,规定执行此前已【审批但尚未开—工的经济《适用住房建》设项目凡不符合本】。办法规定内容的事】项应当按本办法作】相,应调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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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五十五条 本市】。东西:湖区、汉《南区、蔡甸区、江】夏区、黄陂》区、新洲区经—济适用住房的管【理参:照本:办法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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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六条 【。本办法?自20 10年1】月1日起施》行2008年9月】12日发布的—武汉市?经济适?用住房管理》办法(市人民政府】第191号》令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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