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海市食】品安:全监督?。管理行政责任追究】暂行:办法全?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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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条 》为,保证:食品安全《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的贯彻执行,【严肃追究食》品安全监督》管理行政责任,【 保障人民群—。众饮食安《。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公务《。员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行政监察法、中【华人:民共和国食品安【全,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!监督管?理,。行政责任追》究办法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《。结合我市实际制【订本办法
】
第【二条 各》市,区(含高区》、,。经区、工业新区下同!)政府(管委)和】市食品安全》委员会成员单位及】其工作人员在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】工作中应《当追:究行政责任》的适用本办法—
】。 第三《条 食《品安全?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!究坚持实《事,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有!责必问?、有错必纠、—教,育与惩处相结合的】原则
! : 第四条 —追究:食品安全监督—管理:行政:责任:的方式包《。括
】 (】一)诫?勉谈:话;:
?
》 (【二)责令作出书面】。检,查;
【
《 》(三:)通报批评》;
】 , (四)!警告;
》
】 ? (五)记过;【。
》
— (六)记大过!;
》
【 (七)降级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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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八)撤!职;
—
— (九)开除!公职
—
,
第五条】 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追究有关责任单】位,和责任人的行政【责任:
【 ,。 , 《 ,(一:)有明显过失或履】行食:品安全监《。督管理?职责不力的;—
— ?。 (二)未!积极履行食品安全】事故应急处置职责】的;
—
? 》 (三)对食品安!全事故进行隐—瞒、谎报、》拒,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!、,谎报:、,拒报、阻《碍他人报告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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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 (四)对食】品安全举《报、投诉未》及时处理《。的,;
》
— , (五》)违反行政》。许可规定发》给行政许《可文书?的;
—。
?。 (六!)其:他食:品安全?监督管理失》职、渎?职,。行为
—
,。
《。 第六条《 食品安全监【督管理行政》责任追究实》行倒查制《度发生?食品安全事故从【发生事故《的环节起溯源追查】
】 第七条 【。。需,对责任?人追究行政责—任的根据其行为的】性质和后《果给予不《同程度?的处:理或处?分
》
》 , (一)情节!轻,微、损害和影响小】或,尚未造成损害后果】的对责任人》进,。行批评教《育责令改正必—要时进行诫勉谈话】或给予警告处分;】
】 : (二—)情节较重》、损害和影》响,较大的责《令责任人《作出:书面检查通》报批:评给予记过处分;】
?
】 (三)—情节严重、》损,害和影响重大的给】。予,。责任人记《大过或降《级处:分;
】 ? (四)违!规执:法、徇私舞弊—。、严重失职》渎职的给予》责任人降级》、撤职直至开除公】。职,处分情节恶劣、损】害和影响极其重【大并涉嫌犯罪—的,移,交,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?任
】。 第八条 【。 追究行政责任按】以下规定确定—责任人并划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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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一)承—办人员超越或滥用】职权、?不履行法定职责、】违反法定《程序的由承办—人,员,承担:主要责任直接负责】的主:。管人员承担次要【责任:;
》
【 (二》)被追究行政责【任的行?为,是由直接负责的主管!。人员批准的由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—。员承担?主要责任承办人【员承担次要责—任;
! ?。。 (三)被追!究行政责任的行为是!由于承办人员隐瞒事!实、伪造证据等行为!造成的由承办—人员:承担全?。部责任;《
! (四)部!门负责?人不采纳相》关科:室,及其承办人员合法】意见:违法:作出决?定的由作出决定的】负责人承担》全部责任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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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经!集体研究、讨论【作出的决定由集【。体讨论人共同承担责!任其中对所》作决:定持反对意见的除】外;
【
, , 【(六:)监管辖区》。或监:管环节?一年内?发生两次以上重【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追!究,市区政府(》。管委)或部门主【要负:责人的责任
!
? 第九条— 市政府负责各市!区,政府(管委》)和市食《品安全委《员会成员《。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!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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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监察!机关按照管理权【。限对构成食》品安全?的,违法违?纪案件及其》涉案人员进行—查处:市,和各市区食》品安:全委员会成员单【位应当在职权—范围内?对本单位《工作人员违反—。食品安全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和制度规定!需,被追究责任的—行为进行责任追究】并将食品安全—责任追究的办—理情况和追究—结果报?同级食品安全委员】会
》。
第【十条 本办法所指!的,食品安全事故分【级按:。照威海市食品安全事!故应急预案规定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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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? 各市区应当参【照本办?法制订各自的食品】安全监管行政—责任追?究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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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二条 本》办法自?2012《年10月《28:日起施行有效期【至,20:14年10月27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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