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海市【食品安全监》督管理行《政责:任追究?暂行办法全》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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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 为】保证食品安全法【律、法规和》规,章的:贯彻执?行,严肃追究食品安!全监督管理行政责】任, 保障人民群】众饮食安《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公务员》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行政监?察法:。。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食,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!品,安全监督管理行【政责:。任追究办《法,等有关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规定—结合:我市实际《制订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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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 第:二条 各》市区(含《高区、经区、工业】新,。区下同)政府—(管委)《和市食品安》全委员会成员单【位及其工作人员【在食:品,安,全,监督管?理工作中应当—。。追究行政责任的【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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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条 【 食:品,安,全监督管理》行政责任追究坚持实!事求是、客观—公正、有责必问、有!错,必纠:、教:。育与惩处相》结合的原则》。。
】 第四《条 ?追究食品安全监【督管理?行政责任的方—式包括
】
— (一》),诫,勉谈话;
》
》 : 》 ,(二)责令作出书面!检查;
《
— — (三)通报批评;!
!。 》(四)警告;
!
】 (五)—。记过;
】。
》 (六)【记大过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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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七)降—级;
【
, ? 》(八)撤职》;
《
【。 ? (九)开除公职】
【。 ,。 第五条 有】下列情形《。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!单位和?责任人的行政责任】
【 《。 (一)有明】显过失或履行食【品安全监督》管理职责不》力的;?。
》。
, 》 : (二)未积极【履行食品安》全事:故应急处《置职责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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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对食】品安全事故》进行隐瞒、谎报【、拒报?或者授意他人隐【瞒、谎报、拒报、阻!碍他人报告》的;
! , (四)!对食:品安全举报、投诉未!及时处理的;
【
】 :。 (《五)违反行政许【可规定发给行政许可!文书的;
】
?。 【(六)其他食品安】全监督管理》失职、渎职》行为
】 ? 第:六,条 食品》安全监督管》理行政责任追—。究实行倒查制度发生!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!事故:的环节起溯》。源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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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】需对责任人追—究行政责任的根据】其,行为的性质和后【果给予不《同程度的《处理或处《分
】 【(一)?情节轻微、损害【和影响?小或尚未造成损害】后果的对责任人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!正必要时进行诫【勉谈:。话或:给予警告处分—;
! ? (二)—情节:较重、损害和影【响较大的责令责任】人作出?书面检查通报批【评给予记过处分;】
【 ? (三)情】节严重、损害和影响!重,大,。的给予?责任人记大过或【降级处?分;
】 【 (四?)违规执法、徇私】舞,弊、严重失职渎职的!给予责任人降级【、,撤,职直至?开除公职处分情节】恶劣、损害和影【响极其重大》并涉嫌犯罪的移交】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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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八条 】。追究行政责任—。按以下规定确定【责任人并划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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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)承办!人员超越《或滥用职权、—不履行法定职—责、违反法定程序】的由承?办人员承《担主要责任直接【负责的?主管人员承担次要责!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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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?二)被追究行政责任!的行为是由直接【负责:的主管人《。员批准的由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承担主】。要,责,任承办人员承担次要!责任;
! 》 (三)—被追究行政责任【的行为是由于承办】。人员隐?瞒事实、伪造证据等!行,为造成的由承办人员!承担:全部责任《;
》
》 《 (:四)部门负责人不】采纳相关《科室及其承办人员】合法:意见违法作出决【定的由作出决—定的负责《。人承担全部责任;】
】 : (五)经】集体研究、讨论作出!的,决定由集体讨论人共!同承:担责任其《中对所作决定持【反对意见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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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】监管辖区或监管环节!一年内发生》两次以上重大食品】安全:事故的追究》市区政?府(管委《)或部门主要负【责人:的责任
【
第九条! 市政府》负责各市区政府【。(管委)和》市食品?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!及,其责:。任人员的责任—追究
】 各级监察机!关按照管理权限【对构成食《品安全的违法违纪案!。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!。查处市和各市区食品!安全委员会成员【单位应当在》职权范围内对—本单位工《作人员违反食品安】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和制度规定需被追究!。责,任的行?。为进行?责任追究并将—食,品安全?责任:追究:。的办理情《况和追究结果报同】级食品安全》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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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本办】法所:。指的食品安》全,事故分级按照威海】市食品安全事—故应:急预案规《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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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各?市区应当参照本办法!制订:各,自的食品安》全监管行《政责任追究办法
】。
!。第十:二条: 本办法自20】12年?1,0月28日起施【行有效期至2014!年10月2》7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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