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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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》一条: 为?了加:强本市住《。房公积金的》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!所有者的《合法权益根》据国务院住房公【积金管理条例结【。合本:市实际情况》制定本条例
】
【第二条 本—条例适用于本市行】。政区:域内住房公》。积金的缴存、—提,取、使用、管理和】监,督
—
》第三条 本条例】所称住房公积—金,是指:在职职?工,个,人及:其所在单位按照职】工工资收入》一定比例《逐月缴存的》、具有保障性和互】助性:的职工个人长—期住房储金》
,
】 ,职,工个人缴存的住房】公积:金和职工所》在单位为职》工缴存?的住房公积金属【于职工个人所有
!
,
— ,第四条 》本条例规定为在职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】金的单?位包括下列范—围
! —(一)国家》机关、事业单—位,;
《
》 (二)!国,有企业?城镇集体《企业外商《投资:企业港?。、澳、台商投资企业!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!。城镇企业、》经济组织;
【
—。 》 (三)民办非企】业单位、社会—团,体;
! — (四)外国及【港、澳、台的企业和!其他经济组》织常驻本市代表【机构
》
— 第五条 职【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!照规定为其建—立住:。房公积金和按期【足额缴?存住:房公积金《的,权利;有查询和按】照规定?提取住房公积—金和监督住房公【积金管理的》权,利履行住房公—积金缴存义务的职】工有申?请住房公积》。金贷款用于购买、】建,造、大修自有—。住房的权利
!
《 第六条 本市!住,房,公积金的管理实【行市住房公积金【管理委员会决策、】市住房公积金—管理中心运作—、,银行专?户存储、财政监【督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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