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总则 》    】。 第一条  为【加强资金管理—严格:。控制并?规范各单位开立银】行,账户从源头上预防和!治,理腐:败遏制“《小金库”现象—的发生根据人—民币银行结算账【户管理办法(中国】人民银行令?20】0,3?第5号)—、,天津:市预算单位银—行账户?管理办法(津财库】?,2013?6—号,)及有?关规定结《合我局实际》制,定本办法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条  本办法【适,用于局属各级实行】预算管理并》与财政部门有—经费领拨关》系的:事业单位《、市内六《区市政管《理局(以下简称“预!算单位”)》 , 》    已实行企】业化管理《。、执:行企:业会:计制度的《事业单位和》属于自?收自支且《与财政部门无经【。费领拨?关系:的事业单《位暂不适用本—办法按?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!局企业单《位银行账户管理【办法执行 !    《 第三条  预算单!位应:在,国有、国有控—股商业?银行开立银行账【户不得在信托投资】公司:、财务?公司等?。各,类金融?性公司开立账户开】户银行的《选择应?坚持就近原则 !    — 第:四条:  预算单位银【行账户?的开立、变更及撤】销均实行局及—财政:。部门审批、备案制度!未经局审批同意【。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!。意开立银《行账户撤销及—变更银?行账户应及》时报局备案 【。  》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局财务(收费)【管理处负责全—局,银,行账户的《。审,批、管理和检查工】作各单位财》务科:。。(部、室)是本【单位银行《账户的管理部门【具体负责本单—位银行账户》的管理工《作 《  《   ?第六条  预算【。单,位在开?立银:行账户时必》须逐级经主》。管单位?审核同意后报—局审:批登记?报经市财政局审批】同意后方可》到开户银行》办理相关手续—;各:单位在?撤销和变更银—。行,账户后?需及时报局》。和财政部门备案 ! ?     第七条 ! 预算单位法定代表!人或负责人对—。本单位?银行账户申请—开,立、变更《、撤销及使用的真实!性、完整性、—。合规性和安全性【负,责单位办《理银行账户的—开立、变更及撤销】手续:必须由单位》法定代表人或负【责人亲自签批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