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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津市消防条例 】 —。。 (2009】年1:1月19日天津市第!十五届?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:。。十三次会议通—过) 》 : ?    第一条 】 为: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!。灾危害加强》。应急:救,援工作保护人身、财!产安全维护公共安】全,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消防法和】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!定本条例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二条  消】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!、防消结《合的方针按》照,政府统一领导、【部门:依法监管、》单位全面负》。责、公民积极—参与的原则实—行消防安《全责任制《建立健全消防—工作网络《全面推进消》。防,工作社?会化: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【条  各级人民政】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的消防工《作将消防工作纳入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计划?。。。保障:。消防工作与经—济建设?和社会发展相适应】 :。 :     市和】。区、县人《民政:府应当将《公安:消防业?务费纳入本级财【政预算并根据消防】工作发展《需要:增,加投入保障火灾预】防、扑?救和应?急救援?的,实际需要 》  —   第四条 【 市和区、县公安机!关对本行《政,区域内的消》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!并由本级公安—机关消防《机构负责《实施 【   ?  公安派》出所:。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!规定负责日》常,。消防监督检》查、开展《消防宣传教育—。。    ! 第五条  任何单!位和个人都有维【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!防设:施、预防火灾、报】告火警的义务对【发现的?消,防安全?违法行为都》有举:报、:投诉和制《止的权利 !     任何单位!和成:年人都有参加有组】织的灭火工作的义】务   !  第六条  鼓励!、支持社会》力量开展消防公益】。宣,传、火灾预防、消】防安全救助等消防】志,愿服:务活动 》 ,。     【鼓励单位和个人对】公共消防《事,业进行捐赠 【。 ?     》第七条  市—和区、县《人,民政:府对在消防工—作中有突出贡献【的单位和个人—应,当按:照,国家有?关规定给予》表彰和奖励 【。 ,  《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每年11月9【日为本?。市消防日 》 ,  》 ,  第九条》  各级《人民政府《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工!作领导职责上级【人民:政,府对下一《级人民?政府:、本级人《民政府?对所属各部门—履行消?防安全?职,责情况应当进—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考!。评落:实消防工作责—任制 ?   【  第十条  【。市,。城乡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市公安《机,关消防?机构组织编》。制,和修订?本市:消防:规划报市《人民政府审批 ! :。    《 消防规划确定【的消防站建设—。用地不?得出租?、买卖或《者,挪作他用《 —。   ? 第十一条》  :市和区、县人民【政府应当组织发【展改革、建设交通】、财政、水务—、,通信等部门根据消】防规划、国》家和本市有关规定】对,消,防站、消防供水【、消防通信、—消,。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!施进行?建设、管《理,。和维护公共》消防设施不足或者】不适应消防工作需要!。。的政府有关部门【负责增建、改—建、配置或者进行】技术改造 【。  《   ?区、:县经济开发》区和乡、镇设立的工!业园区、仓》储物流区《等区域?内的公共消防设施】应当按照国家标【准由本?级人民政府》负责建设和》管理 —    》 第:十二条  规划【、建:设交通、《气象:。、,地震、测绘、环保】、通:。信、供?水、供电、供气等】有关部门和单位【应当根据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!救或者应急》。救援任务的需要【及时、无偿向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—提供相关信息资【料 》。 :    《第十三条《。  报刊、广—播、电视《、通信、网络等【传播媒体和有关单位!应当积?极宣传?消防法律《、法规和消防常【识适时发布消防公益!广告 《 ?     》第十四条  机关、!团体、?企业、事业》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!律、法规依》法履行消防安—全职责落实逐级【消防安全责任制【和岗位消防》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!安,全 :    】 单位的法定代【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!是本单位的消防工】作第一责任人对【消防安全全面负【责   !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【。 居民委员》会、村?民委员会应》。。当履行下《列消:。防职责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一)宣传消防法律】、法规?和规:章普及消防》常识;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确定消—防安全管《理人开展消防安【全检查?消除火灾《隐,患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:三)制定《消防安?全公约督促居民、】村民遵守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?四)组织《成年居民、村—民扑:救火灾维护》火场秩序《协助调查火灾原因;!。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督促】区域内有关单—位制定落实》消,防,安全制?度 ?。  》   第十六条 】。 ,公民应当履行下列】消防义?务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遵守消防法【律、法规和规—章;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安》。全,。。用火、?用,。电、用油、用气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装修住宅符【合防火要求;—。    !。 ,    (四)爱护!公共消防设施;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五:)不乱堆、乱—放可:燃,物不堵塞公共通道】; 《 ,  ?  :   ?  (六)掌握防火!、,灭火和逃生》方法  !。   ?第十七条  除灭火!救援和消防演练、】测试外任《。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?动用消?防供水设施》 《     —。供水单位应当—对市政消火》栓进行?检查、维护》保证灭火《使用 》     第十!八条  农村道路和!村民住宅《的规划、建设应【当符:合国家?消防技术标》准 —     村庄内主!要道路应当满—足,消防车通行需要 】 》    农》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!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!公共消火栓;利【。用河流、池塘等天然!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!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!设施满?足火灾扑救需要 】 :    — 第十九条 — 运:输易燃易《爆危险品《的车辆必须进行【消防安全性能检测】  【   禁《止利用民用》建筑、地下》建筑生产、储存易燃!易爆危险品 — 》    禁止—在高层民用》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!石油气?禁止在地下建筑【内使用液化石—油气:  【   禁止在地下】建,。筑和集贸市场内【销售易燃易爆危险】品 ?   —  第二《十条  单位—和个人研制易—燃,易爆:的,新材料、新产—。品,或者:有火:灾危险性的新设备】、新工?艺的在?。交付生产、使用或者!。技术转?让,时应当?提出预?。防火灾的措施—生产、使用的—单位:和个人必须落实预防!火灾的措施确保安全!  【 ,  第?二十一条  电【器产品的安装、使】用及其线《路,的设计、敷设、维护!保养、检测必须符合!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!管理规定 】   《  易产《。生静电且《能引发火灾或者爆】炸,的场所及《设施应当采取防止】产生静电或者导除】静电的?措施 】 ,。   ?人员密集场所—、易燃易爆危险场所!、储:存可燃物《资仓库的电器产品、!。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!应当:定,期自行或者委托检】测机构进行消防安全!技术检测 【  《   ?第二十?二条:  建?设,。单,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!立、健全施工现【场消防?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!自职:责落实消《防,责任严?格,火源、电源以—及易燃易爆和可燃】物品的管理 ! :   ? 施:工现场应当》根据灭火需要设置】临时消防给》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!通道配备相应种类、!数量的消防器材 ! , ? ,   施工》。现场需要采取—保,温、养护措》施的保温、》养护材料应当采用不!燃或者难燃材料【。   】  尚未《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!设置员工宿舍— ? :     》因施工影响道路通】行的施工单》位,应当预留消》防车通道 !     第二十三!条  禁止》在,具,有火灾、爆炸危【险的场所《吸烟和使用明火因】施,工,等特:殊情况需要使用【明火作?业,的必须经《单位:负责人批准并严格】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】明火作业前》应当清除现场—可,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设!专人监护《;明火作业后应当】清理: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! 》  :  第二《。十四条?。  同一建筑由【两,个以上单位》管理或者使》用的应当书》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!全责任并确定责【任,。人对共用的》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!、建筑消防设—施和消防车通道【进行统一管》理没有明《确约定的消防安全】。责任由各方共—同承担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五条  》综合楼、商住楼和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】。。企业:应当对管理区域内】的共用消防设施进】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!通道、安全》出口、消防车通【。道畅通和消防设施】、器材完好有—效提供消防安—全防范服务 !     物业】服务企业承接物【业项目?。时,应当查验《共用消防设施—的完好状况》做好查验、交接记录!并将查验结果书面】告,知业主委员会 【 》    物业—服务:企业对搭盖违章【建,筑或者堆放杂—物占用、堵》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】、安全?出口、消防》车通道的《行为:。应当予以劝阻、制】止;:对不听劝阻》、制止的应当及时】向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、公安派出所【报,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、公安派《。出所应?当依法?予以处理 【    — ,第二:十六条?。  :学,校,、福利?院、托?幼机构?、养老机构和医院等!场所应当执行消防】技术:标,准和有关管理规定】落实消防安全—管理制?度制:。定火灾发生时婴幼儿!、学:生、:。老年人、残疾—。。。人和病人的逃生救】。助预案每年》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! ?   《。  学?校、福利院》。、托幼机《构,、,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场!所供人员住》宿的房间禁止违章】使用:明火和电热器具 】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七条》。。  公共汽车、【客运长途汽车—。、城市?轨道客运列车等公】共交通?工具应当按照国家和!本,市有关规定配—。备消:防,器材和?逃生:救助设施并保持【其完好?、有效 —  《 ,  公共交通工【具的:从业人员应当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!方,法在火灾等突发事】。件发生时及时采【取措施?并引导乘客疏散 】    】。 第二十八》条  下列人员必须!持证上岗并严格【遵守: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建!筑消防设施》的安装、调试—、检测人《员; ?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。)自动消防系—统操:作,人员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三):从事生产、储存、】销,售、运输易燃易【爆危险品的作业人】员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—)电焊、气》焊操作?人员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法律、—法,规规定的其他—人员  !   第二十九条】  设置《火灾自动报警—系统的单位设置自】动消防设施》的人:员密集场所和生产】、储:存、经营易》燃易:爆危险品的场所【应当按照《国家有关技》术,。标准与城市》消防远程监》控系:统的监控中心联【网提高消防安全管】理,水,平和预防、扑救火灾!的快速反《应能力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!条  市消防协会】。对消防技术》服务机构《在本: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!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!理市:消防协?会应当?建立健全各项—自律性管理制—度制定执业准则【。规范技术服务活动发!挥行业组织的自律】作,用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一条? , 市公安《机关:消防:机构和有《关部门对《消防技?术服务机构及其【消防技术服务活动】实施监督管理— 《 , ,    消》防技术?服务机构依法设立】后应当向市公安【机,关消防机构备案 !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《二条 ? 消防技术服务【机构应当依照法【律、法规、消防技术!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!委托进行《消防技术咨询、【消防设施检测、消防!安全监?测、消防安全评估、!电气消?防安全检测等—消防安全《技术服务并对服务】质量负责《  【  : 第三十三条  各!级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消防组织》建设:根据经?济社会发展的需【要按照国家规定建】立多种形《式的消防组》织 :  — , ,。 公安消防队—、专职消防队的建立!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!定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—四条  依》法应当?建立专职《。消防队的单位—可以采取一个单位】自建或者《多个单位联建—等,形式组建《所需经费由组—建单位共同承担【    !。 专职消《防,队,的,建,立应当报市公安机关!。消防机构验收 】 《    《专职:。消防队的撤销及【其负:责人的调整应当向市!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备案 — 《。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五,条  志愿消防队应!当定期进《行灭火训练掌握防】火、灭火知识和消防!器材使用《方法能扑救初期火灾!。 —。    第三十六】条  任何》人发现火灾应—。当立即报警并—讲清起火地点、起】火单位等有》关情况 】     消防【队接到火警必须立】即赶赴火灾现—场救助遇险人员【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!。   【  在紧急》。情况:下公安消防队指【挥员可以《决定强行排除妨【碍消:防车(艇)通—行或:者影响灭火救援行】动的障碍 》  —   ?发生:火灾的单位或者【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如实提供火!灾,现场情况《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七条  《单位专职消防队【、志愿消防》。队,参加扑救外单位火】灾所损耗的燃—料,。、灭火剂《。和器材、《。装备等?由火灾?发生地的乡、镇【人民政?府或:者区:、县人民政》府给予补偿志愿消】防队员?在,工,作,时,间参加扑救》。火灾的其所在单位】不得扣发工资、【福利 》  《   第《。三,十八条?  鼓励金融—机构将有关单—位的消?防安全信息纳入社】会信用体系》 《 :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九《条 : 违反?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《由公:安机关消防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!逾,。期不改正的处五千】。元以上三万》元以下罚《款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)!研制易?燃易爆的新材—料、:新产品?或者有火灾危险性的!新设备、新》。工艺在交付生产、使!用或:。。者技术转让时未【提出预防火灾措施】的; ?。 ?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人—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!爆危险场所、储存】可燃物资仓库—的电器产品》、线路和导除—静,电设施不按》规定:进行消?防安:。全技术检测的 】 :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?条  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有下列】行为:之一的由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《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,改正的?处二千元以上三【万元以下《罚,款并对其直接负【。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。他直接责任》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!元以下罚款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施!工,现场未根据灭火【需,要设置临时消—防,给水设?施、:临时消防车通—道或者未配备相【应,种,类、数量的消防器】。材的; 》     】 , ,  :(二:)施工现场采取【保温、养护措施【保温、养《护材料未采用不燃或!者,难燃材料《的 ?  》   第《四十一?条  违反本—条,。例规定学《校、福利院、托【幼,机构、养老机构和】医院等场所供人【员住宿的房》间违章使用明—火,和电热器具的—由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处警—告或者五百》元以:下罚款?  【   第四》十二条  违反本条!例规定故意隐瞒或】者提供?虚假火灾现场—情况的由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!警告:或者一千元以—下罚款 【     第四十!三条:  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的工作人员滥】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私?。。舞,弊的应?当给予?处分;?。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—。 , :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四条  《本条例自2010年!3,月1日起施行—。2005《年7月19》日天:津市第十《四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二》十一次会议》。通过的天津市消防】条例同?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