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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消防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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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—9年11月1—9日天津市第—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》第十三次《会议通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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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条《 , 为:。了预防?火灾:和减少火灾危害【加强应急救援工作】。保护人身、财产安】全维护公共安全根】据中:。。华人民共和国消防】法和: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合本市实—际情况?制,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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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【 消防工《。作贯彻预防为主、防!消结合的方》针按照?政府统?一领导、部门依【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!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!原则实行消防安全】责任制建立健—全消防工作网络全】面推进消防工作社】会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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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三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负《责本行政区域—。内的消?防工作将消防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展计—划保障消防工作【与经济建《设,和社会发展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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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市和区、县人民政】府应当将《公安消防业务费【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!根据消?防工作发展需要【增加投?入保障火灾》预防、?扑救和应急救援的】实际需要
】
《 第四《条, 市和区、县公安!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!的消防工作》实施监督管理并由】本级公?安机关消《防机:构负责实施
】
— ,公安派出《。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!关规定负责日—常消防监督检查、开!展消防宣传》。教育
】。 第》五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?有维护消防》安全:、保护消《防设施?、预防?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!务对发?现的:消防安全《违,法行为都《有举报、投》诉和制止的权利【
《
》 ,任何单位和成年人】都有参?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!的义务
! 第六条 】 鼓励、支持—社会力量开》展消:防公益宣传、火【灾预防、消防安【全救助等消防—志愿服务活动
【
【 鼓励单位和个人!对公共消《防事业进行捐赠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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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七条 ? 市和?。。区、:县人民政府》对在消防《工作中有突出—贡献:的单位和个》人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规定给】予表彰和《。奖励
!。 第八条 【 每年11月—9日为本市消防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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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!各级人民政府—应,当依法履行》消防工作领导—职责:上级人民政府—对下一级《人民政府《、本级人民政府【对所属各部门—履行消?防,安,全职:责情况应当进行监】督检查并定期考评】落实:消防工作责任—制
《
?。 : 第十条 【市城乡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市: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组织编制和修订】本市消防规划报市人!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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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消防规划—确,定的消防《站建设用《。地不得出租、买卖或!。者,挪作他用《
!。 第十一条 — 市和?区、县人民政府【应,当,组织发展改》。革、建设交》通,、财政、水务、通信!等部门根《据消防规《划,、国家和本市有【。关规定对消防站、】消防供水、》消防通信、》。消防装备《等,公,共消防设施进—行建设、管理—和维护公共消—防设施?不足或者不适应【消防工作需》要的政府有》关部门?负责增建、改建、】配置或者进行技【术改造
【
: : 区、县经济开】发区和乡、镇设立的!工业园区、仓储【物流区等区域内【的,公,共消防设施应—当按照国家标准由】本级人民政》府负:责建设和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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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规划、!。建设交通《、气象、地震—、测绘、《环保、通信》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等有关部《门和单位应当—根,据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执行火】灾扑救或者应急【救援任务《。的需要及时、无偿】。向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提供相关【信息资料
】
《 , 第十三条 报刊!、广播、电视、通】信、网络等传播【媒体和有关单位应当!积极:宣传消防法》律、法?规,和消防常《。。。识适时发布》消防公益广》告
】 , 第?十,四条 ? 机关、团体、【企业:、事业单位应当遵】守消:防法律、法规依法履!行消防?安全职责落实逐【级消防安全责—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!责任制保《障消防安全
—
】 单位的《法定:代表人或者主要负】。责人是本单位—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!人对消防《安全全?面负责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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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【条 居《民委员会、村民委】员会应当履行下【列消防职责
】
《 (一!)宣传消防法律、法!规和:规章普及消》防常识;
》
【 (二】),确定消防安》全管理人开展消防】安全检查消》除火灾隐《患;
】 ? (三【)制定消防安全公】约,督促居民、村—民遵守;
】
【 (《四,)组:织成年居民、村民扑!救火灾维护火场秩】序协助调查火灾原】因;
》
】 , (五)督促区】。域内有关单位—制定落实消防安全】制,度
! 第十《六条 ? 公民?应当履行下列消防】义务
》
! (一)遵守消防!法,律,、法规和规章;
】
】 》(二)安全用火、】用电、用油、—用气;
】
: : (三)装!修,。住宅符合防火要求】;
—
: 【(四)爱护公—共,。消防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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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【不乱堆、乱放可燃物!不堵塞公共通—道;
【
? : 《(六)掌握防火、】灭火和逃生方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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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《。 ,。。 除灭?火救援和消防演【练,、测:试外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擅自动】用消防供水设施【
【 , , 供水单位应当对】市,政消火栓进行—检,查、维?护保证灭火使用
!。
《 ? 第十八条 农村!道路:和村民住宅的规划】、建设应当》符合国?家消防技《术标准
《
《
村—庄内主?要道路应当》满足消防车通行【需要
》
:
农—村设有?生产生?活供水管网的应当】设置室外公共消【。火栓;利用河流、池!塘等:天然水源作为消防】水源的应当设—置,可靠的取《水设施?满足:火灾扑救需》要
! 第十九条 】运输易燃《易爆危险品》的车辆必须进行消】防,安全性能检测
【
》 : 禁止利用民【用建筑、地下建【筑,生产、?储,存易燃易《爆危险品
》
《
: 禁止在高层】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!液化石油气禁止在】地下建筑内使用液化!。石油:气
《
? 禁止—在地下?建筑:和集贸?市场内销售易燃易爆!危,险品:
! 第二十条 — 单位和《个,人研:制易燃易爆的新【。材料、新产品或者有!火灾危险性的新设】备,、,新工艺的在交付生产!、使用或者技术转】让时应当提出—预,防火灾的《。措施生产、使用【的,单位和个《人必:须落实预防火灾【的措施确保安全
!
】第,二,十一条 《 电器产《品的安装《、使用?及其线路的设计、】敷设、维护保养、】检测必须符合—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!管理规定《
《
易产生!静电且能《引发:火灾或者爆》炸的场所及设施应】。。当采取防止产生【静电或者导除静电的!措施
?
》 人员密【集场所、易》燃易爆危险场所、】储,存可燃物资仓—库的电器产品、【线路和导除静—电设施应当定期自行!或,者委托检测机构【进行消防安》全技术检测
!。
? 第二》十二条 《 建设单位》和施工?单位:应当:建立、健全施工现场!消防:安全管理制度明【确各自职责》落实消防责任—严格火源、》电源以及易燃—易爆和可燃》物品:的管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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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现场!应当根据灭火需要】设置临时消防—给水设施和临—时消防车通道配备相!应种类、数量—的,消,。防器材
!。 : 施工现场—需要采?取保温、养》护,措,施的:保温、养护》材料应当采》用不燃或《者难燃材料
—。
》 尚》未竣工的建筑物内】不得设?置员工宿《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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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因施工影响》道路通行的施—。工单位?应当预留消防—车通道
—
第】二十三?条 : ,禁止在?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!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!。火,因,施工等?特殊情况《需要使?用明火作业的—必须:经单位负责人批【准并:严格遵守安全操作】。规,程,明火作?业前应当清除—现场可燃物配备灭火!。器材设专人监护;】明火作?业后应当清理现场】消,除火灾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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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二【十四条 》同一建筑由两—个以上单位管理【或,者,使用的应《当书面明确各方【的消防安全责—任并确定责任—人对共用的疏散通】道,、安全?出口、建筑消防设】施和消防车》通道进行统一管理】。没,有明确约定的消防】安全责任《由各:方共同?承担
》
》 第二十》五条 综合—楼、:商,住楼和住《宅区的物业服—。务企业应当对管理】区域内的《共用消防设施—进行维护管》理保障疏散通道、安!全出口、消防—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!。施、器材完》好有效提供消防【。安全防范《服务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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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物业服《。务企业?承接物业项目时【应当查?验共:用消:防设施的《。完,好,状况做好查》验、交接记录并将查!验结果?书面:。告知业主委员—会
! 物业服务—企业对搭盖违章【建筑:或者堆放杂》物,。。占用:、堵塞、封闭—疏,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】。、消:防车通?道的:。行为应当予以—劝阻、制《止;对?不听:劝阻、制止》的应:当及时向《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、!公安派出所》报告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、公安》派出所应当依—法予以?处理
【
《 第二十六条 】学校、?福利院、托》幼机构、养老—机构和医院等场所应!当执行消防技术标准!和有关管理规定落】实消:防安全管理制—度,制定火灾发生—。时婴幼儿、学—生、老年人、残疾人!和病人的逃生救助预!案每年至少组织【一次:演练
】 学校、【福利院、托幼机构】、养老机构和医【院等场?所供人?员住宿的《房间:禁,止违章使用明—火和电热器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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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七:条 ?公共汽车《、,客运长途汽车、城】市轨道客运列车等】公共交通工具—应,当按照国家和本【市有关规定》。配备消防器》材和逃生《救助设施并保—持其完好《、有效
《
!公共交通工具—。的从:业人员应当掌握消】防器材的使用—方法在火灾等突发事!件发生时及时采【取措施并引》导乘客疏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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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【 :下列:。人,员必须持证上—岗并严?格遵守消防安—全,操作规程
】。
! (一)建》筑消防设施的—。安装:、调试、检测—人员;
【
! (二)自动消【防系统操作人员;】
【 —。 ,(三:)从事生产、—储存、销售、—运输易燃《易爆危险品的作【业人员;
》
】 (—四)电?焊、气焊《操作人员《;
?
! (《五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:其他人员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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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。二十九条 —设置:火灾自动报警—系统的单位设—。置自动消防设施【。的人员?密集场所《和生产、储存、经营!易燃易爆危险—品的:场所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技术标准与城】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!的监控中心联网【提高:消防安全《管理:水,平和预?防、:扑,救火灾的快》速反应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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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条? , 市消防协》会,对消防技《术服务机《构在本市《开,展消防技术服—务活动实《。行行业自律管理【市消防协会应当【建立健全各项自律】性管理制度制定执】业准则?规范技术服务活动】发挥行业《组织的自律作用【。。
— 第三十一】条 市公》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和有关部门对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!其消防技《术服务活动实施【监督管理《。。
— : 消防《技术服务机构依法】设立后应当向市公】安机关?消防机构备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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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二条【 :消防技术《服务机构应当依【照法律、《法规、消防技术【标准和?执业:准则接受委托进行消!防技术咨《询、消防设施—检测、消防安全监】测、消防安全评估、!电气消防安全检【测等消防安全技【术服:。务并对服务》质量负责
》
》。 《第,三十三条《 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,加强消防《组织建设《。根据经济社》会发展的《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建!立多种形式》的消防?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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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安消防队【、,专,职消防队的》建,立应当符合国家【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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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三十四条 【 依法应当》建立专职消防—队的单位可以—采取一个单位自【建或者多个单位联】建等形式组建所需经!费由组建单位共【同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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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
专职【消防:队的:建立应当报市公安机!关消:防机构验《收
! 专职消防队【的撤:销及其负责》人的调?整应当?向市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:备案
《
《 第三十五条! 志愿消防队应当!定期进行灭火训【练,。掌握防火、灭火【知识和?消防器材使用方法】能扑救初期火灾【
《
第【三十六条 —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当!立即报警并讲清起】火地点、起火—。单位等?有关情?。况
】 消防队接到】火警必须立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】助遇:。险人员排除险—情扑灭火灾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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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在紧急情况下【公安消防队》指挥员可《以决定强行》排除妨碍消防车【(艇)通行或者【影响灭火救》援行动的障碍
】。
发!生火灾的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向《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如实】提供火灾现场情【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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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《七条 单位专职消!防队、?。志愿消防队》参加:扑救外单位》火灾所损耗》的燃料?。、灭火剂《和,器材、装《备等由火灾发生地】的,乡、镇人民政—府或者?区、县人民政—府,给,予补偿?。志愿消防队员在工作!时间参加《扑救火灾的》其所:。在单位不得扣发工资!、福利
《
:。
《 第三十—八条 鼓励金融】机构将有《关单:位的消防安全信息】纳入社?会信:用体系?
】。 第?三十九条 —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有下列行为之—一,的由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处:五千元以上三—万元:以下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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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研制易燃!易爆的新材》料、:新,产品或者有火—灾,危,。险性的新设备、新工!艺在交付生》产、使用或》者技术?转让时未提出预防火!灾措施的;
】。
《 (】二):人员密?集场所、易燃易【爆危:险场所?、储存可燃物资仓】库的电器产品—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!施,不按规定进行—消防安?全技术检测的
】
】第四十条《 违反《本,条例: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!逾,期不:改正的处二千元以】上三:万元以下罚款—并,对,。其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处警告或】者二千元以下罚款】
【 【(一)施工现场未根!。据灭火需要设—置临时消防给水【设施、临时消—防车通道或者—未配备相应种—类、:数量的消《防器材的《;
【 : , , , : (二)施工—现场采取保温、养护!措施:保温、养《护材料未采用—。不燃或者难》燃材料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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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【一条 违》反本:条例规?定学校、福利院【、托幼机构》。。、养老机构》和医院?等场所供人》员住宿的房》间违:章,使用明?火和电热器具的由公!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处警告?或者五百元》以下罚款《。。
! 第四十《二,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故意隐瞒》或者提?。供虚假火灾现场情】况的由公安》机,关,消防机构《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!。下罚款
! , 第四十—三,条,。 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的工作】人员滥用职权、【玩,忽职守、徇私—舞,弊,的应当给予处分【;构成?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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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四—条 本条例自【2,010年3月1日】。起施行2005【年7月19日天津市!第十四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《一次会?议通过的天津市消】防,条例: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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