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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天》津市消防条例 【。 , : (20!09年11月19】日天:津市第十五届—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十三次会议通过)】。 , , ?  《   第《一,条  为了》预防火灾和减—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!救援工作保护人身】。、财:产安全维《护,公共安全根》。据,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!。法和有?关,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《情况制定《本条例?。。。 《   《  :第二条  消防工作!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!。结合的方针》按照政府统》一,领导、部门》依,法监管、《单位全面负》责、公民积极参与】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!责任制建立健全消】防工作网络全面【推进消防工作社会】化 : , 《  :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【各级人民政府负【。。责本行政《。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!消防工作纳入国民】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计划》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!建设和社《会发展相适应—。 》  :   市和》区、县人民》政府应当将》公安消防业务费纳入!本级财?政预算并根据消防工!作发展需要增加投入!保障火灾预防—、,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!际需要 —     【第四条  》市和区、县公安机】关对本行政区域内】的消防工作》实,施监督?管理并由《本,级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负责实施 ! ,     》公,安派出所按照国【家和本市有关—规定负责日常消防】监督检查、开—展消防宣《传教育?  【  : 第五条 》 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有维护消—防安全、保护消防】设施、?预防火灾、报—告火警的义务对【发现的消防安全违】法行为都《有举报、投诉和制】止的权利《 《 :  :  任何单位—和成年人都有参【加有组?织的灭?火工:作的义务 — 《   ? 第六条 》 鼓励?。、支持社会力量开】展消防公益》宣传、?火,灾预防、消防安全救!助等消防志愿服【务活动 —     鼓】励单位和《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!。进,行捐赠 【     第【七条  市和—区、县人民政—府对在?消防工作《中,有突出贡献的单【位,和个人应当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》。。给予:表,彰,和,奖励 【  : ,  第?八条  每年11】月9日为本》市,消防日 《   【  第九《。条  各级人民政】府应当依法》履行消防工作领【导职:责上级人民》政府对下一》级人民政府、—本级人民政》府对所属各》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!责,情况应当进行监督】检查并定《期考评落实消—防工作责任制 !     第十!。条 :。 市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会—同市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—组织编制和修订【本市消防规划报【市人民政府审批 !     】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!站建:设用地不得》出租:、买卖或者》。。挪作他用 !     》。第十:一条  《市和区、《县人民政府应—当组织发展》改革、建设交—通、:财政、水务、—通信等?部门根据消防—规划、国家和本【市有关规定对消防】站、消防供》。水,、消防通信、—消防装备等公—共消防设《施进行?建设、管理和维护】。公共消防《设施不足或》者不适应消防工【作需要的政府有【关部:门负责增建、改建、!配置或者进行—技术改造 》    】 区、?县经济开发区和【乡、镇?设立的工业园区、】仓储物流区等区【域内的公共消防设】施应当按照》。。国家标准由本级人】民政府负《。责建设?和管:理,。  【   第《。十二条  规划、】建设交?通、气象、》地震、测绘》、环保、通信—。、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!位应当根据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!灾扑救?或者应急救援—任务的需要》及,时、无偿向》公安:。机关消防机》构提供相关信—息资料? ? ,     —第十三条《  报刊、》广播、电《。视,、通:信、网络等传—播媒体和有关—单位应当《积极宣传《消防法律、》法规和消防常—识适时发《布消防公益广告 】 ,   —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!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消!防法律、法规依法】履,行消防安全职—责,落实逐级消防安全】责任制和岗位消防】安全责任制保障消】防安全 !。    《。单,位的法定代表人【或者主要负责人【是本单位的消防【工,。作第: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!全面负责 —   — , 第:十五条  居民委】员,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!履行下列消》。防职责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】宣传消防法律、法】规和规?章普及消《防常识?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二)确定》消,防安:全管:理人开展消》防安:全检查消《除火:灾隐患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制定【消防安全公约督【促,居民、?村民遵守; 】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组织成年居民!、村民扑救火灾【维护火场秩序协助调!查火灾原因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五)督》促区:域内有关单》位制:定落实消防安全制】度 : 《  :   ?第十六条  —公民应当履行下【列消防义务 】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。一)遵守《消防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,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安全用火—、用电、《。。用,油、用气;》 》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装修住宅【符合防火要》求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四)爱护《公共消防设》施; 《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五)不乱—。堆、乱放可燃物不】堵塞公共通道; !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。六)掌握防火、【灭火和逃生方法【 《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》除,灭,火救援和消防演练】、,测试外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擅自动【用消:防供水?设,。施  】   供水》单位:应当对?市政:消火栓进《行检查、维》护,保证灭火使用 】 ? ,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农村道路和村民!住,宅的:规划、建《设应当符合国—家消防技术标准【 :     】。村,。庄内主要道路应【当满足消防》。车通行需要》 《     —农村设有生产生【活,供,水管网的《。。应当设?置室外公共消火栓】;利用河流》。、池塘等天》然水:源作为消防水—源的应当设》置可靠?的取水?设施:满足:火灾扑救需要 【    】 第十?九,条  运输》。易燃易?。爆危险品的车辆【必须进行消》防安全性能》检测 】  :  禁止利用民用建!筑,、地下建筑》生,产、:。储存易?燃易爆危险品 ! ,     禁止】在高层民用》。建筑内使用瓶—装液化石油气—禁止在地下建—筑内使?用液化石油》气 —   ?  :禁止在地下建筑【和集贸市场内销售】易燃易爆危》险品: —    第》二,十,条  单位和个人研!制易:燃易爆的新材料、】新产品?或者有火灾危—险性的新设备、新】工艺的在交付—。生,产、使用《。或者技?术转让时应当提出】预防:火灾的措施》。生产、使用的单位】。和个人必须落实预】防火灾?的措施确保安全【 —  :  第二十一条  !电,器产品的安》装、使用《。及其线路的》设计:、敷设、维》护保养、检测—必须符合消防技术】标准:和有关管理规定 !     】。易,产生静?电且能引发火灾或】者爆炸的场所及设施!应当采取防》止产:。生静电或者》。导除静电《的措施 》 :    》 人员密《集场所、易》燃易爆危险场所【、储存可燃物资【仓库的电《器产品?。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!施应:当,定期自行《或者委托检测—机构进行消》防安全技术检测 】     !第二十?二条  《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:位应当建立、健【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!管理制度明确—各自职责落实—。消防责?任严:格火源?、,电源以?。及,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!的管理 【。     施工】现场应当根据灭火需!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!设,施和临时消防车通】道配备相应种—类、数量的消防器】材,   】  :施工现场《需要采?。取保温?、,养,护措施的保》温、养护材料应当】采用:不燃或者难》燃材料 》    【 尚未竣工的建筑物!内不得设置员—工宿舍? ,     !因施工影响道路通】行的施工单》位,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!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三条  《。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!炸危险的《场所吸?烟和使用明火因【施工等特殊情—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!的必须经单位负责】人批准并严格遵【守安全?操作规程明火—。作业:前应当清除现场可燃!。物,配备灭火器》材设专?人监护;明火—作业:后应当清理》现,。场消:除火灾隐患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四—条  同一建筑由两!个以上单位管—理或者使用的应【当书面?明确各方的消防安】全责任并《确定责任人》对共用?的,疏散通道、安全【出,。口、建筑消》防设施和消防—车通道进行统—一管理没有明确约定!的消防安全》。责任由?各方共同承担 !     第二!十五条  综合楼】、商住?楼和住宅区的—物业服务企》业应当对管理区域】内的共用消防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】保障疏散通道、安】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!畅,通和消防设施—、,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!防安全防范服务 ! :。     物业服!务企业承接物业【项目时应当》查验共用消防—设施的完好状—况做好查验、交接】记录并将《查验结?果书面?。告知业主委》员会 】  :  物业《服,务企业对《搭盖违章建筑—或者堆放杂物占【用,、堵:。塞、封闭疏散通【。道、安全出口、消】防车通道的行—为应当予《以劝:阻、制止;》对不听劝阻》、制止的应当及时】向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、公安【派出所报《告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、公安派》出所应?当依法予以处理【 ? ?。    第二十六】条 : 学:校、福利院、托【。。幼机构、养老—机构和医《院等场所应当执行消!防技:术标准和《有关:管理规定落实消【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!火灾发生时婴幼儿、!学生:、老年人、残—疾人和病人的逃【生救助预案每年至少!组,织一次演练》   】  学校、福利院】、托幼机《构、养老《机构和医院等场所】供人员住《宿的房?间禁止违章使用明火!和电热器具 】     【第二:十七条?。  公?共汽车、客运长途】汽车、城市》轨道:客运列车等公共【交通工具应当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】关规定配备消防器】材和逃生救助—设施:并保持?其完好?、有效 !    《公共交通工具的从】业人员?应当掌握消防—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火!灾等突发《事,件发生时《。及时采取《措施并引导乘客【疏散: ,  —   ?第二十八《条,  下列人》员,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!遵守消防安全操【作规程 》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(一:)建筑?消防设施的安装【、调:试、检测人》。员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)!自动消防《系统操作人员—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,)从事生产、—储存、?销售、?运输易燃易爆危【险品的作业人员; ! 》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四)电》焊、气焊操作人【员,; ?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:他人员 ! ,   第二十九条】  设置火灾—自动报警系统的【单位设置自动消防】设施的人员密—。集场:所和生产、储—存、经营易燃易爆】危险品的场所应当】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!准与城市消防远【程监控?系统的监控中心【。联网:提高消防安全管理】水平和预防、扑救火!灾的快速《反应能力《 ,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《条  市消防协【会对消防技术服【务机构在本市开展消!防技术服务活动【实行行业自律管【。理市消防协会应当】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!管理制度制定执业准!则规范技术服务活】动发挥行业组织【的自律?作用  !   第三十—一条  市》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和有关?部门对?消防技术服务—机构及其《消防技术服》。务活动实施监督管】理 — ,    消防—技术服务机构依法】设立后应当向—市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备案《    ! 第三十二条  消!防技:。。术服务机构应当【依照法?律、法规《、消防技术》。标准和执业准则接】受委托进行消防技术!咨询、消防设施检】测、消防安全—监测、?。消防安全评》估、:电气消防安全检测】等消防安全》技,术服务并对服务质】量负:。责,  【。 ,  第三十》三条  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消防?组,织建设根《据经济社会发展【的需要?按照国家规定建【立多种形式》的消防组《织 ?  》   公安消防队】、专职消防队的【建立应当符》合国家有关》规定 》 , :  :。。  第三十四—条  依法应当【建立:专职:消,防队的单位可以【采取:一个单位自建或者】多个单?位联建等形式—组,建所需经费由组建单!位,共,同承担 》     】专职消防《队的建立应当报市】。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验收 !    【 专职消防》队的撤销及其负责人!的调整?。应当向市公安—机关消防《机构备案 》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 志愿消防队】应当定期进》行灭火?训练掌?握防火、灭》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!用,方法能扑救》初期火灾 》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六,条  任何人—发现火?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讲!清起火地点、—起火单位《等有关情况 !     消【防队接到火警必【须立即?赶赴:火灾现场救助—。遇险人员排除险情】扑灭:火灾:    ! ,在,紧急情况下公安【消防:队指挥员可以决【定强行排除妨碍消】防车(?艇)通?行或者影响灭火救】援行动的障碍 【。    】 发:生火灾?的单位或《者个人应当向公安】机关:消防机构如实—提供火灾现场情况】 —   ? 第三十《七,条  单位》专职消防队、志愿】消防队参加扑救外】单位火灾《所损耗的燃料—、灭火剂和器材、】装备:等由火灾《发生:地的乡、镇人民【政府:或者区、《县人民政《府给予补偿志愿【消防队员《在工作时《间参加扑救火灾的】。其所在单位》不得扣发工资、【福利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八条  鼓励金融!机构将有《。关单位的消防安【全信息纳入社会信】用体系 】 ,   ? 第三十九条—  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下列【。行为:之一的由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!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五千》元以上三万》元以:下罚款 【 ,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。 (一)研制易【燃易:。爆的新材料》、新产品或者有火】灾危险性的新—设备、新《工艺在交付生—产、使用或者技术转!让时未?提出预防《火灾措施的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二)人?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!爆,危险场所、储—存可燃物资仓—库的电器《产品、线路》。和导除静《电设施不《按规定?。进行:消防安全《技,术检测的 】   《 , 第四十条  【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!安机:。关消防机构责令【限,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处—二千元以上》三万元以下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》。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!以下罚款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?),施工现场未根—据灭火需《要设置临时消防【给水设施、临时【消防车通道或—者未:配备相应种类、【数量的消《。防器材的;》。   】  : , ,  (二《)施工?现场采取保温—。、养护措施保温、养!护材料未采》用不燃或者难燃材】料的  !   第四》十一条  违反本】条例规定学》校、福利《院、托幼机》构,、养老机《构和:医院等场所供人员】。住宿的房间违章使用!。明火和?电热:器具:的由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处警告或】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!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》。二条  《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故意隐瞒或者—提供虚假火灾—现场情?况的由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处—警告: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! 《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三条  公】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的工作人员滥用职】。权、玩忽职守、【徇私:舞弊:的应当给予处—分;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。任  】 ,。  第四十四条  !本条:例自2010年3月!1日起施行200】5年:7月19日天津市】。第,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,一次会议通》过的天津市消防【条例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