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商场!消防安?全管: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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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: 为加强本市商场消!防安全管理保护【国家财产及公民生】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!法律、法规和—有关规?定结合本市实—际情况制定》本规:定
【 , : ,第二条 《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的商场除》。遵守国家《。有关消?防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外还》应遵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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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三条 本规定所!称商场是指经销【百货、服装、五金】交电、日杂》。土产、?副,食、粮油、书刊及】其他商品的室—。内场所
《
》 在本市举】办展览展销活动【参照本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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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市!。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!防安全的监督机【关市和区、县—公安:消防:监督机构具体实施】商,场消防监《。督检查、《火灾原因调查—和处理?
】 第五条》 商场法》定代表人或主—要负责人依法—对其单位的消防【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!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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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 《 (一《)贯:彻执行消防法律、法!规、:规章及有关规—定;:
【 — (二)《组织制定、落实各】项消防安《全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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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三)对从业人—员进行消防宣传教】育组织消防知识培】。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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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。 (:。四):组建专职、义务消】。防队根据本商场实】际情况制定应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】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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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五)组织维!护、管理消防器材和!消防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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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组【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!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!整改火险隐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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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。 (:七)组织《职工扑救火》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!调查火灾原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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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)》根据营业场所规模】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!险性配备专》(兼)职防火人员并!向公安消防监督机】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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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六条 》 商场?。的电工、焊接工【、易燃易爆化—学物品操作工、【专(兼)职防火人】。员、:仓库保管人员—及,从事火灾自动—报警、自动灭—。火系统?的管理、操作—人,员应经公安消防【监督机构培训考【核合格后《方,可上岗
! ? 第七条 商场】。应对从业《人,。员进:行消防知识培训并】达到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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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一)】了解本岗《位火灾危险》性、防?火措:施掌握灭《火基本方法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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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【二)发?生火:灾,时能及时报告火警】正确使用消防器材】扑救初期火》灾
! 第八条 【。商场营业场所必须】遵,。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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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一)设【置,明显“禁止吸—烟”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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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二)消火栓—应有明显标志不得】妨碍:其正常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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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三)柜?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!宽度不?小于:3米次通道的宽度】不小于2米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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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四)柜台外不—准堆放?商品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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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《敞开:售货区应保持疏【散通道的畅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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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》 :(六)疏散楼梯间】、地下商场应—选用不燃材料—进行装?修;其他允许—使用可燃《材料进行装修的应】做阻燃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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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》楼梯间、消防电梯】前室、防烟楼梯【间前室、疏》散通:道和防火《卷帘门的下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!放任何物品》;
】 》 (?八)安全《疏散门、楼》梯、:通道应设有安全疏】散标志?。和,应急照明设备应【急照:明,时间不?得,少于20《分钟:;
! (九】)每日?停,。止营业后应对—。营业场所进行防【火检查做好自查【登记:;,
! (十)值!班人:员应进?行消防安全巡—逻检查;
》
【 —(十一)不》准留:。宿,无关人员
】。
第九】条 商场出租【场所、柜台》或从事联销》活动应签《定消防安全》责任书明确》各,。自消防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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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《商场经营易燃易爆】化学物品应在明显】位置:悬挂易燃易爆化【学物品消防安全许】可证禁止无证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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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经《。营易燃易爆化学物】品的售货《区与经营其》他商品的售货—区之间应设置—防火分隔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】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!不准同柜台出售
】
— 第《十,一条: 商场电气设备】的安装、使》用,、管:理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》
【 (一)电气】设备应由具有电【工资格的人员—。安,装、检查、维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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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二)》电气:设,备,选型和安装应—符合国家有关技【术规范;
!。
!(三)商场的照明】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!。分别设?置,商品的测试、—。维,修的电?源必须是营》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!用电;
【
》 》(四:。)禁止使用不合【规格:。的保护装置;
】
》 《 (五)—配电设备下方—不得存放可》燃物品?其垂直下方与—可燃物品的》水平距?离不得小于》0.5米《;
! 《 :(六)未《经商场有关负责人】批准不得使》用电热设《备;
【
, 》 (七)霓虹灯!的变压器、日光灯】的镇流?器及高温灯具应设】置在非燃结》。构上并采取隔热【、散热保护措施;】。
! 》(八)停电或停止】营业:后应切断《营业性?电源:
《
第十】二条 商场内临】。时安装电《气线路应由商场负】责人批准必须采用】。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!应及时?拆除:。
《
》 第:十三条 《 商场营业场所禁止!吸烟:和动用明火需—动用明火的须—经商场?负责人批准用火前】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!配备:灭火器材有专人监】护用火后应清—理用:火现场消除》火灾隐患
!
, , 第十四条 】 ,商场的配电》室,、木工室、办—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!根,据,。。火灾:危险性制定相应的】消防:安全管理制度明确】消防安全责任—落实各项《安全措施《
—。 第十五条 !。 商场应按国家【建筑灭火器配置【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!类、数量和》有效的灭火器材并】放置在明显》易,取的地方禁止挪【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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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, 商场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!置消防给水、火灾】报警、自《动灭火、防火—门窗、防火》卷帘、防排烟等【。设施并定期》检查、维修》。
! 第十七条 — 违反消《防管:理规:定的商场应按公【安消防监督机构下达!的消防监督检查通知!书,或,。火险隐?患整改通知书—要求如期消》除火险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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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》条 对违反本规】定,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!构,予以处罚《
【 — (一)违反第五条!、第六条、第九条规!定的对有《关,责任人处2000元!以下:罚,款;
】 — :。(二)违反第十五条!、第十六条》规定的对商场处【20:0,0元以上1万元【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!人可并?处2000》元,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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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三)违反第八【条、第十条、—。第十一条、第十【二条、第十三条、第!十七条规定的对商场!处2000》。元以上2《万元以下罚款—对有关责任人可【并处2000元以下!罚款必要《时可责令停业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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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,个人处200元以】下罚款且无异议的】可由公安《消防监?督,员当场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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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》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!火灾:事,。故的:单位由公《。安消防监督机构按照!火灾造?成直接经《济损:失的:10%至《20%处以罚款罚】款额最低不少—于3000元—。最高不超《过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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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造成!火灾:事故的直接责—任者或有关负责【人处500元以【上3000》元以下?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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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】 违反本规—定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其,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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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一条 《 罚款一律上缴财政!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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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二条 !本,规定具体《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公!安局负责解》释
【 第二十三条! :本规定自发布之日】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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