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》津市商场《消防安全管理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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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! 为加强》本市商场消防安全】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!公,民生命财产安全【根据国?家法律、法规和有】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情况制定本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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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第二条《 本?市行政?。区域:内的商场《。除遵守国《家,有关消防法律—、法规?、规章外还应遵【守本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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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本规定所称】商场是指经销百货】。、服装、《五金交电、》日杂土产、》副食、粮油》、书刊?及其他商品的室内】场所:
,。
— , 在本市》举办展览展》销活动?。参照本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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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四条 》 市公安消》防局:是商场?消防安全的监—督机关市和》区、县公《安消:防监督机构具—体实施商《场消:防监督检查、火【。。灾原因调查和处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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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《条 商场法定代】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!法对其单位》的消防安全工作【负,责其职?责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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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(一)—贯彻执行消防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及有关规定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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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二)组织制定、!。。。落,实各项消防安全【制度;
! ? 》。(三)对从业—人员进?行消:防宣传?教育组?织消防知识培训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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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四)组!建,专,职、义务消防队根】据本:商场实际情况—制定应急方案定期】进行演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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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五)组织维护、管】理消防器《材和消?防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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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《)组织消防安全检】查按照国家及本市】有关规?定整改火险隐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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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七)组织职工扑救火!灾保护火灾现—场协助调查火灾【原因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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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八:)根据营业》场所规模及经营【商,品的火灾危险性【配备专(兼)职防】火人:员并向公安消防监】督机构备《案
! :第六条?。 :商,场的电工、焊接工、!易燃易?爆化学物品》操作工、专(兼)职!。防火人?员、仓库保管—人员及从事火灾【自动报警、自动灭】火系统的管理、操作!人员:应经公安消防监【督机构培训考核合】格后方可上》岗
! 第七《条 商《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!消,防知识培训》并达到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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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。(一)了解》本岗位火灾》危险性、防火措施掌!握灭火基本方法;】。
! (—二)发生火灾时能及!时,报告火警正确使【用消防器材扑救【初期火?灾
【 : 第八条 商场!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!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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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设!置明:显“禁止《。吸烟”?标志;?
》
《 (二)】消火栓?应有明显标志不得】妨碍其正常使—用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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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三)柜《台售货区《主要通?道的宽度不小于3】米次通道的宽度【不小于2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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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(四)柜台外不【准堆放商品》;
【 ,。 :。 , (五—)敞开售《货区应保持》疏散通道《的,畅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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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?。(六)疏散》楼梯间、地》下商场?应选用不燃材料【进行:装修;其他允许【使用可燃《材料进行装》修的应做阻燃处【。理;
!。 , 《 :(七)楼梯》。间、消防电梯前【室、防烟楼梯—间前室?、疏散通道和—防火卷帘门的—下,方不准设置柜—台,。。或堆放?任何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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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八】)安全疏散门、楼梯!、通:道,应设有安全》疏散标?志和应急照明设【备应急照明》时间不?得少于20分—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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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— (九《)每日停《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!所进行防火检查做】。好自:查登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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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十!)值班人《员应进行消防安全】巡逻检查《;
【 — :(十一)不准留【。宿无关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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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, ,商场出租场所、柜】台或:从事联销活动应【签,定消:防安:全责:任书明确各自—消防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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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条 商场经!营易燃易爆化—学物品应在》。明显位置《悬挂易燃易爆—化学:物品消防《安全许可《证禁止无证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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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经:营,易燃易爆化学—物,品的售?货区与经营其—他商品的售》货区之间应设置防】火分隔化学性质相抵!触或:灭火方法不》同的商?品不准同柜》台出售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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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。 商场电》气,设备的?安装、使用》、管理应《符合下列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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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电气设—备应由具有电工【资格的人员安—装,。、检查、《维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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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! (二)电气—设备选型《和,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!技术规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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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《 【 (三)《商场的?。照明线?路与:营业性线路应分【别设:置商品的测试、维】修的:电源必须是营—业性:电源禁止超负荷用】电;
【
!(,四)禁止使用—不合规格的保护装】置;
】 — (五)配电设备!下方不得存放可燃】物品其垂直下方与】可,燃物品的《水平距离不得小【于0.5米》;
《
】 (六)—未经商场有》关,负责人批《。准不得使用电—热设: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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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七)?霓虹灯的《变压器、日光灯的】镇流器及高温—灯具应?设置在非燃》结构上并采取隔热】、,散热保护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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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!(八:)停电或停止营【业后:应切断?营业性电源》
! 第十二条》 :商场内临时》安装电气线路—应由商场负责人【批准:必须采?用,绝缘套电缆使用【完毕应及《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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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三条 商场—营业场所禁》。止吸烟和《动用明火需》动用:。明火:的须经商《场负责人批》准用火前应清—除周围可燃》杂物配备灭火—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!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消!除火灾隐《患
【 第十四条 !。 商场的《配电室、木工室【、办公室等非营【业场所?。应根据火灾危险【性制定相应的—消,防安全管理》制度明确《消防安全责》。。任落实?各项安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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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?五,条 : 商场应按国家【建,筑灭火器《配置设计规范配【。备相应种类、—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!。。材并:放置在?明显易取的地方【。禁止挪作他》用
【 ? 第:十六条 商场应按!国,。家有关规定设—置消防给水、火灾】报,警、自动灭》火、防火门窗、【防火卷帘、防排烟等!设施并定期》检查、维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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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七条 》 违:反消防管《理,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!消防监督机构下达的!。消防监督检查通【知书或火险隐患【整,改通知书要求如【期消除火险》隐患
】 , 第十八—条 对违》反本规定的》由公安?消防监督机构予以处!罚
》
】 :(,一)违反第》五条、第六条、第九!条规定的对有关责任!人处2000元以下!罚款;
! , , 《 (二)违反【第十:五,条、第十六条规定】的对商场《处2000》元以上?1万元以下罚款【对有关?责任:人,可并处?2000元以下罚款!;
! : : (?。三)违?反第八条、第十条、!第,十一:条、:第十二?条、第?十,三条、第十七条规】定的:对商场处2000元!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!对,有关责任人》可并处200—0元以下罚款—必要时可责令停业整!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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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对?个人:处200元以下罚款!且,无异议的可由—公安消防监》督员当?场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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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:条 对违反—本规定造成火—灾事故的单位—由公安消防监—督机构按照火灾造】成直接经济损失【的,10:%至20%》。处以罚款罚款额【最低不少于》30:00元最高不—超,过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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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》造成火灾事故的【直接:责任者或有关负责人!处500元以上30!00元以下》。罚款
】 ? 第二十条 【违反本规定》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】
— 《第二十一条 罚款!一律:上缴财政部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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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二十二条 】本规定具体》应用中?的问题由《市公:安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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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本规定!自发布?。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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