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天津市机动!车停车?场管理办法》。全文 ! ?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!管理:办法已?于2:010年1月—4日经市人民政【。府,第42?次常务会议》通过现予《公布自2《01:0年4月1日起施】行 《  —   第一条 【 为加强《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的!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保! 障机动《车停车?场经营者《和停车者《的合法?权益保障城》。市,道路安全畅通—。根,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结合《本市实际情况—制定本?办法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条  本市行政区】域内机动车停—车场的规划、建【设、使用《经营和?管理活动以及—道路停车《泊位的使用、—经营、管理》活,动适:用本办?法 ?  》。。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本!办法所称的机—动车停车场是指供】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!括公共停车场、专】。用停车场、临—时停车场公共停车】场是指主要》供社会?车辆停?放的场所;专—。用停车场是》指主要供本》单位、本居住区车】辆或者危险化学品】运输等专用车辆停放!的场所;临时停车】场,是指利用《闲,置空地临时停车【。的场所 【     道路】停车泊位《是指公安交通管【理部门依法施划并】规定:一定使用《。时间占用道路停【放机动车《辆的场所 【    — 第四条  机动】车停车场及道路停】。车泊位的管》。理遵循统一》规划、合理布局、】依法:管,。理、方便群》众确保交通》安全畅通的原—则 》    》 第五条  —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机动车停》车场的规划管理【工作  !   市建设交通】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!停车场的建设—管理工作 】。 :    市公安机】关负:责机动车停车场、道!路停车泊位》的使用管理工作公】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!具体实施机动车停车!场、道路停车泊位的!使用管理 !  : ,  土地、工商、】税务、?物价、市《容园林、道路等行】政管理部门按照【各自职?责协同做好机动车】。停车:场、道路停车泊【位的管理工作 】     】第六条  本市鼓】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!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有!专用停车场和—。停车条件的》。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!场,地 》    》 鼓励和《推广应用智能化、】。信息化手段管理机动!车停车场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七条 》 公共停车》场的设置应当符【合公共停车场专业规!划 【    公共—停车场?专业规划应》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、城市道路》交通安全管理—和城市建设发展【的需要进行编制【并根据本市发展【的实际情况》。适时调?整, —    公共停车场!专业:规划由市公安机关组!织编制经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综合?。平衡报?市人民政府审批【    !。 第八条  —公共停车《场,专业规?划确定的停车—场,用,地其土地供应方式】按,照下列?规定确定 》。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,一)新?建项目配套建设停】。车场的?其土地供《应方式按照新建项目!的土:地用途确定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二)已建项目需】要扩建停车》场的其土地供应【方式:不变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)】利用地下空间单独新!建停:车场的采取》划拨方式《供,地土地用《途为道路广场用地核!发地下土地》。使用证?申请有?偿,使用的可以协议出】让方式供《地 《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四)利用地上空【间单独新建停—车场的采取》协议出让方式供【地, 《     前款】第(一)、(二)项!规定的建设项目利用!地下:空间:建设的?。停车场其建筑面积不!计入批准的》项目:。建设:规模不收取》土地出让金 】     【第九条  》公共停车《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设!计方案应当符合国】家和本市机动车停】车场的设《置标准?和设计规范 】     【新建的公《共建筑?。、商业街区、居住】区、大(中)型建】筑等应当按照天津市!城市规?划,。管,理技术规定(—2,009年《市人民政府令—第1:6号)以及相—关机动?车停车?场的设置标准—和设计规范配—建停车?场,不按照天津市—城市规划管理技【术规定或者不符【合,相,关机动车停车—场设置标准和设计】规范配?。建停车场《的,规划:行政管 】     理部门不!予审批? : ,   》  已建成的公共】建筑、商业街区、居!住,区、大?(中:)型建筑停车—泊,位不足的应当按【照国家和本市机【动车:停车场的《。设置标准和设—计,规范及?时改:建或者扩建 — :。    — 与主体工程同【步配建、改建或【者扩:建的机动车停车【场,应,当同步设计、同步施!工、:同步验收、同步交】付使用?修建:地,下停:。车场应当兼顾人【民防空的《。需要 ? 》 ,。   市《建设交通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会》同市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结合本市机动车!发展情况及时编制】。或修订本市机动车停!车场建设的相—关规:。范,和标准 《    】 ,第十条  改—建、扩建《的公:。共建筑、商业—街区、居住区、大(!中)型建筑等确因场!地等条?件所限难以配建、增!建机:动车停车场、停【车泊位的经》规划行?政管理部门同意建】设单:位应当?根据所缺停车—泊位的数量情况缴】纳易地建设停—车场费?用建设单位不缴纳】易地建设停车场【费用的规划行政管】理,部门依?法不予核发 】 : ,。  :。  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证 —     所缺每】一停车泊位》。需缴纳的易》地建设停《。车场费用由》市规划、《建设交通、物—价、财政行》政主:管部:门核定全市统—。一的标准《   】  易地《建设停?车场费用由市建【设交通行政》主管部?门收取上缴市财政专!项用于公共停—车,场的建设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—设置临时停车场【应当符?合道路交通安全【畅通:的要求和相应的技】术规:范并经公安交通【。管理部门审核批【准 ? , ?    遇》有重大活动公共【停车场?。不能:满足社会停车需求】。时专:用停:车场应当按照公【安,机关的要求在满足】自身停车需求—。的条件下向社会【开放 ?     !停放危险化学品运】输车辆的专用停车场!不得存放社会车辆】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 在城【市,道路范围内不影响】行人、?车辆通?。行的情况下公安交】。通管理部门在征【求市容园林》、道:路行政管理部门的意!见后:可以施划道路停【车泊位并规定道路停!车泊位的使用时间】道路停车《泊位:的使用时间应—当明示 》 《。 ,  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施划道路—停车泊位应当严格】实行总量控》制市公安《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市市《容园:林、道路行政—主,。管,部,门对全市道路停车泊!位状况每年》。评估一次《根,。据城市发展状—况适 》    — 时增减道路停车】。泊位并?。向社会公《开 — , ,。   施划新的【。道路停车泊位市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—应当会同市》市容园林《、道路行《政主管部门举行听证!或者向社会公开征】求,意见  !   ?第,十三条  宽度【不足15米或单【向通行的城市—车行道路《不得双侧施划道【路停车泊位 — , :     下列区!域或者路段》不得施?划道路停车泊位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》。)中华人民共和国道!路交通安《全法实施条例(【国,务院令第《。40:5,号):第六:十三条第(一)、(!二)、(三》)项规定的禁止临时!停,车,的地点;《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消?防通道、无》障碍设施《通道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中小学》。、幼儿园出入口【两侧50米范围【内其他机《关、团体、》企业事业单位和【居民住宅小》区出入口两侧5米内!居民住?宅窗外5米内; !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已】建成的公共停车场】。服务半径《300米以内—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。(五)铁路沿线两】。侧32米内; 】  》 , ,     》(六)城市》快速路、市》区主干路以及其【他交通流量大—的市区道《路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双向—通行宽度《不足9米《或者单向通》行宽度不足8—米,的城市车行道路【。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八【)其他不宜施划的区!域或者路段 !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:四条 ? 已建成的机动车停!车场不得擅自—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!用 《     【任,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自【施划或撤除道路停】车泊位不《得在停车泊位内设】置障碍阻止停—车 : 《     第—十五条  居住区】规划用于停放机动】车的停车泊位、【停车库应当满足【本居住?区内业主的》停车需求不》得闲置 】。     公共建筑!、,。商业街区《配建:的公共停车》场应当全《天向社会开放 】  》  : 第十六条》  市客运交—通管理办公》室会:同市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应?。当在客流量较大【的机场、车站、【港口、商业街区【、大型商场等公共】场所划定《客运出租《。。。。汽车:候客停靠区域向全行!业开放供客运出租汽!车免费停靠候客在】有条件?的道路上划定客【运出租汽车临时停靠!点 《    —。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阻碍客运》出租:汽车在候客停靠区域!。内,停靠不得向停靠的客!运出租汽车收取任何!费用  !   ?第十七条  —道路停车泊位、政府!投资建设《的公共?停车场、临时停【车场应当通过经【营,权,招标或者拍》卖确定经营者—。招标或?者拍:卖由公安《交通:管理部门组织实施】收入全额上》缴市财政《专,项用于公共停车场的!建设、道路停—车泊位占用道路的】日,常维:。护和:修缮不得挪》作他用 【     其他】单位和?个人投资《。的,公共停车场、临【时停车场《可以由?投资者经营》也可以通过委—。托、租赁、招—标等形式确定—经营者 【     第十八!。。条  机动车—停车:场、道路停车泊位】的经营者应当依【法,办理工商登》记、税务登》记等相关手续并在】。所在地税务部—门申请领取停车【场专用发票后方【可,进行:经营公共停》车场:、道路停《车泊位?的,经,营者在办理上述规定!的手:续后10日》。内应当持有关材料向!公安交?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!手续 ? 《   ?  机动车停车场】、道路停车泊位经】营,者变:更登记事《。项或者解散的—。应当按规定向—工商、税务部门办】理相关变更、注销】登记:。。手续并自变更—、注销登记》之日起?15日?内向公安交》通管理部《门,办理备案《手续同时向社会【公告 】。   ? 第十九条  【投入使用的机动车】停车场、道路停【车泊位应当符合道】路交通标志》和标:线(G?B5768-1【999)、停车【库(场)安全管理系!统技术要求(—GA/T761-2!008)国家标准】 》     》有条件的《公共停车场应—当依据?城市:道路和建筑物—无,障碍设计《规范(?JGJ5《。0-2001—)为残疾人设置专】用停车位 ! ,    《。第二:十,。条  ?机动车停车场的经】营者: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设置?统一:的机动车停车场【标志牌、管理亭公布!收费标?准和监督电》。话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制定停放【车辆、安《全防范、消》防等管?理制:度;: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配置完备的照!明、计时《收费设备《保证停车设施—正常运?行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【)指挥车辆有序【进,出和停放; — :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五)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】核准的价格收费使】用专:用发票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六)工作【。人员佩?戴服务牌证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不得【在机动车停车场内】从,事影响车《辆安全停放的经营】。活动;?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八)停车场】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!准管理亭周》边不得乱堆乱—放保证干净整洁 】    】 道:路停车泊位》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前!款第(?一)、(五)、(六!)、(七)》项规定?并配备必要的照明设!施;采用电子仪表】收  】 ,  费方法的应当】在醒目位置明—示电子?仪表:收费设施的使用【说,明确保设施整—洁、完好;不得擅自!扩大占路面积 !。 :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一条 【 机动车驾驶—人在机动《车停车?场,停车应?当遵守下列规定【    !。  :   (一)服从管!理人员指挥在指定】停车泊位停车关闭】电路做好驻车制【动锁:好车门; 【 :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》二)不得损坏停车设!施、设备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,三)不得《装,载易燃、易爆、【有毒等危险物品; !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按规定缴纳【。停,车,费用; —  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(五)不—得,在场内吸烟、使用明!。火、试车、》乱扔垃圾 — 《   ?。 停车场工作人员未!按规定的标准收费、!未佩带服务牌证【、不使用《专用发票的停放机动!车辆的驾驶人—可以拒付《停车费 】 ,    第二十二】条,  机动车停—车场:、道路停车泊位应当!区别不同区域、不同!停车时间《并按照?中心:城区停车收费高于】边缘城区停车收【费、同一区》域道路停车》泊,。位,收费高于《机动车停《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!确定停车收费标准】停车收费标准由市价!格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市财政行政—。。主管部门、市公【。安交通管理部门研】究制定 《   【  第?二十三条  —公安:交通管理《部门对违反本办【。法的行为按》照下列规《定,处理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一)擅自《设置临时停车—场的责令限》期改正未《从事经?营活动的处10【00元以下罚款【;在经?营活动中《有违:法所得的处》。1万: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!款;在经营》活动中无违》法,所得:的处1000元以上!1万元以下罚—款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《),擅自:。施划或撤《。除道路停车泊—。位或:者在道路停车泊位内!设置:障碍阻止停车—的责令?限期改正并可按每一!泊位处2《00元以上1—000元《以下罚?。款, : , ,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居住《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!车的停?车泊位、停车库闲置!。。的责:。令限:期改正并《对,每一:闲置:泊位处1000【元以下罚款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公共》建筑、商业街区【配建的公共》停车场未全》天向社会开》。放的责令其》限期改正并处1【万元以上3万—元以下罚款》   】 ,   ?。。  (五)投入使】用的机动车停车【场不符合道》路交通标志和—标线、停车库(【场)安?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!国,家标准的《责令限?期改正逾期不改【。正的处1《0,。00元?以下罚款《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(六)机《动车停车场经—营,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!条第一款第(一)】、(二)、(三)】、,(四)?、(六)、》(七)项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可处200元以!上100《0,元以下?罚款 》 :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七)道—路停车泊位》经营者违反》本,办法:第二十条第二款【。。规定的责令》限期改正并》可,处20?0元以?上1:000元《以下罚款 》 :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四条  违反本【办法规定已建成的机!动,车停车场擅自—停止使用或者—改作他用的由公安交!通管理部《门按照天津市道路】交通安全管》理若:干规定第五十五条】规定予以处》罚, ? ,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五条  !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!单位不缴《纳易地建设停车场费!用,的由市建设交通【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其限期缴》纳 【   ?。 第二十六》条  对机动—车停车场、道路停车!泊位实施管理—的,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玩忽职—守、: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、索贿》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!、上级主管机关或监!察机:关给予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;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】的依法予以赔偿【。。。 ,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本办—法自2010年【4月1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