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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工》资支付规定
【
— : ,。 第一?条 :。 为维护劳动—者的劳动报酬权益、!规范:用人单位的工—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!人民:共和国劳动法及【有关法律、法—规,的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—。定本规定
【
,
》 ,第,。二条 本规—定适用?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!。。企业:有雇工的个体经济】组,织(以下统》称用人单位)—和与之形成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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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 国家机关、事业】组织:、社会团《体、民办《非企业单位和与【之建立劳动关系【的劳动者依照本【规定执?。行
《
《 , 第?三条 本规定【所称工资是》指,用,。。人单位依据国家【有关规定通过劳动】。合同、集体》合同的约定以货币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!劳动报酬
【
【第四条 市、【。。区县:劳,动和社?会保障行政》部门(以下简称劳动!保障行政部门)依】。法对本行政区域【内用人单《位执行?工资支付法律、法】。规的情况进行监督】检查
—
—第,五条 用》人单位应《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!特点依法建》立工资支《付制度并告知本单】位全:体劳动者;》劳动者应依》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通过—职工大会或职—工代表大《会、工资集体协商等!形式参与本单位工资!分配制度的制定和执!行实:。行,民主:决策、民主管理和】民主监督
【
【第六条 用人【。单位与?劳动者在劳动—合同中应明确约【定劳动者所在岗位】相对应的工资标准】等内:容;劳动者工作岗位!变,动时应按岗位变更】后约:定的工?资标准支付工资
】
《
第—七条 《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!制度应包括以下【。基,本内:容
《
:
《 ㈠工?资决定办法;
】
【 ㈡工资支付项目】;
《
《 ?㈢工资支付标准;】
— : ㈣工资》。支付:形式;
《
— ㈤工资支【付周期和日》期;
【
》㈥加班工资》的计算基数;
【
— , ㈦各类假期【工资支付《标准;
【
?。 ㈧工资扣【除事项;
—
》 ㈨特》殊,情,况下的工《。资,支付;?
《
—㈩其他工资》支付内容《
【 第八条— 工资应当以法定!货币形式支》付,不得以实《。物或:有价证券等支—付
《
第九!条 用人单位【实行工资支付登【记制度用人单位【应建立劳动者—。工资台帐《用于准确统计—劳,动者工?。。资支付数据其主【要内容应包括支付单!位名称、支付时间、!支,。付对象姓名、—支付项目和金—额,、加:班时间和加班工资】。金额、?工时数、应发金额、!扣除项目和》金额、实发金额、】领取人等书面记录】保存两年以上—备查
】 用人单位应!提供劳动《者一份个人工资支付!。清单劳动者有—权向用?人单位查《询本人工资台—帐
?。
第!十条 用人单【位应当将工》资,直接支?付给劳动者本—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!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!托他人代领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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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单位—可以委托《银行:。代发工资
—
?
第十【一,条, 用人单》。位应:当按集体《合同或劳动合—。同约定的日期—支付劳?动者工资
》
【 约定《的工资?支付日期遇》法定:休假日或《休息日?的应当提前在最近】的工作日支付
!
:
》用人单位应当至少一!个月:支付一次工》资(实行经》营者年薪《制的按有关规定【执行)
》
【 用人单位》以周、日、小时【。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其!工,时折算按照每日工作!8小时?每周工作40小【时、:每月平均工作2【0.92日计算【
— : 对完成》。一次性?临时工作任务的劳动!。者,用人:单位应当在工作任】务完成后3个工【作日内支付工资【
《
》 第十二条》 :用人单?位应当按时》足额支付劳动—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!无故拖欠劳动者工】资
》
第十三!条 用人单位应】当遵守本市最低【工资保障有关—规定支付劳》动,者的工资不》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!标准
【。
, : 非全日》制用工?的小时?工,资不:得低于本市规—定的非全《日制用工小》时最低?工资标准
!
用人【。单位应在政》府发布?最低工资标》准后三日内告—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!
:
》 第十四条 】 对于新招聘的劳】动,者用人?单位应当以劳动【者报:到之日作为起—薪日期
《
】 第十五条》 :。用人单位与劳动【者终止或者依—法,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办!理终:止或解除劳动合同】手,续同:。时一次性付》清应:当,支付劳动者的工资
!。
【 , ,第十六条 —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!动者加班加点的应按!以下规定支》付工资
《
:
? 《。㈠安排劳动者—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!以外延长工作—时间:的按照不低》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!。50%支付加班工】资;
! ?㈡安排劳《动者在?休息:日工作的应首先【安排其补休;不能】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!于本人日或》小时工?资的200%—支付加班工资;
!
?
㈢—安排劳动《者在法定休》假日:工作:的应按照不低—于本人?日或小时工》资的3?00%支《付加班工资
【
》 : 第:十七:条 计算加—班工资的基数不得】。低于:劳,动,。者所在岗《位应得的工资—报酬;若低于本【市最低?工,资,标准则以本》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!基数
! 国家机关【、事业组《织、社会团体的【加班工资基数以本人!基本工资《。为基数
! : 第?十八条 实行【计件工?资的劳动者在—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!由用人单位安—排其在法定标准工】。作时间以《外延长工作》时间:的按不低于法—定工作?时间计?件单价的150%】支,付工资报酬》。;在休息日工作的】按不低于法》定工作时间计件单】价的20《0,%支付工资报酬;在!法定节假《日工作的按》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!计,件单价的《300?%支付工资报酬【
》
第十九条! 经劳动保障【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!算工时工《作制的用人单位在】综合计算《周期内总《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!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!部分:视为延长工作时【间应按本规》定第十?六条:(一)规定》支付劳动《者延长工作时—间的加班工》资;法?定休假?日,安排劳?动者工?作的按本规定第十六!条(三)规》定支付?劳,动者法定《休假日加班工资【
— 第》二,十条 经劳动【保障部门批准—实行不定时工—作制的用人》单位在实《行不定时《工作制?岗,位上工作的》劳动者可不执行加班!工资的有关》规定
—
第【二十一条 》 实行日薪制—和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!资制的劳动》者若周六、》周日提供了劳动视为!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!工资待遇《若在法定《休假日提供》了劳动?。则用人单位应按规】定支付加《班工:。资
:
:
— 第二十二》条 妇女节、青】年节等部分公—民节日期间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!。工,作,或参:加庆祝活动的不【享受:加班工资待遇
】
【 ,。少数民族传统节【。日期间用《人,单,位安排少数民—族,身份的?劳动:者,工作:的按照?国家和本市有—关规定执行
!
第二】十三条 》劳动者依法享—受年休?假、探亲假、婚丧假!以,及女职工生育(【产)假、计划生育手!术假等假期期—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!动合同约定》的工资?标准支付劳动者【工资约定不明确【的按本人休假—前,12个月平均实【得工资支付劳—动者工资
】
第【二十四条 —劳动:者因工负伤》。。。在做出?伤残鉴定《前按月发《给本人因《工负伤前12个【月平均实得工—资;劳动者》工作:不满1?2个:月的按实际》工作月平《均实得工资计算【
! 第:二十五条 劳【动者患病《或非因工负》伤治疗期间在—规定的医疗期内用】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!付其病?假工资用人单位【。支付劳?动者病假工资—不得低于本》市最低工资标准的】80:%
—。
》国家: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!会团体中的劳动【者病:假工资按机》关,、事:业单位有关病假工】资的规定执行
【
《
《 第二?十六条 》劳动:者在法定工作时间】内依法参加下列活动!的用人单《位应视同提供了正】常劳动并且支付工】。资
《
:。
㈠依法行!使选举权或被选【举权;?。
,。
【。 ㈡当选代表【出席:。政府:、党派、工会、青】年,。团、:妇女:联合:会等组织召开的【。会议;
《
!㈢充当?人民法庭证》。明人;
【
—㈣出席?劳动模?范、先进工作者【大会;
! , ㈤工会法规定!的基层工会非专职】委员因工会活动占】用的生产或》工作:。时,间;
【。
《 ㈥劳动者担—任,集体协商代》。。表期间因履行代【表职责参《加集体协商而—占用的工作时—间;
【
㈦—其它:依法参加的社—。会活动?
】 第二十七条 !非因劳?动者本人《原因造?成用人单位停—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!资支:付周期的用人单位】应当: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!资标准?支付劳动《者工资;超过一个工!资,支,。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!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!者协:商一: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!。调整其工资标准【但不得低于本市最】低工资标准
】
【因,劳,动者本人原》因造成用人单位【停工:停产的不适用前【款,规定
《。
】第二:十八条 用—人单位依法破产【时应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企业破产】法规定的清偿顺【序优先支付欠付【本,单位劳?动者的工资;用人单!位依法终止或—解散时应《优先支付欠付—本单位劳动》者工:资
—
第二【十,九条 劳动者受】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期—间用人单位》没有与其解》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!提供了正常劳动的】。用人单?位应当按照》劳动合同约定—的工资标准》支付劳?动者工资劳》动,合同:没有约定的支付【的工资?标,准不得低于》本市最?低工:资标准?
》
》第三十条 劳动者!。因涉嫌违法犯罪【被收容教育》、强制戒毒、拘留、!逮捕等被《限制人身自由—。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!用人单位可》与,其暂:时停止履行劳动【合,同暂时停止履行劳】动合同期间不支付】工资
【
? , 第三十《一条 劳动者经】证明被错误限—。制人:身自由?的或者被错判犯罪】的如果错误限制人】身自由或《者,错判发生在19【94年12月—31日以前应—。。按当时国家》的有关规定执行;】。如果错误限》制人身自《。。由或错判发》生在1?995年1月1日以!。。。后,的适用?国家赔偿法;如【果错误限制》人身自由或者错判】发,。生在1994年【12月?31日以前但持续至!1995《年,。1月1日以》后,的属于1994年1!2,月31日以前应予赔!偿的部分可》按当:时国家的有关—规定执行属》于1995年1月1!日以后应予赔偿【的部:分适用国家赔偿法
!。
《
: : ,第三:十二条? 复员军人、退】役义务兵的工资【。待遇由企《业自:主确定;初次分【配到企业《的军队转业干部、转!业志愿?兵的:工资待遇由企业根据!国家和本市有—关规定确《定
?
《 第三十三】条 从企》业,。、事业、机》关等用人单位应征】入伍的?义务兵在服役—期间原?用人单位应照发其工!资且工?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!。最低工资标准—
《。
第三】十四:条 劳动者在国】家规:定的见习期、熟练】。期、学徒《期或试用期内的工资!待遇:。不得:低于:本市最?。低,工资标准
】
—第三十五条 — 在劳动关系—存续期间用人—。。单位应从劳动者【工资中代《扣、代缴《以,下费用
【
》 ㈠应当由劳动者】个人缴纳的工资、】薪金所得《税款:;
! :。㈡应当?由劳动者个》人,缴纳的社会》保险费;
【
,
,
㈢应【当由劳动《者个人缴纳》。的住:房公积?金;
【
》㈣协:助执行法《。院判决、裁定由【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!、赡养费等费用【;
《
? ㈤国家【法律法规规定的【其他费?用
! , 第三十《六条 在劳—。动关系?存,。续期间用人单位【可以:从劳动者工》。资中扣除以下费用】
》
㈠经用人!单位与?劳动:者约定可以从劳动者!工资中扣《除的费用;
】
? ㈡依法【签订的?劳动合同中》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!费用:;
:
:
:
㈢用人单!位依:法制定?并经职代会批准的】企业内?部,。规章制?度中有明确规定可】以扣除的费》用;
【
, ? ㈣劳动者赔偿因本!人原:因给用人单位造【成的经济《损,失,。费用劳动《者,可以和用《人单位?协商约定经济损失赔!偿的每月扣除部分但!扣,除后的剩余工资【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!资标准
—
【第,三十七条 各级】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依法对用人单位】。的,工,资支付情况》进行监察《对违法行为进行处】理用人单位在接受监!察、处?理时应?当如实报告情—况并提供有关—。的资料和证明
】。
【 第三十八》条,。 , 任何组织和劳【动者发现用人单【位有下列情形之【。一的有权向劳动保】障部门?举报
! : ㈠未按《照劳:动合同或与劳动【者约定支付》劳动:报酬的;
》。
:
— ㈡:支付劳动者工—资低于本市最低【工资:标准的;
》
】。 ㈢克扣或者—拖欠:劳动者工资的;
!
?
㈣—拒,。不支付劳动者—。加班工资或支付【标准不符合法律、法!规,和有:。关规定?的,;
》
》 ㈤用人单》位,因拖欠工资》有,意转移?财产、法定》代表人或者经营【负责人故意回避、】。逃匿的?;
》
? ㈥其它影响、!侵害:劳动者工资发放情形!的
【 《劳动保障部门—应当对举《报人、用人》单位报送或者—提供:的资:料,保密保护《其合法权益》
》
第三十九!。条 各级》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!遵守工资《支,付法律、法规—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!违法情况有权—提出意见《、建议
》
第!四十条 《 用人单位有—本规定第三十八【条,规定的情形之—。一的劳动保障部【门可以要求用人单】位在一定期限内【逐月:向其报送《工资支付表监—督用人单位的—工资支付情况
【
!第四十一条 合伙!企业拖?欠劳动者工资无力】支付有合《伙人逃匿的劳—动保障部门可以责】令其他合伙人先予支!付劳动者工资合【伙人先予支付后可】依法向其《他合伙人《。追,偿
:
:
:
: 第四十二条】 建筑分包—。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!的在总承包方或者】发,包方与分包》方,未结清工程款前【劳动保障部门可【以责令总承包方【或者发包方先予【支付劳动者》工资总承包方或者发!包方:先予支付的工资【款以:未结清的工程款【为限
—
第四】。十三条 本规定所!。称克扣工《资是指用人单位无】本规定第三十五条、!三十六条理由—扣,。减劳动者应》得工资的行》为
《
本规!定所:称无故拖欠工资【。是指除自然灾—。。害、:战争:等不可?抗力外未经协商擅】。自,。延期支?付工资的行》为
:
?
第四十!四条 劳》动者与用人单—位之间因《工资: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!可以向本企业—劳动争议调》。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!调解不成《的可以向《。劳,动争:议仲裁?委员会申请仲裁【;也可?以直:接向:。劳动:争议仲裁委员—会申请?仲裁;当事》人对仲裁裁决不【。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!提起:诉讼
】 第》。四十五条 对工伤!等特殊情况下发【生的劳动工资—争议劳动者在劳动仲!裁中可以申请先行】给付
》
第四!十六条 用人【单位违?反,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及!本,规定有关条款的【按国家和本市有关】规定:执行
【
第四十】七条 本规定自】20:。04年?。1月:1日起施行
—
!原天:津市劳动局1995!年1月8《日发布的关于印发〈!工资支付暂行—规定:〉的:通知(?津劳工字《[199《5]7?号)、1《99:5年8月2》5日:发布的?关于印发《〈对"工资支付暂】行规定"有关问题的!补充:规定〉的《通知(津劳工—字[1995—]278号》)、:。1994《年12月6》日发布的关》于加班工资支付【办法暂行规定(津】劳工字[《1994]342号!。)、199》5年3月7日—发布的〈关》于加班工资支付【办法暂行规定〉【的补充规定(津劳】工字[1995【]81号)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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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】劳动:和社会保障局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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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OO三年十二】月二:十二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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