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基本—养老保?险个:人账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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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 ! 按照社会统筹与】个人账户相》结合的原则由养【老保险?基金经?办机构按照国家【。技,术监督局发布—的,社会保障号码(【国,家标准GB116】43-8《9)为每个参加基本!养老保险的职工建】立基本养老》保险个人账户—
》
, , 第十》五条 基本养【老保险个人账—户,包,。括
【。 — :(一)职工个—人缴费的全部;
!
【 (—二,)个人账户》基金投资运营部分的!收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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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,
《 《 (三)个人账户的!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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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六条 基本!养老保险个人账【户储存额《每年参考银行同【期城乡居民储—。。蓄存款利率计算【利息
?
【 , 第:十,七条 职工—或者:退,。休人员死亡的其基本!养,老,。保险个人账户的储】存额发给其指定的】受益人?或者法定继》承,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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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八条? 职工在本—市范围内流动—的不更换《基,。本养老保险》个人账户职工因各】种原因停止工—作或者失业而—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!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!个人:账户予?以保留?储存额不间断计【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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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职工跨省、自治】。区、直辖《市流动的按》照国家和本市有关】规定: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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