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—
! 第一条—。。 为保障城镇企】业职:工退休?后的:基本生活根据中华】人,民共和国劳动法【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结合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!条例
》
,
第【二条: 本条例适用于本!市行政?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!位及其职《工
:
! (一)国有!企业及?其职工;
!
!(二)城《。镇集体所有制企业】及其职工;
】
? : , , 《(三:)城镇中的乡镇企】。业及其城镇职—工;
—
,
》 (》四):股份制企业和—联营企业《及,其职工;
》。
》 : , (—五)城镇中》的私营?企,。业和个体《工商户?及其职工《;
【 【 (六?)外商投资企业和】港、澳?、台:商投资企业及其【中方职?工;
【
《 ? (七)外国企业!和港、澳、台—企业的?驻津:办事机构及其中【方职工?;
【 — (八)》按照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实行养老保险!制度的其他用人单位!及其:职工
》
,
》 第三条 —职工养老保险包括】基本:养老:保险、?企业年金和个—人储:蓄性养老保险
】
《 : 基本养老—保险为强制性保险】用人单位《和职工必须参—加
【 提倡用【人单位根据其—经,济能:力为职工《建立企?业年金?鼓励职工自愿—参加个人储蓄性【养老:保险企业年金和【个人储蓄性养老保】险由用人单位—和职工自主选择经】办机构
】。
: , 第四条 — ,建立基本养》老保险基《金,。制度:用人单位《和职工缴《纳的基本养老保险】费进入基本》养老保险基金基【本养老保险基金按】照以:支定收、留有部分】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!和,统一调?。剂使用?
【 , :基,本养老保险》基金应当保证专款专!用全部用于》职工养老保险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。不得侵占和》挪,用
?
【 第五条 基【本养老保险》费由:用人单?位和职工《个,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!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!合
! 第六条》。。 职?工养老保险》。待遇应当与本—市经济发展相—适应并与用》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!费相联系
!
? 第七条》 市劳动保障行】政部门?主管本市城镇企业职!工养:老保险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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