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川省医《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!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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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一条 为—了实施?国务:院医疗事《故处理办法正确处理!医疗事故保障病员】和医务人员》。的,合法权益维护医疗】单位的?工作秩序结》。合四川省实》际制定本实施细【则
! 第二条 全省!。各,级各:类医疗单位和个体开!业医务人员发—生的医?疗事故的处理必须遵!守医疗事故处理办法!和本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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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各级卫生!行政部门、各类【。医疗:单位和医学教育【。、科研?单位应?加,强对医务人》员业务技术训练和职!业道德教育完善规】章制度加强监督【管,理积极?预,防医疗事《故的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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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四条 本实施【细则所称《的医疗事故》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!中因医务《人员诊疗护》理过失?。。直接造?成病员死《。亡、残废、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!。能障碍?的事故
】。
第五条】。 , 在诊疗《护理过程中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。的不属?于医疗事故》
【 ? , (一》)虽:有诊疗护《理错误但未造成【死亡、残废、功能障!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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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】)由:于病情或病员—体质特?殊而发?生难以预料的防【。范的不良后果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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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? (三?)发生难以避免的】并发症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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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四)主要】。因病员及其家属不配!合诊治而造成—不良后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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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条 医务人】员,因违反规章制—度和诊疗护理常【规有下列失职行为所!致的医疗事故—为,责任事故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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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擅离职守】。。贻误诊?治和:有效抢救时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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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【对急、?危、重病员不积极】抢,救随意转《。院、转?科而贻误、丧—失有效抢救时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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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 (三)对—不能诊治《的疑难病症或不能胜!任的技术操作不按】规定:请示上级医》师、不执行上级【医师指导《擅自处理或上级医】师对下级医》。师的:。报告不按规》定,及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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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四,)手:术中违反操作规程开!错部位?。、摘错器官、—错伤其他组织器【官或遗留器械—、纱布等《异物在?病员体内
】。
》 》(五:)助产?中,不认真观察》。产程进展违》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!程
《
! :(六)麻《醉中:。选错:麻醉方式、部位用错!麻醉药物、药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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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? 》 (七)不执—。。行消:毒隔离制《度和:无,菌技术操作规—程,引起严重《感染或严重》交叉感染
】。
》 (八)诊!病用药违反禁—忌或过?敏试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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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— (九)药剂—工作:中配错处方发—错药物标错用法、用!量
【 》 (十》)护理工作中—违反查对等制—度和技术操作规程】不按规定交接班【或不遵医嘱护—理错误
! (!十一:)检:验、病理、理疗、放!射,、同位素等检查治】疗工作中《不负责?任发生?错误直接《影响及时、准确【诊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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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: ?(十二?)行政、后勤管理】混乱常用急》救药:品、物资配备不足设!备及其他设施维护保!养不善直接影响及】时、准确《诊治:
【 第七条— 医务人》员虽按规章制度、诊!疗护理常《规进行诊断》、治疗和护理但因】技术:过,失所致的医疗—事故为技术事故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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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八条 医疗事【故、事件发生后【医疗:单位或?个体开业医务人【员必须采取有效措】施积极医《救减轻损害》。程度: 医:疗单:。位,对本单位《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!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!对本辖区《个体开业医务人员】发生的医疗事—故或事件《应,立即进行调查、处】理并在?事故定性后十天内】填写医疗事故报告表!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!门一:。级医疗事故应同时】报省卫生行》政部门报告表的格式!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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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九条 《 医疗事故技—术鉴定委员会—。的组成人员必—须是单数省级为二】十,三人或二十五—人市:(地、州)级—为十:七或十九人》县(市、区)—级为十三或十五人】鉴,定委员会可根据【需要设?若干专科鉴》定小组负责本专科】。的具体鉴定》工作
】 鉴定委员】会作出的《鉴定结论应当以事】实为依据符合医学科!学,原理如有分》歧,意见须经三分之【二以上?鉴定委?员会成员通过—方能:有效
! ?第十:条 ?医疗:事故的鉴定结论由】当地:卫生行政部》门正式通知》当事人任何人不【得擅自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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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十一条 鉴定费由!提,出,鉴定一方《。预付:经鉴:定属医疗事》故的由医疗单位【或个:体,开业医务人员负【担不属医疗事—故的由提出鉴—定一方负《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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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 】 确定为医疗事故】的医疗?单位和有关单位应】做好善后工作并可】根据事故《等级、情节和病员的!情况给?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!偿标准
】。
: , (【一)一级《医疗事故死者—年满十六周岁以【上的最高不》。超过四千元三—周岁以上未满十六周!岁的:最高不超《过三千元未满三周岁!的最高?不超过二千》。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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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,。 (二?)二级医疗事故【最高不超过》三千元
! 》。 (三)三【级,。医,疗事故病《员年:满十:六周岁以上的—最高不超《过一千元三周岁【以,上未满十六周岁的】。最高不超《过六百元未满三周】岁的最高《不超过三百元—
《
? 第十》三条 ? 医疗?事故补偿费和由于】医疗事故增加的医】疗费用由发生—医疗:事故的医疗单位或】造成:医疗事故的个体开】业医务人员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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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!进修医务人员—过失:造成的医疗》事故:的补偿费《和增加的医疗费用】。按接收单位和派遣单!位的协议支付
【。
!第十四条 》 因医疗《事故引?起病人或《其家属生活》困难者属机关、【事,业单位职工可参照因!发,。生意外的事》故处理;属企业职工!可比照因工伤亡【待遇处?理;属?农村:村民、城《镇居:民可按?。困难户给予适当【救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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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五《条 造成》医疗责任事》故,、技术事《故的丢失、涂—改、隐匿、》伪造、销《毁病案和有关—材料的或《寻衅滋?事的、扰乱医疗工】作正常?秩序的由《有关:部门按照医疗—事,。故处理办法第二十】条到第二十五条【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!给,予处:罚
【 第十六条】 , 在职医务人—员和个体开业—医务人员在其他【医疗单?。位,。借用、聘用或—进修期间对医疗事故!负有直接责任应当】。受行政处分》的由其原所在医【疗单位?或原所在地的—县级卫生行》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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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》条 在校学生实习!期间对医疗责任【事,故负有直接》责,任的由学校根据事故!等级、情节轻重给】予警告、记过—、记大过或开除学】籍的处?分 在?校学生实习期间【对医:疗技术?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!一般不给予前规定】的处分情节严重【的可:不予毕业《或令:其退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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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》医疗单位《管理不善发现—事故苗头不及—时处:置的或发生》事,故后扯?皮,推诿、包庇纵容【、弄虚?作假不?及,时正确处理的由主】管部门对《其,主要:。负责:人给予?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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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条》 :医疗:事故技术《鉴定委?员会成员玩忽职【守、弄虚作假、【徇私舞弊的由—卫,生,行政部门或有关单】位给:予行: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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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干扰》鉴定委员会工—作或威?胁、利诱、》辱骂、殴打》鉴,定委员会成员—的由公安《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!依,法,给予治安《管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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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?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!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!过程中失职渎职的】由其所?在单位?或有关部门给予行】政处: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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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二条 》对医:疗单位或《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!处分不服的当—事人在接到处—理决:定之日起十五—日内可?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!请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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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二十三条 本实施!细则具体实施中的】问题由?省卫:生行:政部门?负责: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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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四条 》本实:施细则?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在国务院医》疗,事故处理办法实施】。之前:已处理结案的医疗事!故不再重新处—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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