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权!利与义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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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!条 医疗》机构:享有以下权利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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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一)享有】国家扶持医疗机【构发展的权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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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【),医疗机?构的合法《财产受法律保护任】何组:织或个人不得侵【占、平调、破—。坏或者非法查—封、扣押、》冻结:、没收;《
! ,。 (三)【医务人员的》人身安全受法律保】护任何人不得威胁】、殴打、侮辱—医务人员不得妨碍】其医疗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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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四》)医疗机构》有权维护医疗机构】秩,序任何单《。位和个人不》得违反医疗机构就】诊、住院等管—。理制度不得冲—击扰乱医《疗机:构,正,常工作?秩序;
! , ? (五)医疗!机构的名称、取得的!专,利受法律保》护有权推广和应用】先进科技成》果派遣医务》人员参?加学术交流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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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六)医疗机构!有,权拒付各种国家【法律:、法:规和政策规定外【的收费和摊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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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—条 医疗》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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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遵守!国家法律《、法规执行》国家的卫《生工作?方针政策加强—对医务人员》的医德医风教—育全心全意为伤【病员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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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?。 (二)加强业务技!术培训和建》设不断提高医疗技】术水平和医疗护【理质量为病人—提供安全、高效、】优质的服《。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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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救死!扶伤积极参与重大】灾害事故《、疾病?流行以?及其他紧《急情况的抢救服【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!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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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?(四)严格执行省人!民,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!医疗:、药品?等收费标准》建立:健全财务制》度加强经费管理接受!。财政、审计、物价行!政部门的监督;【
! (五)承!担卫生行政部门【赋予的预防保健【、支援?农村、指导》基层等?卫生工作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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