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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—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! —     第一条!  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烟草专卖法及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!法实施条例等有关】法律、?法规结合四川省【实际制定《本条:。例   !  第二条  【在本省?。行政区域《内从事烟草专卖【品生产、销售—、存储、运输以及专!卖管理等活》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!遵,守本条例 !    《 本条?。例所称烟草专—卖品是指卷烟、雪茄!烟、烟丝、复烤烟叶!、烟叶、卷烟纸、滤!嘴棒、烟用丝—束及烟草《。专用机械 【。    — 本条例所称—烟草:制品是指卷烟、雪茄!烟,、烟丝、《复烤烟叶 》  —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】县级以上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政【。区域内?的烟草?专卖监?督管:理工作 — ?    公安、【工商、质量技术监】督、海关、交通等】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!的职责范《围内协同烟草专卖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做好烟草专卖监督】管理工作《 —    第四—条  烟草制品生产!企业的设立应依法报!经国:务院烟草《专卖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取得生》产企业许可证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】。或个人不《得生产烟《。草制品 !    第》五条 ? 从事烟草制—品批发业务》应依法向省烟—草专卖行政》主管部?门提出申请经批准】取得烟草专卖—。批发:企业许可证并依【法取得工商营—业执照后在规定【的,经营范围和地域内从!。事烟草制品的批【发,业务:   】  第六条  从事!烟草制品零售业务】应依法向县级烟【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《经批准取得烟草专】卖零售许可证—并依法取得工商营】业执照?后在:发证机?关所在地烟草专卖】批发企业进货亮证经!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!售烟草制《品 —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, 未经国务院烟草行!政主管?部门批准不得设立】烟草:制品集中交易市场 !。  —  : 第八条  禁止】销售、运《输、存储、投递走】私烟草制品以及为其!提供条件 — :     禁止】生,产、销售、运—输、存储、》投递假冒伪劣烟草】制品以及为其—提供:条件 【     第—九条  省内跨市、!县运:输烟草专卖品应【当持有省烟草专卖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机构签发—的准运证 】     —从事烟?草,制品零售业》务的:单位和个人在发证】。机关所在地的—县级行政区域范围】内托运或自运烟【草制:品,。应当:持有当地烟草专卖批!发企业?或其委托单位—。。出具的有效购货证】明 :     !第十条  烟草【专,卖品准运证应随货】同行:、证货相符;所【运输的烟草专卖品】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!具,的,应分别开具准运【证 》     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为【无准运证的》单位或个人承运【烟,。草专卖品 ! ,。    禁止—烟,草专卖品《。运输中的下列—行为 ?。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一)重【复使用烟草专卖品】准运证的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使用》。过期、涂改、—。复,印,、伪造、变造—的烟草专卖品准【运证的;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《三)不符《合烟草专卖》品准运证《。。规定的运达地—点、:品种、?数量的 —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烟草】专卖行政主》管部门?在依法查处违法案】。。件时行使《下列职权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(一)对违法生产、!销售、存储、运【输的烟草《专卖品进行检查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对!当事人?、证人以及有关单位!和个人进行》调查、询问并要求其!在笔录上《签名或盖章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三)?查阅、抄录或—复制与违法案—件有关的票据、【帐册:等有关?证据材?料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】对涉案烟草》专卖品的生产、存】储、经?营场所和运输—工具进行检查—。对与违法行》为有关的工具、烟草!专卖品和其他—物品实行《登记保存《  【。。  : 第十二条  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】人员在执《。行公务时应当遵【守以下?规定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一)执—法检查?时不得少于两人【并,应出示国《。务院烟草专卖行【。政主管部《门颁发的检》查证件或《。者省人民政》府颁发的行政—执法:证件; 》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实施!登记保存《时,应经本级烟草—专卖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人》批准并告知》当事人实《施登记保《存的事实、理由和】依据等事项登记保】存的期限不》得超过30》日因案情复杂—确需延?长,。期限的?应经:上一级?烟草专卖行》政主管部门批—准但延长期限不【得超过?30日? 《     —第,十,三条:  :当事人在其》烟草:专卖品或涉案物资】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登记保存后不接!受,。调查处理的经烟【草专:卖行政主管部—门书面通知或自公告!通知之日起》满三十日后仍不接】受调: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!。政主管部门可将登】记保存的烟草—专卖品连《同涉案物资予—以没收 】  : ,  第十四条  生!产、销?售、存储假冒伪【劣烟草制品的烟【草专:卖,行政主管部门、质量!技术监?督部:门、: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责?令其:停止违法行为—没收其生产、—销售、存《储的烟草制品和违法!所得及用于生产、销!售的工具、设—。备和其他相关物【资可并处以》。生产、销售、存储】烟,草制品?货值一倍《以上二倍以下的罚】款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》  《  : ,为假冒伪劣烟草制品!的生产、销》售、:存储提?供场地、运输服【务及条件的》没收:违法:所得可并处20【00元?以上:5万元以下的罚款】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?刑,事责:任 《    — ,第,十五条?  烟草《专卖:零售经营者向未成】年人出售烟》草制品或未亮证经营!的由烟草专卖行【政,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;拒不改正》的处以50元—以上:。。200元以下的【。罚款: 》  : ,  烟草专卖零售】经营者因《违法经营被处罚两】次以上或者拒绝【接受检查的烟—草专:卖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可以吊销其烟—草专卖?零售:许可证 !  : , 无烟草专卖零【售许可证经》营烟草?制品零?售业务的由工商行】政管理部门或烟草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,停止经营《没,收违法所得并—。处违法货值百分之】二十以上百》分之五十以下—。的罚款 !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 销售《。走私烟?草制品、出口倒流国!产烟、未缴》付关税而流》出免:税店和?保税:区的烟草制品—的由烟草《专卖行政主》管部门?、海关或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!止销售没收违法经】营的烟?草制:品和违法所得并【处违法货值一倍以】上三倍以下的罚【款构成?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任 —。   》  为走《私,烟草制品《提供存储、运—输服务?及条件?的没收违《法,所得可并处200】0元以上5万元以】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。 》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:条  对违反—本条例的行为烟草】专卖行政主管部门】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。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、海:关都有?权查:。处,。的按照谁先受理谁】查处的原则办—理;不属于本部门职!权范围内的应及时】移送有权《部门查处对同—一违法行为不得重】。复,处罚 】  :  有关部门依法查!获的:假冒伪劣烟草制品】。应交当地《烟草: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!国家有关规定依法】公开:销毁禁止以任何【。。方,式销售 】 ,    第》十八条 《 违反本条例的其】。他行为?依照:中华:人民共?和国烟?草,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烟?草专卖法《实施条例等有—关法律法规》。处罚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九条  拒绝、】阻碍烟草专卖—行,政执法的由公安机】关依照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?治安:管理处罚条例处罚】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  【。   ?。第二十?条,。  当事人》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或其他行—政机关作出的具体】行政行为不》服的可以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》提起:行政诉讼对行—政处罚?决定逾期不申—请复:议、不提起行政诉讼!又不:履行处罚《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!的行政机《关可以?依法强制执行—或,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   !  第?二,十一条  》烟草专卖行政—主,。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!本条例?第十:三条规?。定的:由有关部门批评【教育:并可视情节给予【行政处分 —。 ,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二条  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!门及:。其工作人员利用职】务上的?便利违?。法倒卖烟草专卖品、!伪造变造许可证【和准运证、走私【。。烟草专卖品》。的由:有关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:追究刑事《责,任 【。   ? 第二十三条  烟!草专卖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工作人员在执【行公务中有其他【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、贪赃枉法—行为的由有关部门给!予,行政:。处,。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二!十四条  对检举、!协助查处烟草—专卖违法《案件:。的有功单位或—个人烟草专卖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!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!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五条  本条例【所称假冒伪劣—烟草专卖品、走私烟!草专卖品货值是指】按同一品名的非假】冒,伪劣烟草专卖品、合!法进:口烟草专卖》品的市?场批:。发,价,计算所得的金额 】 :     第二!十,六条  本条—例自:2002年1月1日!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