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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通】信设施保护规—定 》     第!一,条  为《加强通信设施保护保!障,通,信设施安全与—通信畅通依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!事设施保护法、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!法,律法:规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规定 !     第二条!。  本省行》政区域内的公用通信!。设施建设与》。保护和军事、公安、!交通、能《。源、航空、气象等】专用通?信设:。施,的保护?适用本规定 【     】第三条  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对通信设施建】设与保护工作的【组织领导将公用通】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!建设总体规》划和:控制性详细》规划:。保护:通信设施的》工作经费列》入相:关部门综合预算 】 ?   《  第?四条  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》政府交?通,战备主管部》门负责本行》政,区域内?通信设?施保:护的组织协调、监】督检查 》。 , ?    《省通信主管部门负】。责全:省公:用通信设施建—设的监?督管理 【。     公【安、交通运输、住】房城:乡建设(《城乡:。规划)、《国土资源、经—济和信息化、—广电、工商、商务等!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!照各:自职责做好》通信设施建设与保】护的相?关,工作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五条:  任何单位、个人!均有保护通信—设施的义务发—。。现盗:窃,、破坏?、损毁等危害通【信,设施:安全的行为应当【及时制止《并报告当地公安【机关:或者通?信设施产权人 【 ?     任【何,单位:和个人不得实施危】害通:信设施安全的行为】。 ,。     !。第六条  省通【。信主管部门》组织基础电信业务经!营,者编制全省公用通】信设施建《。设规划会同省住【房,城,。乡建设主管部—门组织专家进—行评审经征》求相关部《门意:见后报省人》民政府审批》 : 《    第》七条  新建住宅】小区、村镇等居民集!中地区或者》工业集中地区应当配!。套设置公《用通信设施建筑【。物内及项目用地范】围,内,的通信?管道、配线管网、电!信,间、设备间等设【施的建设应当执【行国家?和省相关通信设施】工程设计、施工、】验收:等标准纳入建设项目!的,设计应当随》。建设项目同时—施,工与验收所需经【费应当纳《入建设项目概算【 —    第》八条  规划和【设计车站、》机,场,、港口、铁》路、公路《、桥:梁、隧道、城市轨】道交通、城市道路以!及其他?大型基础设施—项目: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!当事先?通知通信主管部【门或者?基础电信业务经【营者协商预》留通:信管线、基站—设置等?事宜: —    第九—条  住《宅小区及《商住:楼等城镇民用建筑】的开发者、所—有者和?管理者?应当:为电信业务》经营者使《用区域内的配套【公用通信设施提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!条,件不:得,。与电信业务经营者】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!的协:议阻碍其他电信业务!经营者进入》区,域提供?服务;不《得限制?用户的自主选—择权: 《     第十条!  省?通信主?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公用《。通信发展和建设规划!组织协调公用通信基!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! :     基础!电信业?。务经营者《应当按照《国家有关规》定实行通信管道、杆!路、基?站、室内分》布系:统,等通信设施》的统一建设》或者:联合建?设;对已有的空【余通信管道、杆路、!基站、?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!应当依?照国家?规定以出租、出【售,或者资源互换等方】式与其他电信—业,务经营?者实:现资源共《享, : ,。   》  鼓励有关部门和!单位实行专用通信】设施与公用通信设】。施的共建共享—  【   第十》一条  禁止下列危!。及通信设施安全的行!为 : ?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(一)侵占、哄【抢,、盗窃、损毁—通信设施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擅自!改,动或:者迁:移他人通信线路【及其他?通信:设施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《。)违反国家规定侵入!计算机信《息系统造成危害的;!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违反国家规】定对计算机信息【系统:功能进行删除、【修改、?增加、干扰造成【计,算机信息系》统不:能正常?运行:。的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五)《违反国家规定—对计算机信息系【统存储、处理—、传输的数据—和应:用程序?进行删除、》修改、增加的; 】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?故意制作、传播计】算机病毒等破坏性】程序影响计算机信】息系统正常运行【的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七)接】入通信供电系统【取电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(八)对基站—及配套设备》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!、侵害或破坏; !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 (九?)在国家规定—的通信设施安全保护!范围内?建造房屋《、挖沙、取土、堆】土,、钻探、挖》沟修建?粪池、牲畜圈—、沼气池等; ! ? ,   ? ,   ?(十)在埋》有地下管《道、:通信光(电)缆的】地面上倾倒含酸【、碱、盐等腐蚀【性的废液、》废渣; —。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十一)在危!及通信设施安全【的范围?内点火烧荒、—爆破:、堆放或者停放易】燃,易爆物品 》  —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 通信设《施产权?人应当加强通信设施!维护管理落实安【全保卫责任完—善应急预《。案保障通信设施安全!运行: ?     【第十三条 》 ,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通》信设施应《当与已?建其他设施保—持符合国家》规,定的安?全距离? , : ,     因【。。规划调整确需—迁移其他《设施或者要求其他设!施产权人采取必【要防护措《施的通信《。设,施产:。权,人应:当与其他《设施产权人协商【就迁移补偿、防【护措施等问题达成协!议并依法办理相【关手续其《后方可施工所—需费用由通信设施】。产权人承担 】  《   第《十四条  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《车站、机场》、,港,口、铁路、公—路、桥梁、》隧道、城市轨道交】通、城市《。道路:等大型基础设施【不得危?及通信设施安全 !。   —  因规《划调整确《需,迁移通?信设施或者》要求通?信设施产权人采【取必要防护》措施的建设》单位:应当依法与》通信设施产权人【协,商,就迁移补偿、防护措!施等问题达成协议】。并依法办《理相关手续其后方】可施工所需费用由建!设单位承担 !     因建设!项目施工造成通信设!施毁坏的建》设单位应当》限期:修复、恢复原状并】赔偿损?失 》。    》 第十五条  【种植树?。木、竹子《等高杆植物应—当与通信设施—保,持安全距离 !     —对可能危及通信【。设施安全的》高杆植物通信设施产!权,人应当及时向有关】部门提出剪修申【请经批?。准后由?其所有者或者管【理者进行剪修;在】危,。及通信设施安全【且情况紧急》时可由通《信设施产权》人剪修不符合安【全距:离规定的部》分枝条并《。及时向其所》有者通报情况—  【   ?树,木、竹子等高—杆植:物,与通信线路及设施】的安全距《离根:据国:家通信工程建设标】准有关?。规定确定《 —    第》十六条 《 从:事,废旧物?资收购经营的—单位和个人应—当遵:守国:家有关废旧金属收购!、再:生,资源回?收的规定 【。 :     禁止任何!。单位:和个人收《购无合法《来源证明的通—信电缆等通信—设施和来源不明的】铜、:铝、铅等废旧金属】 ?     第】十七条  经公安】交通管理机关批准】执行:特殊通?信,。、应急通信和—。通,信抢修抢险任务的】车,。。。辆和人员在确保安】全的前提下可以【。。不受各种《禁止机动车通行【标,志的限制 !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:违反本规定第九条】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!的协:议或者阻碍其他电信!业务经营者提供【服务的由《省通信主管部门或者!工商行政《管理:部门依法责令改【正没收违《法所得处《1万元以上3—万元以下罚款 】。 :。。 ,。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 : 有下?列行为?之一的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法有关规定【予以:处罚;?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违反本规定第十一!条第(一)》项规:定侵占、哄抢、盗】窃、损毁通信设【施的: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违反本规定【第十一条第(三【)至(?六)项规定影—响计算机《。信,。息系:统正常运行的—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阻碍通《信及相关行政—管理部门工》作人员依法执行任】务,的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条  违反本规【定,第十一条第(—。二)项规定》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电信【条例有?关规定予以处罚【 《 :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一条 ? ,违,反本规定《。第十一条第(七【)项至?第(十一)项规定】危及通信设》施,安,全的由省通信主管部!门责令改正》属于非经营性行为的!对,个人处以2》00元以下罚款对法!人及其他组织—。处以100》0元以?。下罚:款;属于经》营,性行:。为的处以5000元!以上 ?3万元以下罚款;】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 ?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—二条: , 违反本《。规定第十六条不遵】。。守国家有关》规定收购废旧通信设!施的由公安机—关或者商务》、工商行政》管理部?门依:法予以?查,处;收?购无合法来源证【明的通?信电缆?等通信设施或者来】源不明的铜》、铝、?铅等废旧金属的由】公安机关依法处【以1万元《以上3万元》以下罚款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 》 ,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三条《  :通信主管部门和【其,。他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工?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尚不构成犯—罪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》。究刑事责《。任 《    —。 ,第二十四条  违】反本规定的行—为法律法规已有【规定的从其规—定 ? 《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五?条  本规》定所称通信设—。施是指?。用于实现语音、文字!、数据、图像等信息!传输、交换功—。能的光?缆、电缆、电线、基!。站、微?波,站、交换机、接入设!备、室内分布系统】等,通信线?路、设备以及与之】配套的通《信,管道、管孔、电杆】、拉线、机房、铁】塔、油机、太阳能】电,池板、?避雷接地装置—等设备设施》    ! 第二十《六条  本办—法自:2013年11月】1日起施行》1,989年1月31日!四川省?人民政?府发布?的四川省保护—通,信线路设备暂行规】。定,同时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