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四川《省,社会抚养费征—收管:理实施办《法 》 ,   》  第一条  为】了规范社《会抚养费的》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!育基本国《策保护公民》的合法权益根据【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!收管理办法》、四川省人口—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!关法律法规的规【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! 《  : ,  第二条》  四川省》行政区域内社会抚】养费:的征收、管理—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!    !。 第三条  公民】有下列?情,。形之一?的应:当依法缴纳社会抚】养费 》 ,   《   ? ,  :(一)不符》合四川省人》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】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!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二)收养他人子女!期满6个《月未依?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!有正当理由的 !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以不正当手段取!得生育证生育的【   】  第四条  社】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!政府在四川》省人口与《计,划,生育条例《规定的幅度内确【定本行政区》域内:的征收标准任何【单位和?个人不得违》反法律、《法,。规的规定增设与计划!。。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!不得:减免社会抚养费 ! :     第五】条,  社?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!级,人,民政府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作出》书面征收决定;县级!人民政府计划生育】行政:部门可以委托— ?    — 乡(镇)人民【政府或?者街道?办事处作《出书:面,征收决定《 《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  应当缴!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!是流动人口的按照】下列规定办理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当事人的生】育行为发生在其【现居住地的》由现居住地县级人】民政府计划生育【行政部门按照—现居住?地的征收标准作出】征收:决定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当事【人的生育行为发【生在其户《籍所:在地的由户籍所【在地县级人民政【府计划?生育:行政部门按照户【籍所在地的征收【标准作出征》。收决定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三)当事人》的生育?。行为发?生时:其现:居住地或者户籍所】在,地,县级人民政府计【划生育行政部门均】未发现的此后—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!为的县?级人民政《府,计,划生育行政部—门按照当地》的征收标准作出【征收决定 —。   — ,。 当事人在》一地已?。经,被,征收社会抚》。养费的在另一地不】因同一?事实再次被征收社】会抚养费《 ,    】 第七条《  社?会抚养费的征收决】定自送达当事—人之日?起生效当事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!。定之日?起30日内一次性】缴纳:社会抚养费 — ?   《  :当,事人一次性缴纳【社会抚养《费确有实际困难【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!定之:日起30日内通【过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处或】者直接向作出征收决!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!划,生育行政部门提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】申请载明具体—缴款计划并》提供所在单位、村民!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!和乡:(,镇,)人民政府、街道】。办事处出具的有【。关,本人履行能力的证明!材,料县级人民》政府计划生育行【政部门应当》自当事人递交申【。请之日起30日【内核实有关情况【并作出批准或—者不批?准分期缴纳的决【定书:面通知当事》人经批准分期—缴纳的分《。期缴纳的期限—最长不超《过3年? : :     第【八条 ? 当事?人未在规定的—期,限内:缴,纳社:会抚养费的自欠【缴之日起每月加【收欠缴社会抚养【费2‰的滞纳金;】仍不缴?纳的由 — ? ,   作《出,征,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!。。政部:门依: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 —  》   第九条—  征收社会抚养】费采取?以下一?种或者数种方—式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?由县:级人民政《府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组织征收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二)由乡《(镇)人民政府或者!街道办事处》组织征收 ! 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,  (三)由当事人!直接:到指:定金:融机:构,缴纳 —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由当事人所在单【位代收代《缴 《 ?    《县,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!实际情况规定—具体:的,征收缴纳方式— —    第》十条 ? 当事?人所在单位、—村,民委员会、居—民委:员会及?有关管理《部门、用《人单位应当》依法配合做好社会】抚,。养费的?征收工作 —  》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, 征收?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!必须:。向当:事人出具由省人民政!府财政部门》统,一印制的专用收据】 《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  当事】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!可以:依法申请行》政复议或者提—起行政诉讼 !     行政复!议或者行政》诉讼期间征》收决定不《停止执行;但是行】政复议法、行—。政诉:讼法另有规定的除】外 —  :   ?第十三条  社【会抚养?费,按规定纳入》。县级财?政预算管理收入【全部缴?入县:级,金库组织征收—社会抚养费的—县级人民政》府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以及—代收代缴的单—位应当将收到—的社会抚养》费直接?缴入县级《金库 —     对已实!行银:行代收管理的—地方按照银》行代:收,的有关规定执行【 ? ?   ? 第十四条  【征,收,的社会抚养》费用于?补充人口与计划生育!奖励专项经费奖励】夫妻双方均为农村】人口或?者城镇享受低—保救助人员中的独】生子女父母其中20!%由市(州)统筹】用于调剂补充计划】生育工?作先进县(市、【区):的人口与计划—生育:奖励专项经费;80!%作为县(市—、区)人口与计划生!育奖:励专项经费 — , ?   ?  征收社会抚养】费所需工《作,费用纳入《县级计划生育行【政部:门年度?综合预算由同级财】政部:门核定安排 — : :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  组织征【收社会抚养费—。的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处每】季度应当向县级人民!政府计?划生育行政部门报】告,社会抚养费》的征收情况;接受委!。。托实行?社会抚养费代—收代缴的单位应【当在收到社会抚养】费后3日内》向委托?。机关通报征》。收情况;《代收:社,。会 —     》。。抚,。养费的金《融机构每季》度应:。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!划生育?行政部门通报社会】抚养:费的收取情况;县级!人民政府财》政部门每季度—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!计划:生育行?政部门通报社会【抚养费的征收情况】 —。   ? ,组织征收社会抚养】费的:县,级人民政府计划【生育:行政部门或者乡【(镇)人民政—府、街道办事处【应当:按征收对象建立【分户账 【。  ?   第十六条 】 乡(镇)人—民政府、《街,道办事处应当—定期将本辖区内【社会抚养费》的征收情况向—群,。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! ?   》。  第十七条 【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计划】生育、财政、物价】、审计、监察等部门!应当加强对社—。会,抚,养费征?收管理工《作的监督、检查 】 :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八条  有下列!行为:之一的由财政部门】、审计机关或—者其他有关》部门按?照国家和省有关【规定:处理 【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扩大《社会抚养费使用【范,围的: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【)不按规定使用财政!部门统一《印制的专《用收据的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三)?转移、隐匿、坐【支社会抚《养,费的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】九条  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计划生育行政【部,门责令改正上级【。主管部门或者—。。行,政监察部门对直接】负责的 —     主】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?。责,。任,人员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 【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。一):增,加或者减少社—会抚:养,。费征:收数额的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以征收社《。会抚养费为目—的故意放弃》。监管造成违反法律法!规规定?生育的?。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?)伪造、《变造、转让社会抚养!费专用收据》的 —。。     有本条第!一款第(二)—项规定?的,行为的由《上级机关按照其征】收的社会抚养费的2!倍予以收缴 】     第二!。十条  违》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增设与计划生育【有关的收费项目【或者提高社会抚【养费征收标》准,的依照违《反行政事业》性收费和《罚没收入收支两条】线管:理,规定行?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! —    《第二十?一条  截留、【挪,用、贪污《、私分社会抚—养费的依照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】关于贪污罪、挪用公!。款罪、私分国有资】产罪:的 【。。   ? 规:定依法追《究,刑事责任;尚不够】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!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给予降级】、,。撤职或者开除—的,行政处分 【   》。  :第二十二条  【对在社?会抚养费征收—。和管理工作中做出】显著成绩的单—位和个人由地方各级!人民:政府给予表彰—和奖励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 本实》施办:法,自2003年6月】1日起?施行1995年【5月5日四川省人民!政府发布的四川省】计划外生育费管理】办法同时废止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