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—省社会抚养》费,征收管理实施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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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 】为了规范社会抚养】费的征收管理维护】计,划生育基本》国策保护《公民的合法》权益根据《国务院社会》抚,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】、四川?省人口与计划生育】条例:等有关法《律法规的规定制定】本实施?。办法
! 第二条 【。 ,四川省行政区—域内:社会抚养《费的征收、管理【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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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条 公民有下!列情形?之一:的,应当依法缴纳社会】。抚养费
!。 : ?。 (一)不【符合四川《省人:口与: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!件生育子女的
】
,
《 : (—二)收养他人子女】期满6个月》未依法?办理收养手续又【没有正?当理由的
【
,
》 (—三)以不正当手【段取得生育》证生育?的
—
》第四条 社会【抚养费由县级—人民:政府在四川省人口与!计,划生育条《例规定的幅度内确】。定本行政区域内【的征收标准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!律、法规的》规定增设与计划生育!有关的收《费项目?不得减免社会—抚养费
—
《。 , , 第五条 社【会抚养费的征收由】县级人?民政府计划》生育行?政部门作出书面【征收决定《;县级人民政—府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可》以委托
《
】 乡(镇)人—民政府或《者街:道办事处作》出,书面:征收决定
【
【第六条 应当缴】纳社会抚养费的对】象是流动《人口的按照下列规】定办理
】
】 (一)当事人【的,。生,。育行:为发生在其》现居住?。地的由现居住地【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!育行政?部门按照现居住地】的征收标准作—出征收决《定
《
,
? 《 (二)—当事: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!。。其户籍所《在地:的由:户籍所?在地县?级人民政府计划生】育行政?部门按照《户籍所在地的征【收标准作《。出征:收决定
》
《 《 , ?(三)?当事人的《生育行为《发生时其现居—住地或者户籍所【在地县级《。人民政?府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均—未,发现的此《后,由首先发现其—生育行为的县级人】民,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按照当地的—征收标准作出征收】决定
! ,。 , 当事人《在一地已经》被征收社会抚—养费的?在另一地不因—同,一事实再次被征收】社会抚养费
【
】第七:条 ?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!定自送达《当事人之日起—生效当事《人应当自收到—征收决定之日起【30: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!抚养费
! , :。 当事人一次—性缴纳社会抚养费】确,有,实际困难的应—当自收到征收决【定之日起3》0,日,内通:过乡:。。(,。镇)人民《政府:、街道办事》处或者直接向作出征!收决:定,的县级人民政府【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提出?分期缴纳《的书面申《请载明具体缴款计划!。并提供所在单位【、,。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!员会:和乡(镇《。)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《事处出具的有关本人!履行:。能力:。的,证明材料县级—人民:政府计划生》育行政?部门应当自》当事人递交申请【之日起30日内【核实有关情况并【作出批?准或: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!决定书面通知当事】人经批准分期缴纳】的,分期缴纳的期限最】长不超过3年—
,
【 第八条》 当事《。人,未在规?定的期限内缴纳社】会抚养费的自—。欠缴之日起》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!养费:2‰的?滞纳金;仍不缴纳的!。由,
—。 , 作出征收决定!。的计划生《育行政?。部门依法《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
【
: 第九—条 : 征收社《会抚养费采》取以下?。一种:或者数种方式
【
— , 《 (一)由县级】人民政府计划生【育行政部门组织【征收
》
,
【 (《。二)由?乡(镇)人民政府】或者街道办事处【组,。织征收
【
【。 ?(,三)由?当事人直接》到指定金《融机构缴纳
—
》 (!四)由当事人所在】。单位代收《代缴
! : 县级人民政—府根:据本地实《际情况规定》具体的征收缴—纳方:式
:
:
第十!条, :。当事人所在单—位、村?民委员会《、居民委员会及有关!。管理部门《、用人单位应当依】法配合做好》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!作
—
: 第十》一条 征收社会抚!养费:和,滞纳金必须向当事】人出具由省人—民,政府财?政部门统《一印制的专用收据】
【 第十二—条 : 当事人对征—收决定?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《请行政复议或者提】起行政诉《讼
! , 行政复议》或者行政诉讼期间】征收:决,。定不停止执行;【但是行政复议—法、行政诉》讼法另?有规:定的除外
【
— ,第十三条 社会抚!养费按规定纳—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!。收入全部《缴入:。县级金库组织征收】社会抚养费》的县级人民政府【计划生育行政—部门乡(镇)人民】政府、街道办—事处以?。及代收?。代,缴的单位《应当将收到的—社,。会,。。抚养费直接缴入【县级金库
!
《 对已实行银行代】。收管理的地方—。按照银行代收的有关!。规定执行
【
【第十四条 》 征收的《社会抚?养费:用于补充人口与计划!生育:奖励专项经费奖励夫!。妻双方均为农—村人口?或者城?镇享受低《保救助人员》中,的独:。生子:。。女父母其中20%】由市(州《)统筹用于调剂补充!。计划生育工作—先进:县(市、区》。)的人口《与,计划生育奖励—专项经费;80%】作为县(市》、区)人口》与计划?生育奖励专项经费】
— 征收社会】抚养:费所需工作费用【纳入县级计划生育行!政,部,门年度综《合预算由同级—财政部门《核定安排
》
】 第十五条 — 组织征收社会抚】养费的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!。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!生育:行政部门报告—社会抚?养费的征收情况【;接受委托实行社会!抚养费?代,收代缴的《单位应当在收到社】会抚养费后3日内向!委托机关《通报征收情况;【代收社会
】
: ? 抚养费的金—融机:构每季度应当向县级!人民:政,府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通?报社会抚养》费的收取《情况:;县级人民政府【财政部门每季—度应当向《同级人民政府—计划生育行》政部门通报社会抚】养费的征收情况
!
》 组织征—收,社,会抚养?。费的县?级人民政《府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或者乡(—镇):人民政府《、,街道办事处应—当按征收对象建【立分户账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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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乡】(镇)人民政—府、街道办事处应】当,定期将本辖区内社】会,抚养费的征收情况向!群众公布接》受,群众监督
—
— 第十七条 】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计》划生:育,。、财:政、:物,价、审计、监—察等部门应当加强】对社会?抚,。。养费:征收管理工》。作的监督、检查
!
:
《。。 :第十八条 —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?。由财政?部门、审计》机,关或者其他有关【。部门按照国家和【省有关规定处理
】
:
— 《 (一)扩》大社会抚养费—。使用范围的
!
: , (】二)不按《。规定使用财政部【。门统一印制的专【用收据的
!
, — (三《)转移?、隐:匿,、坐支?社会抚养费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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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九条 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。府计:划生育?行,政部门责令改正上】级主管部门》或,者行政监《察部门?对直:接负责的
》
】 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人,员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
》。
— 》 (一)增加或者!减,少社会抚养费—征收数?额的
—
,
? (二】)以征收社会抚养费!为目的故意放弃监】管造成违反法律法】。规规定生育的—
— 【 ,(三)伪造、—变造、转让》社会:抚,养费专用收据的【
— : :有本条第一款第(】二)项规《定的:行为的由上级机关】按照其?。征收:的,社会:。抚养费的2》倍予以收缴
!
—第二十条 违反法!律、法规的》规定增设与计—划生:育有关?的收费项目》或者提高社》会抚养?费征收标准》的依:照违:反行政事业性—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!两条线管理规定行】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!
【 第二》十一条 截留、】挪用:、贪污、私分社会】抚养费的《依照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刑法关于贪污!罪、挪用《公款罪、私》分国有资产罪的
】
— 规定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;【尚不够刑事》。处罚的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!、撤职或者》开除的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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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【二条 对在社会】抚养:费征:。收,和管理?工作:中做:出显著?成绩的单位和个【人由:地方:各,级,人民政?府给予?表彰和奖励
【
【 第二十三条 】本实施办法自—2003年6月1】日起施行19—95年5月5日【四川省人民政—府发:布的四川省计划外生!育费管理《办,法同时废止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