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》川省社会抚》养费征收《管理实施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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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为】了规范?社会抚养费》的征收管《理维护?计划生育基本国策】保,护公:民,的合:法权益?根,据国务院社》会抚养费征收管【理,办法、四川》。省人口与计划生【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!规,的规定制定本实施】办法
》
? 第二条【 ,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!社会抚养费的—。征收、管理必—须遵守本实施办法
!
:。
》。 :第三条 公民有下!。。。。列情形?之一的应当》依法缴纳社会抚养】费
《
《 (】一)不符《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!生育条?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!的
《
】 (二)收【养他人子女期满6】个月未依法办—理收养?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!的
】 : ? :。(三)以不》正当: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!的
:
》 第》四条 《社,会抚养费《由县级人民政府在四!川省人口与计划【生育条例规定的幅】度内确定本行政【区域内?的征收标准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!法律、?法规:的规定增设》与计划生育有关【的收费项目不—得减免社会抚养【费
《
《 ?第五条 社—会抚养费《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!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作出:书面征收决定;【县级人民政府—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可以:委托
! 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》或,者街: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!收决定
《
,
《 《第,六条 应当缴纳社!会,抚养:费的对象是流—。动人口的按》照下列规定办理
!
】 《(一)?当事人的生育行为】发生在其现居住【地的由现居》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!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!。现居住地的》征收:标准:作出:。征收决定
!
《 ?。 (?二,。)当事人的生—育行:为发生在《其户: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!在地:县级人民《政府计划生》育,行政部?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!征收标准作出征【收决定
【
【 (《三)当事人的生育行!。为发生时其现居住】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!级,人民政?府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均未发现的此后】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!为的:县级: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按照当—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!收决定
》
— 当?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!收社:会抚:养费的在另一地不】因同一事实再—次被征收社会抚养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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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第七条 社会!抚养:费的征?收决定自《送达当事《人之日?起生效当事》人应当自收》到征:收决:定之日起《。30日内一次性【缴纳社会抚养费
】
?
》。 当事人一次性【缴纳:社会抚养《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!当自:收到征收决定之【日起:30日内《通过乡(镇)人民】政府、街道》办,。事处或者《直接向作出征收决定!的县级人民政—府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!的书面申请载明具】体缴款计划并—提供所在单位—、村民委员会、【居民委员会和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【、街道办《。事处出具的有—关本:人履:行能力?的证:明材料县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】育行政?部门应当自》当,。。事人递交《申请之日起30【日内核实《。。有关情况并作—出批准或者不批【准分期?缴纳的决定》书面通知当事人经】批准:分期缴纳的分期【缴纳的?期限最长不超过【3年
! 第八条 【 当事人未在规定】的期限?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!自欠缴之《。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!会抚养费2‰—的滞纳金;》仍不缴纳的由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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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作,出征收?决定的计划生—育行政部门依法申】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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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征》收,社,会抚养费采》取以下一种或—者,数种方式
!。
》 (一)由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!育行政部门》组织征收
!
《 《 ,(二)由《乡(:镇,)人民政府或—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征!收
》。
! ,(三)由当事人直接!。到指定金融机—构缴纳
! (!四)由当事人所在单!位代收代《缴,
— , 县级人民【政府根据本》地实际?情况规定具体—的征收缴纳方式【
《
第十条! 当?事人所在单位、村】民委员会、居—民委员会《及,有,关管理部门、—用人:单,位应当依法配—合做好社会抚—。养费的征收工作【。。
:
《 第十一【条, 征?。收社会抚养》费和滞纳金必须向】当事人出具》由省人民《政府财?政部:门统一印制的专【用收据
》
,
》 第十《二,条 当事人对征收!决,定不:服的:可以依法申请—行政复议或者提【起行政诉讼
】。
【行政复议或者行【政诉讼?期间征收决定不【停,止执行;但是行政复!议,法、行政诉讼—法另:有规定的除外
】
第!十三条 社—会,抚养费按规定纳入县!级财政预算管理收】入全部缴入县级金库!。。组织征收社会抚养】费的县级人民政府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乡(镇)人民—政府、街道办事处以!。及代:收代缴的单位应当】将收到的社会抚养】费直接缴入县级金库!
【 对已实行银行!代收管理的地方【按照银行代收的有关!规定:执行
?
?
第十】四条 征》收的社会抚养费【用于补?充人口与《计,。划生育?奖励:专项经费奖》励夫妻双方均为【。。农村人?口或者?城,镇享受低保救—助人员中的独生子女!。父,。母其中20%由【市(:州)统筹《用于:调,剂,补充计划生育工作先!进县:(,。市、区?)的人口与计划生】育奖励专项》经费;80%作为县!(市、?区)人?口与计划生育—奖励专项《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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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】社会抚?养费所需工作—费用纳入《县级计划《生育行政部门年度】综合预算由同级【财政部门核定—安排
《
】。第十五条 组织征!收社:会,抚养:。费的乡?(镇:。)人民?。政,。府,、街道办事》处每季度《应,当向县级《人民政?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报告社会抚养费的】征收情况;接受委托!实行社会抚》养费代?收代:缴的单位应当在【收,到社会抚养费后【3日内向委托机关通!报征收情《况;代?收社会
《
》 《。抚,。养费的金融机—构每:季度应当向县级人】。。民政府计划生—。育行政部门》通报社会抚养费【的收:取情况;县》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!。每季度应当向—同级:人民政?府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通报社会!。抚养费?的征收情况
】
组织!征收社会抚》养费的县级人民政府!计划生育行》政部:门或者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应当按》征收对象建立—分户账
—。
《 ?第十六条 》 乡:(镇)人《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!应当定期将本辖区】内社会?抚养费的《征收情况向群众【公布接受群》众监督
》
》 第十七条 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计划生育、财政【。、,。物价、审计》、监察等部门应当加!强对社会抚养费【征,收管理工作的监【督、检查
【
第十!八条 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财政部门、审计机!。。关,或者其他有》关部门按《照国家和省》有关规定处理—
,。
】 《 ,(一)扩大社会【抚养费使用范围的
!
,
?。
? —(二)?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!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!据的
《
》 ,。 —(,三)转移、隐匿【、坐支社《会抚养费的》
《。
? ?第十九条 有【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?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》责令改正上级主管部!门或者?行政监察部门—对直接?负责:的
】。 ?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
《。
,
》 (—一)增加《或者减?少社会抚养费征收】数额的
《
?
— ?。。 (二?)以征收社》会抚养?费为目的故意放弃监!。管造:成违反?。法律法?规规定生育的
!
,
】 (三)伪造【、变造、转让社会】抚养费专用收据的】。
《
有【本条第一款第(二)!项规定的行》为的由上级机—关按照?其征:收,的社会抚养费的【2倍予以《收缴
【
《 第二十条 违】反法:律、法?规的规定增设与计划!生育有关的》收费项?目或者提高社会抚】养费:征收标准的依照【违反行?政事业性收费—和罚:没收入收《支两条?线管理规定行政【处,分暂行规《定处理
【
—第二十一条》 截留、挪用、贪!污、私?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!中华人民共和国刑】法关于?贪污罪、《挪用公?。款罪、?私,分,国有资产罪》的
》
规定】依法:追,究刑事责任;—尚,不够:刑事处?。罚的对直接》负责的?。。主管人员和其—。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—。法给予降级、撤【。职或者开除的行【政,处分
《
《 : 第二《十二条 对—在,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!理工作中做出显【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!由地方各级》人,。民政府给予表彰【和奖励
》
,
》 第二十》三条 ? 本实施《办法:自2003》年6月?。1日起施行1995!年5月5日四川省】人民政府发布—的四川?省,计划外生《育费:管理办法《同,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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