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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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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条 — 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!生育法结合四川【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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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? 本条例适用于本】省行政区域内—。的,国家机关、》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!单位、群众性—。自,。治组织?和公民以及户籍【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!政区域的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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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三条 《 实行计划生—育是:国,家,的基本国策是—每个公民和全社【会的:共同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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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【民,有生育的权》利也:有依法实行计划生】。育的:。义务实行《计划:生育的合法权—益受法律《保护:夫妻双方在》实行计划生》育中有共同的责任】
【。 地方各—级人民政《府及其工作人员在】推行计划生育—工,作中应当《严格依?法行政文明执—法不得侵犯公—民的合法权》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及其工作《人员依法执行公务】受法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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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四条 计划生育工!作坚持以宣传教育】、避孕、经》常,性工作为主的方针】辅以必要的行政、】经,济措施引导》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!育
【。 《计划生育工作—依靠科学技》术进步?建立健全奖励和社】会保障制度并—与发展经济、—帮助公民勤劳致富、!建设文明幸福—。家庭相结合建立政府!。组织、有关部门具】体,实施的工《作机制为 实【行,。计划生育《的家庭开展生产、生!活、:生育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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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五:条 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领导本行政【区域内的人》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,负责:实施本条例将人【口计划?纳入: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计划实行由本!级人民政府主—要领导负责的—人,。口与:计划生育目标管理】责任:制
! 第六条 【地方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安排《落,。实人口与计》划生育工作》经费确保人口与【计划生育工作的【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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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省、市人民政府!建立:健全对人口与—计划生育工作先【进地区在经费上予】以激励?的机制;对贫困地区!、少数民族地区的计!划生育工作在—经费上?予以重点《扶持
! 鼓《励社会团体、企业】事业单位《和个人为《人口: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!捐助
!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截留、克扣!、挪用人口与—计划:生育工作《经费、奖励专项经费!和社会?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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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条》 对人口与计【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!成绩的组织和—个人由地《方各级人民政—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!表彰和?奖励
! 对《本条:例贯彻实施不力的地!区或者单位由同级或!者上:级人:民政府给《予批评?。、教育责令其限期改!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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