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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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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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二十四【条 :。 旅游经营是指【利用旅游资》源和旅游服务设施从!事旅游招徕》、,接待为旅游》者提:供交通?、游览、《住宿、餐《饮、购?物、娱乐、信息等】综合性服《务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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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旅游经营者是指旅!行社、旅馆》、旅游集《散站、旅游》线,路经营者、旅游景】区经营者和网络旅游!经营者等从事旅【游经营活动的单位】或者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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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,五条 《旅游经营《者未经旅《游服务质量》标准等级机构依法】。评定的?。不得使用《旅游服?务质量等级》标,志,和称谓已经》评定的不得违规使】用旅游服务质量【等,级标志和称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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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】。游从:业人员不得》伪,。造,、涂改、买卖、出】租、转借旅游从业】证,书
】 第二十六条 ! 旅游经营者应【。当按照国家标准、】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!。提供旅游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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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旅游经营《者可以制《定和实施《严于国家《标,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!标准的企《。业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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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 ! ,旅游经营《者应当?制定并实《施安: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!应急预?案按照规范要求【消除旅游安全隐患】保障旅游者》人身:、财产?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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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旅游经营者提—供的设施、设备应】当符合强制性—标准的?需经有关行政主管】部门按照国》家有关安全标准【和规定?的程序检测》。合格后才能投—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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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】经营者应当依—法定期对设施、设】备进行检《测、维护、保养保证!安全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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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【条 旅《游景区、宾馆饭【店,、旅行?社,等应当按照国—家和省有关规定向旅!游及:有,关行政主管部—门报送?。统计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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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九条 ? 重要?。旅游线路的旅—游成本价、市场【。参考价应当由省价格!行,政主:管部门和省旅—游行政主管部门【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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