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四川省公共消—防设:施条例 ! 20—04年4月16【日四川省第十—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八《次会议通《。。过 《 ,。。     第!一,条  为提高—城市抗?御,火灾和其他灾—。害事故的《能力维护《公共:安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消防法等有关法律】的规定结合四川省】实际制定本》条例 】。  :  第二条  【本条例所称》公共: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!公民人身财产、【公共财产《安全所需的》消防站?、消:防通信指挥》中心:和消防供水、消防通!道,、消防通信设施及消!防装备 》     四!川省行政区》域内公共消防设施】。的规:。划、:建设、维护》、使:用和管理《适,。用本:条例 》   》  第三条》 , 公共消《防设施建设应当纳入!国民: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计划并—列入:年度固定资产投资】计划保证公共消防设!施与经济建》设和社?会发展相适应 【    】 ,公共:消防:设施应当与城市【基础设施同步—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!步建:设 —     公共【消防设施不足或【者,不适应城市》。。发展要求《的应当新建》、扩建、《改建 ?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  【。。城市人民政》府负:责组织相关部—。门编:制或者?修订城市消防规划审!查,批准公共消防设【施建设年度计划【保障公共消》防设施建设的—。投入: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!国家:有关标准及》规定统筹协》调公共?消防设施的建设 】 《     上—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对下级人民政府【公共消防《设施规划和》建设的实施情况【进行监?督检查 《 :   》。  第五条  公】共,消防设施建设—。实,行责任制 —    【 交通安全、环保】、文化娱乐、供【水、供电、燃—。气、电信《、气象、地震、急救!等主管?。部门:和单位应当与—公安:消防部门建立火【警,应急协调《机,制 —     第六条 ! 公共消《防设施建设经费列】入同级财政年—度预算 —   》  城市建设—维护管理资金中【应当列出《专,项经费按《照年度城市设施建】设计划用于公共消防!设施的建设》和维护 】 ,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!公共消防设施用地】属公益性《用,地实行行政划拨【城市消防规》划确定?的公共消防设施【。用地应当严》格控制不得》擅自改变土地—使用:性质或者挪》作他用? —    第八—条  公《安消防部门应当【对公共消防》设施:的规划和建设的实施!。情况进?。行监督负责公共消】防设施的验收—、使:用及对公安》消防部门以》。外的使用情况—进行监督检查 【。   【  公?。。安消防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不《得,。利用职务之便—。为公共消防设施的修!。建指定消防》产品或者指定施工单!位  】   第九条  】城,市供水单《位在进行城市供水】管道安?装或者改造时应当】。按照城市消防规划】。。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!统一安装市政消火】。栓保:障消防用《水市政消火》栓的维护、保养和修!复由城市供水单位】负,责所需费用由当【。地人民政府》协调解决 —   —  利?用天然?水,源作消?防水源的市政公用部!门应当?。修建取?水设施城市供水【管网不能《满足消防用水—的应当?修建消防水池—   】  第十《条,  单位和居民【住宅区应当》按照经公安消防部门!审核的消防设计建设!室外消防供水、消防!通道等设施》 ,    】 ,成片开发的》。居,民住宅?区,内部的室外消防供】水设:施由开发《单位负责建设;其】他单位内《部的室外消防供水设!施由本单位或—者业主负责建—设室外消防设施的】维护和管理由—业主、使用单位或其!委托的物业》管,理单位负责 — 》。    业主、使】。用单位或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!。位应当保《证防火间距和—消防扑救面的有【效使用 —     第】十一:条  ?通讯:、网络?等单位?应当负责119火】。警、指挥调》度等专用通信—线路、网《络以及图像传输系统!的建设和维护确【保通信?畅通负责《为公安消《。防部门提供相—关技:术服务城市公用电话!的设置?应当合?理布局方《便群:。众火灾报警 【     无!线电管理部门应【当保障?消,防无线?通信专频专用—不受干扰 【 ,     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?干扰消防《通信 《 ? ,    第》十二条  法—。人,和,其,他组织所属多—幢建筑设有自动消防!设施、设《备的应当根据需要和!技术条件集中设置】消防联?动控制中心统一【实施消?防联动、《监控 】 , ,  第十三条—  任?何,单位和个人都—有保护?公共:消防设施的义务【不,得损坏或者》擅自挪用、拆—除、停用公共消【防,设施不得妨碍—消,火栓的使用不得擅自!改变公共消防设施】用途或者占用防火】间距、堵塞消防【通道 《。     】因工程建设》等原:因可能影响公共消】防设施使用或者妨碍!消防:车通行的应》当事:。前报告当地公安消】防部:门并落实相应的消】防安:全措施?;需要拆迁、销毁】公共消防设施的应当!。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!部门:核准拆迁、销毁【公共消?。防设施的费》。用,由建设?单位:承担 —   《  第十四条  城!市人民政《府及其公安消防【部门和?。其他:。相,关职:能部门未按本条【例,规定履行职责的【由有权机关》责,令改正;造成严【重后果的《对相关责任人员给】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!的依法?追究刑?事责任 !    第十五条】  违反本条例第九!条规定未《按要求安装市—政消火栓不能—保障消防用水的由】。公安:消防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;逾—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!000元以上5万】元以下罚款并对【。直接责?任人处以5》00元以上》5,。000元以下罚【款  】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, ,。违反本条例第十条】规定未按审核的消】防设计建设室外【消防设施的》由公:安消防?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:不改正的《。对个人可处》以5:00元以上 —5000《元以下?。罚款;对单位可处】以3000元—以,上,3万元以下罚款并】对该单位直接责【。任人处?以500元以上20!00元?以下罚款 】 :    第十—。。七条  违反本【条例第?十一条第三款—规定干扰消防通信】。的由:公安消防部门给【予警告?可处:。以200元以—上30?。00元以下罚款 】 :     第】十八条  本条【例自2004—年7月1日起—。施,。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