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四川省公】。共消防设《施条例 【 ? ?200?4年:。4月16日四川省第!十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八次会》议通过 《  】   第一条  为!提高城?市,抗御火灾和其—他灾害事故》的,能,。力,维护公共《安全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消防法等有关法】律的规定结合四川省!实际制定本条例 !     第!二条  本条例所称!公共消防设施是【指,为,保障公民人身—财,产、公共财产—安全所需的》消防站、消防通信】指挥中心和消—防供水、消防通道】、消:防通信设《施及消防装》。备 》  ? ,。  四川省行—政区域内公共—消防设施的规划、】建,设,、维护、使用—。和管理?适用:本条例 《 , 《  : ,。 第三条 》。 公共消《防设施?建,设应当纳入国民【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计划并列入—年度固定资产投【资计划保证公共消】防设: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!发展相适应》 —    《公共消?防设施应当与城市基!础设施同步规—划、同步设计、同】步建:设 : ,  》   公共消防设施!不足或者《不适应城市发—展要求的应当新建】、扩建?。、改建 【 :    第》。四条  《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!织相关部门编制或者!修,订城市消防规划审查!批准公共消防设施建!设年度?计划保障公共消防设!。施,建设:的投入按照城市消】防规划和国家有【关标准及规》定统筹协调公—共消防设施的建设】 , ,    【 上级人《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!民政府公共消防【设施规划《和建设的《实施情况《进行监督检查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五条  公!共消防?设施建设实》行责任制 !     交—通安全、环保、【文化娱乐、供水、供!电,、燃气、电信—、气象、地》震、:急救等主管部门和单!位应当与公安消【防部门建立》火警:应急:协调机制 !   ? , 第六条  公【。共,消防设施建》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!年度预算 — 《 , ,  城市建设—维护管理资》金中应当列》出专项经费按—照,年度城?市设施?建设计划用于—公共消防设》施,的建设和维护— ,    】 第七?条  公共消防设施!用地:属公益性用地实行】行,。政划拨城市消防规】划确定的公共—消防设施用》地应当严《格,控制:不,得擅自改变》土地使用性质或【者挪作他用 【  》   ?第,八条  公》安消防部门应当【对公共消防》设,。施的规划和建—设的实施情况进行】监督负?责,公共消防设施—的验收、使用—及对公安消防部门】以外的使用情—。况进行监督检查 】   【 , 公:。安消防部《门及其工《作人员?不得利用职》。。务之便?为公共?。消防设施的修建指】定消防产品或—者指定施工单位 !     第!九条  城市供水】单位在进行》城市供水管》。道安装或者改造时】应当按照城市消防】规划:和国:家有关?标准要求统一—安装市政消火—栓保障消防用水市政!消火栓的维护、保养!和修复由城市—供水单位《负责:所需:费用由当地人民【政府协调解》决 《   》  利用天然水源作!消防水源的市政【公用:部门:应当修建取》水,设施城市供水—管网:不能满足消防用水】的应当修《建消防水池》  【   第十条 【 单位和居民住宅区!应,当按照经公》安消防部门审核的】消防设计建设室外消!防供水?、消防通道等设施 !   【。  成片开发的【居民住宅区内—部的室外消》防,供水设施《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!;,其他单位内部的【。。室外消防《供水设?施由本单位或者业主!负责建设室外消【防设:施的维护和管理由】业主、?使用单位或其委【托的物业管理—。单位负责 》 : , : ,   业主、—使用:单位或其委托—的物业管《理单位应当保证防】火间:距和消防《扑救面的有效使用】   】  第十一条  通!讯、网络等单—位应当负责1—19火?警、指挥调度—等专用通信线—路,。、网络以《及图像传《输系:统的建?。设和维?护确:保通信畅通负责为公!安消防部门》提供相关技术—服务城?市公用电话的—设置应当合》理布局方便》群众火灾报》警 ?     无!线电管理部门应【当保障消防无线【通信专频《专用不?受,干扰 】    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干》。扰消防通信 】    — 第:十二条  法人和其!。他组织所属多幢建筑!设有自动消防设施、!设备的应《当根据需要和技术】条件集中设置—消防联动控制中心统!一实施消防联动【、监控 —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 《 任何单《位和:个人都有保护—公,共,消防设?施的义务《不,得损坏?或者擅?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!公共消防设施不得妨!碍消火栓的使—用不得擅自改—变公:共消防设施用—途或:者占用防火间距、】堵塞消防通道 !   》  因工程建—设等原因可能影【响公共消防设—施使用或者》妨碍消?防车通行的应当【。事前报告当地公【安消防部门并落实】相应的?消防:安,全措施;需要拆迁】。、销毁公共消防设】施的应当经原审核】的公:安消防部门核准拆】迁、销?毁公共消防设施【的费用?由建设单位》承担  !   第十》。。四条:  城市人民政府】及其公安消》。防部门和其他相【关职能部门未按本条!例规定履行职—责的由?有权机关责令改【正;造成严重后【果的对相关责—。任人员给予行政【处分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。任,   】 , 第十五条 — 违反本条例第九】条规定?未按要求《安装市政《消火栓不《能保:障,。消防用水的由公【安,消防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正;逾《期不:改,正的可处以500】0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?罚款并对《直接责任人》处以:5,00:元以:。上5000元以下罚!款 《    — 第:十六条  违反本条!例第十?条规:定未按审核的消防设!计建设室外消—防设施的由公安消防!部门:责令限期改》正;:逾期不改《正的对?个,人可处以500【元以上 5000元!以下罚款;》对单位可处》以300《0元以上3万元以下!。罚款并对该》单位直?接责任?人处以500元以】上20?00元以下》罚款 ?  — ,  :第十七?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第十一条】第三款规定》干扰消防通信的由】公安消防部门给予】警告可处以20【0元:以上30《00元以下罚款【 :     第!十八:条  ?本条例自2004】年,7月1日《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