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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公共—消防设施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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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2004《年4月16日四川省!第十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八次会》议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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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提高城市抗!御火灾和其》。他灾:害事:故的能力维护公共】安全根?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消防法—等,有关法?律的规定结合四【川省实际制定—本条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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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本条例》所称公?共消防设施是指【为保障公《。民人:身财产、公共财产】安全所需的消防【站、消?。防通信指挥》中心和消防供—水、消防通道、【消防通信设施及【消防装?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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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】省行政?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!的规划、建设、维】。护、使用和管理适】用本条?例
】。 : 第三条 公共消!防设:施建设?应当纳入国民—经,济和社会发》展计划并《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!。资计划?保证公共消》防设施?与经济建设和社会】发展:相适: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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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】共消防设施应当【与城市基础设施同】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!同步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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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共消防设施不!足,或者不适应城市【发展要求的应当新建!、扩建、《改,建
! 第四条 【。城市人民政府负责】组织相?关部门编制或者修】订城市?消防规划审》查批准公《共消防设施建—设年度计划保障公共!。消,防设施建设的投【入按照城市消防【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!。及规定统筹》协调公共消》防设施的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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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上级》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!人民政府公》。共,消防设?施规划和建》设的实?施,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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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公?共消防?设施建设实行责【任制
!。 交通安全、】环保、文化娱—。乐,、供水、供电、燃】气、电信、气象、】地震、急救等主【管,部门和单位应—。。当与:公安消防《部门建立火警应【急协调机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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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公《共消防设施建设【经费:列入同级《财政年度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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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城市建设】维护管理资金—中应当列出专项经费!按照年度城市设施建!设计划用于公共【消防设?施的建设和》维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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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公共消!防设施用地属公益性!用地实行《行政划拨城市消【防规划确定的—公共:消防设?施,用地应当严格控制不!得擅自?。改变土地使用—性质或者挪作他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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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》 公安消防》部门应当对公共消】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!的实施情况进—行监督负责公—。共消防?设施的验收、使【用及对?公安:消防部门以外的使】用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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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安消防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不【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!共消防设施的修【建指定消防产—品或者指定施工单位!。
】 第九条》 城市供水单位在!进行:城市供水管道安装】或者改造时应当按照!城,市,消防规划和国家【有关标准要求—统一安?装,市政消火栓保障消】防用水市政消—火栓的?维护、保养和修复】由城市供水单位负】责所需费用由当地人!民政府协调解—决
【 ? 利用天《然水源作《消防水源的》市政公用部门应【当修建取水设—施城市供水管网不】能满:足消防用水的应当修!建消防水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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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条 — 单位和《。居民住宅《区应当按照经公【安消防?部,门审核?的消防设计建—设,室外消防《供,水、消防《通,道等设?施
【 《成片开发的居民住】宅,区内部的室外消防】供水设施由开发单位!负责:建设;其他单位【内部的?室,外消防供《水设施由《本单:位,或者业主负责建设】室外: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!理,由业主?、使用单位》或其委托《的物业管理单—位负责
! , 业《主、使用单位或【其委:。托,。的物:。业管理单位应—当保:证,防火间距和消防【。扑救面的有效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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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— 通讯、网络—等单:位应:当负责119火警】、指挥调度等专用通!信线:路、网络以及图【像传输系统的建设和!维护确保通》。信,畅通负责为公—安消防部门提供相关!技,术服务城市》公用电话的设置【应当合理布局—。方便群众火灾报【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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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无线电管理部】门应当?保障消防无线通信】专频专用不受干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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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任,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:。得干扰消防通信【
! 第十二条 — 法人和其他组织】所属多幢建筑—设有自动消防设施】、设备的应当根据需!要和技?术,条件集中《设置:消防联动控制中心统!一实施消防联动、监!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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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:条 ?。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?有保护?。公共消?防设施?的义务不得损坏或】者擅自挪用、拆除、!停用公共消防设施不!得妨:碍消火栓的使—用不得擅自改变【公共消?防设施用途》或者占用防火间距】、堵塞消防》通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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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!工程建设等原因可】。能影:响公共消防设施【使用或者妨碍消【防车通行《的应当事前报告当】地公安消防部—门并落实《相应的消防安全措】施;需要拆迁—。、销毁公共消防设】施的应当经原审【核,的公安消防部门核准!拆迁、销毁公共消防!设施的费用由建【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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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十四条 城市!人民政府及其—公安消防部门和其】他相关职能部门【未按本条例规定【履行职责《的,由有权机关责令【。改正;造《成,严重后果的对相【关责:任人员给予》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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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《 违反本条例第【九条规?。定未按?要求:安装市政消火栓【不能保障消防用水的!由公:安消防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可处以【5000元》以上5万元以—下罚款并对直接【责任人处以500】元以上5《000?。。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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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六条 违反本条!例第十条《规定未按《审核的消《防设计?建设室外消防—设施:的,由公安消防》部门责?令限: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,对个人可《处以500元—以上 50》00元以《下罚款;《对单位可处以300!0元以上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!该,。单位直接责任—人处以50》。0元以上2》000元以下—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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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条 违》反本条例第》十一条第三款规【定干扰消防通信【的由公安消防部门】给予警告可处以2】00元以上3—00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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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八条 —。。 本条例自》2004年》7月1日起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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