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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章 测绘资【质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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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六条 ! ,从事测绘活》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!得相:应等:级的测?绘,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!动的人员应》当具备相应的执业】资格条件并取—得,测绘作业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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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任何测《绘单:位和:个人不?得,伪造、涂改、转借、!转让测绘资质证书】和测绘作《业证: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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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】测绘:。活动的单位不得使】用未经检定合格的】测绘仪器和设备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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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测绘单位【变更名称、法—定,。代表人、地》址,或者业务范围的应】当按照有关规—定办理测绘》资质变更手续—合并、分立的应【当重新办理测绘资】质证:书终止测绘业—务的应当到》。原发证机关》办理:测绘:资质注销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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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八条【 测绘单位在【实,施测绘项《目前应当向测绘项】目所在地的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府【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书!面告知测绘项—目的名称、测绘内容!和测绘方法由—测绘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?登,记
【 : :县级以?上地:方人民政府测绘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在进行测绘—项目备案登记时【不得:收取任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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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外国的《组织或者个》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!内从事测《绘活动的应》当向省?人民政?府测绘?行政主管部门交【。验国家有关部门【的批准文件由省人】民政府测绘》行政主管部门备【案,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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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九条 【 使用?财政资金3》。0万元以上的—测绘项目必须—依,法实:行招:。投标但?涉及:。国家秘密和国家安】全的测绘《项目除外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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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发包!方同:意承: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!测绘项目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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