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—章 :总则:。 ? ?   《  :第一条  》为,了维护道路交通安】全秩序?预防和减少交通事】故保护自然》人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?的人身、财产安全和!其他合法权益提【。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—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】、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!全法实施《条例和?相关法律《法规的规定结—合四:川省实际制》定本实施办法 【 ,  》  : 第二条  四【川省行?政区:域内的地方各级人民!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】和车辆?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!人、车辆所有人、】车辆管理人以及【与道路交通活动有】关的单?位与个人应当—遵守本实施办—法 《  《   第三条—  县级以上地【。方人民政府》。应当履行下列职责】: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。(一)制定、完善并!组织落实道路交通】。安全管理规划保障道!路交通?安全工作与经济【社会发展相适应【为道路交通》安全工作创造良【好的社会《。。环境; 【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【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!全责任制和应—。急,机制将道路交通【安全工作纳入社会】管,理综合治理考核范】围; 】。。。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组织相关》主管部门对新建、改!建、扩?。建的城镇道路沿线建!设项目进行》交通影响评价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,四)组织协》。调相关主管部门处】。理重大?道路交通隐患—。和突出问题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五)组织开展道路】交,通安:全宣传?教育:表,彰奖励在道路—交通:安,全工作?中有突出贡献—的单位与个人 【 《     乡镇人】民政府、城市街道】办,事处应当建立—健全基层交通安【全协:。助机制督促有关单】。位,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!任制做好本辖—区内的道路交—通安全工作 ! ,    《 ,第四条  县级以上!地,。方人民政府公安机】关,交通管理《部门负责本辖—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!工作依法履行下【列职责: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维护道路交通安【全,和秩序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,二):。查处道?路交通安全违法【行为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预【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!故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:)管理相《关车辆和驾驶人【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五》)配合监管道—路交通安全》设施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)其—他法定职责 !   《 , ,没有设?。立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机构【。的乡镇公安机关派】。出所:应,当维护本辖区—内的道路《。交通安?全和秩?序 《 ?  : , 第五条 》 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其】他相关主管部门应】当依据各自职责【负责有关的道路交】通,。安全工?作 —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 遵?守道路?交通:安全法律法规维【护道路?交通安全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】任  】   国家机关、企!事业单位、》社会团?体以及其《他组织负责》本单位所属车辆和】人员的道路交通【安,全管理与教》育工:作 ?     新!。闻、出?版、广播、电视、】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!定期进行道路交【通安全?公益宣传《及时发?布道路交通安—全信息 —     每年!六月为道路》交通安?全宣传?月;12月2日【为道:路,交通安?全宣传日 !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 交通协》管员在交《通警察?的组织与指》挥下:协助维护道路交通安!全和:。秩序  !   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》府负责本辖区内【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!的经费保障公—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!全协管员的》培训、?考核和管理 !     交通协!管员不得对道路交通!安全违法行》为人:采取:行政强制措施—或者作出行政处【。罚,。决定 》     第八!条 : 任:何单位与个》人对道路《及其附属设施—。、道路?交通安全设施存【在安全隐患或者【。设置不规《范的有?权提出批评意见或】者,建,议;对道路》交通安全违法—行为有权劝阻—、举报;对执法人】员执法不公、—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、徇?。私舞弊行为有权检】。举,。、控告 !    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,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、住房和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应当:建立投诉《和反映的《机制:。和渠道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