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!各机:构人员?职责
】
? 第五条 【 市政府机构包括工!作,部,门,、直属机《构、常设机构、【派出机构《市,政府由?市长、副市长、秘书!长和市政《府工作部门的—各局局长、》各委员会主任组成】视情况?设巡视员、副巡视员!、市长助《理
?。
【 第:六条 市》政府实行市长负【责制:市长领?导并主持市政府【。的全面工作》副市长、秘书—长,、市:长助理协助市—长工作巡视员、副巡!视员:协,助市政?府领导工作
【。
:
: ? ,第七条 副市【长按工作分工负责】处理分管《事务副市长、秘书长!、市长助理受市【长委托负责》。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!专项任务并可代表】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!代表市政府处理与】其他州(市)—之间的事务》涉及两位《以上副?市长分管工作的事项!由市长指定一位副】市长牵头办理或【由涉及事项主要【工作的分管副市长】牵头办理《
:
— 第八条 【市长外出、学—习或休?假期间由负责—。常务:工作的?副,市长主持市政府工】作
?
,
【第九条 秘书长在!市长领导下负责处】理市政?府的日常工作协调落!实市政府《决定事项《和市长交办事—项
:
:
【第十:条 市政府工【作部门、直属机【构、常设机构、派出!机构的局长、主任】负责:本部门的《工作
《
《 各局—、办、委员》会,根据法律、法—规、:规章和国《务院、省政府、市】。政府的决定、命【令在本部门》职权范围内履行职】。责行:使职权制《定和发布规范—性文件重《。要事项应《向市政府报告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