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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】。法律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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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第三十一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!第二款的规定破坏】或者擅自改变湿【地保护界标的由市】。或者区、县(市)自!然资源主《。管部:门责:令恢复原状》可以并处一百元以】上一:千元:以下:的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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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条 —违反本条例》第十:。六条第二款、第【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二!十五条第九项的【规定未经批》准,擅,自占用湿地》或者擅自建》设风力发电设施、】光伏发电设施、建】筑物、构筑物的【由,市或者区、县(【市)自然资》源主管?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?退还非法《占用或?者临时占用的—湿地拆除非法设施和!建筑物、《构筑物并依据规划】和土地?管理法律、法规【处以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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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三条 【违,反本条?例,第二十五条第一、】二、三、《四项的规定有下列】情,形之一的由自然【资,源主管部《门或者水务主管【部门: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限期进—行湿地修《复;有违法所得【。。的没收违法》所得;并按照下【。列规定处以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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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, (:一,)开(围《)垦、填埋湿地或】者擅:自改变湿地》用途的处破坏湿地】每平方米《二百元以《上一千元以下—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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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永久性】截断湿?地水源或者》排干湿地或者—非法挖砂、采矿、】擅自取土、取—水,。的处:每立方米一百元以上!五,百元: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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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四条 违反—本条例第二》十五条第四、五、】六、七项的规定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由【自然资源主管部【门或者水务主管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限期进行—湿地修复或者—采取补救措施—并处五千元》以上五万元以—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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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—(一)?过度放牧《或者擅自捕捞、放生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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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引进!外来入侵物种—的;
】 : (三)!破,坏,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!和迁徙洄游通道【的,;
! 》 (四)以投肥【、投:。。粪等污染《湿地的方法进行养】殖的
! :。 第三十《五条 ?。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五,条,第六、八《项的规定在湿—地内滥捕滥》采野:生动植物的或—者,向湿地?内排放污水、倾【。倒有毒有害物质、】废弃物、垃》圾的由自然资—源主管部门》或者有关主》管部门依照》野生动物保护、环境!保护等法律》、法:规的规定《处罚:
】 :第三十六条 — 市和区、县(市】)自然资源》、水务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关主《管部门及其》工作人员在》湿地保?护工作中滥用职【权、徇?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】。或者有其他不—履行、?不,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!由有关?主管机关《按照规定《给予政务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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