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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。章, 宜居环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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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条 【 市和区、县(!市)人民政府—及,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老!年宜居环境建设统】筹规划适宜老年【人的生活、卫生、】文化、体《育、娱?乐设施建设》完善老年服务设【施建设标准为老年人!提供安全、便利【和舒:适的生活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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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鼓励建《设老:年宜居?社区引导开》发老年宜居住宅【。和代际亲情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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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章【 宜居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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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十—一条 ? 城市道路、】。车站、机场、公交】站点:、商场、居民—小区以及其他—公共建筑和场所应】当按照国《家规定标准建设【无,。障碍设施方》便老:年人出行推动老旧】住宅的无障碍—设施改造完》善公共环境指引标】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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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配套建设—的无障?碍设:。。施应当与新建、扩建!、改建的建设—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!施工、同步验—。收、同步交付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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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无障碍—设,施的所有人和管理】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!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!故障的及时进行维修!确保无?障碍设施正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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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【二条 》 公园?、城区主要街—道两侧、《居民小区等公—共场:所应当设置老—年,人,休息座椅;养老【机构、老年人—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有!。关规定设置安—。全辅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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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火车站、汽车站!、地铁站、客运【站、:机场的?。候车(机)室—应当设置老年—人专用座椅城乡公】。。共交通工具应当【设置老年人座—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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