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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章, 宜居?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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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四十条 —。 市和区—、县(?市)人民政府及【。有关部门《应当推进老年—宜,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!适宜老年人的生【。活、卫生、》。文化、体育》。、娱乐设施建设完】善老年服务设施【建设标准为老—年,人提:供安全、便》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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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,鼓励建设老年宜居】社区引导开发—老年宜居住》宅和代际亲》情住宅
! 第六章 宜!居环: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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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。一条 ? 城市道路、车!。站、机场、公交【站点、商场、居民小!区以及其他公共建筑!和场所应当》按照:国家规定标》准建设?无障碍?设施方便老》年人:出,行推动老旧住宅的无!。障,碍设施改《造完:善公共环境指引【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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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配:套建:设,的无障碍《设施应当与新—。建、扩?建、改建的建—设项目同步》。设计、同步施—工、同步验收、同】步交: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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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无,障碍设施的所有【人和管理人应当对】无障碍设施》进,行保护?有损毁或《。者故障的及时进行】维,。。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!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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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二【条 《 公园、城区主要】街道两侧、》居民小区等公共场】所,应当:设置老年人休息【座椅;养老机构、】老年人活动》场所应当按照—有关规?定设置安全辅—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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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车】站,、汽:车站:、地铁站《、客运?站、机场的候—车(机)室应当【设,置老年人专用座【。椅城乡公共交—通,工,具应当设置》老年人座《。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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