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 防止传染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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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? 结?。核病防治机构对下列!。人员中患有》传染性肺结核病的】应按规?定,通知其单位和当地卫!生监:督,管理机?构禁止从《。事可:。。能造成结核病传播】的,工作有关单位和部门!应根据结核病防【治机构的意》见另行?安排适?当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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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(一)食品、药品、!化妆品从业》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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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(二)公】共,场所卫生管理条【例规定范围》的从业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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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三—)教育、托幼单位的!从业: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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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四【)国务院《卫生行政《部门规定的其他从业!人员
】 第二—十五条 活动性】肺结核病人应—遵守结核病》。防治:机构的有关规定【不得有故意传—播 :结核病的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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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结,核病防?治,。机构:、收治结核》病人的单位和结核病!人,必须按照卫生防疫】机构规定《。的卫生要求对—结核病人《污染的污水、—排泄物(痰液)及】其他污染《物品进行《消,毒,和卫:生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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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从事结核病预防!、医疗、《科,研、教学《的人员以及在—生产过?程中经?常,。。接触:。。结核菌的其》他人:员有关单《位应根据国家规定采!取有效的防》护措施和医疗预防】。保,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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