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二:章, 预防接种 ! 《。 ,   第四条  各!结核病防治机构【、妇幼?保健机构《、医:院产科、区卫生【院、乡镇《防保站、村》卫生院(《所)均应设》卡介苗接种站 】    【 ,卡介苗接种站在【当地结核病防治【机构:。组织:指导:下担:负本地区、本单位的!卡,介苗接种任务 !     【第五条 《 接种卡介》苗的对象《、时间和程序应严】格遵守计《划免疫接种的有关】规定 ?   【  第?六条  接种卡介】苗的工作人》员必须经过》市结核病防治机构的!。专门业务培训取【得合:格证后方准从事【。接种:。。工作  !  : ,第七条  新—生儿由产院接种卡介!。苗未接种的产院【不,准开具出生证因【情,况特殊不能在出生】后及时接种的产【院应开具补》种证并注明原因补种!最迟应在季度—内完:成(特殊情况—。除外) — : ,   ? 第:八条:  :各接种?站在完成新生儿初种!和各年龄《组复种后须填写“接!种登记表”》及时统计上报同时填!写“儿童预防接种】证”  !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小学一年》级和初?中一:年级:学生须复种》卡介苗教育行政【部门和学校必—须保证复种》工作正常进》行 —     第—十条  卡介苗【接种发?。。生差错事故和异常反!应,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!进行抢救和治—疗并如实逐级上报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