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—市,计划生育证明—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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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为进步规【范我市?。计划生育证》明,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!生育依法行政—工作根据广东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!例、 深圳》市关于加强和完【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!干意:见及五个配套文【。。件,的通知(深府(【2005) 125!号)和?关于办理出生—入户手续时查验计】划生育证明的通知(!深府(200—。6,。) 2?25号)的相关【规定特制《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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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一、办理深圳市计划!生育证明的适—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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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以下人员需!要办理深圳市计【划生育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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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一)《办理迁户的已怀【。孕,或生育的人员—(随迁入户》除,外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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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—(二)办理随迁入户!、子女出生》入户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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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三)》。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!分娩: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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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】办理购买《或者租赁保》障性住?房,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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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五】),办理新生入》园,。、入学、《转学证明少儿医保】人员;
! (!六)办?理公务员招考人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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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七)计生育兼!职职单位综合—治理工作《中需出具《计划生育证明的【人员
! 一、办理深圳!市计划生育》证明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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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》)基本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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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.?有关婚姻状》况的证明已婚的提】供结婚证《;离异的提供离婚证!、离婚仂议》书或者人《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!、调解书《丧偶的?提供死?亡证明或户口注销】证明;
! 2.—全家户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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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3《.计:划生育服《务证女方为广东省】户籍的提供计划【。生育服务证女方为】非广东省《户籍的提供流—动人口婚育证—明已怀孕《或生育的市外迁户】人员(?。男性配偶随》迁入户除外)无【需提供此项资料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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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4.节育证明】女方为49周岁【。以下的己婚》。人,。员,提供近3个月本市】。计划生?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!的查环查孕证明;】女方:。不在深?圳的可提供女方现】居住地县级以上医】院出具的查》环查孕证《明办理一岁以内子女!。出生入?户证明人员无需提】供此项资料办理孕期!。。检查和?住院分娩证明人【。。。员提:。供已怀孕证明—
— : 5.属政策外生!育的提供按夫妻双】方户籍地社》。会抚养费征收标【准征收完毕》的社会抚养费—征收票?据等相关材》。料,
! 6:.生育两个孩子及以!。。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!证,明(准生证)和【再生育个《子,女审批表(》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!原,审批计生部门注【明“与?原件相符”加盖公】章)b无证或无审批!表的:提供户籍地村—(居)委、乡镇【(街道)和》县(区)《人,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!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!合政策生育证明
!
《 : 另根据》情况提供以下材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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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①第胎子女为病!残儿的?提供病残儿》。。鉴定表(可提供复印!件由原?审批部门注明“与原!件相符”并加盖公】章)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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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原!农业人口《生育:二胎的?提供农转非户—口底册复印件—。(派出所注明“与】原件:相符”加盖》公章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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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③子女为双胞】胎或:多胞胎的提供—孩子与父母不—。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!根,据核实?部门要求带小孩目】测;
【
④子女为!收养的?提供收?养证
】 ⑤其—他,情,况再生育的》。提供生育《时,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!育法规及相关材料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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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【)特殊材《料(根据各种证明】用途另需《。要提供材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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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.由人力资源和【。社会保障部门—办理的市外》迁户人?员需:。提供“?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!情况调查《表”;由公安部门办!理的市外迂户人【员(随迁入户除【外)需提供》户籍地村《(居)委和乡镇(】街道)?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!婚姻生育《。情况证明
【
? 2.孕期】检查和住《院分娩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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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—1)拟生育》第胎的需《提供一胎生育—登记证明
!
《 》(2)拟生育二【。胎及以上的提—供再生育证明、【再生育?。。个子:女审批表及》相关证明材料
!
? 【。 (:3)已在深圳—进行生育《登记或备《案的只需提供—以下材料无需提供】第,(一)项《基本:材料:
! ,①深圳户籍人员【拟生育第胎的提供】在本市人口计生【部门进?行过胎生育登记的计!划生:育服务证及已怀【孕证:明;
! ②流动—人员拟生育第胎【的提供在本市人【口,计,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!育登记备案资—料,及已怀?孕证明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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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③《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!。。。。二,胎及以?上,的提供在本》市人口计生部门进】行过再生育登—记的计划生育—服务证及已》怀孕:证明;?
! ④流动人》员拟生育二胎—及以上的提》供其户籍地》核,发的再生育证—和已怀孕证明及在】本市人口计生部【门进:行过二胎生》育登记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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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资?料
】 3.办—理子女出生入—户证明另需提供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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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1)—子女:出生医学证明>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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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2】)女方户口在深圳】。市外符合政策生育】。第胎的提供》生育证无生》育证的提供女方【户籍地?村(:居)委和乡镇(【街道)计生工作机】构出具的婚姻生【育情况证明
!
: : , 4.?办理随迁入户证明】女方属非《深圳:户籍的提供女方户籍!地村(居)委和乡】镇(街道)计—生,。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!生育:情况证?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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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—、深圳市计划—生育证明《的办理部门
】
— ? (一)》市外迁户人员(随迁!入户除外)中—属怀孕第胎或—生育第个子女的;再!婚,。夫,妻,再婚前各生育个子】女新组合家庭未再】生育的在拟入户地】。街道计划生育—工作机构办》理
】。 怀孕二胎【及以上或《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!。的在拟入《户地区级人口计【。生都门办理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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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二)出》。生人户、《随迁入户的在拟人】户地: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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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,(三)拟《。生育第胎孕期检查】和住院分娩的—及生育第_》胎人员?办,理,少儿:医保的在现居住【地,社区工作站办理【
— — (四《)属深圳户籍—人员的?在,女方:户籍地街道》。计生工作机构—办理男方为深圳【户籍、?女方非深圳》。户籍的?。在女方现居》。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!构办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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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《五,)属流?动人员的在其现居】住地街?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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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—、办理程序》
】 申请《人持第二项规定材】料原件及《复印件向办理—部门申请力理—部门对申请》人提交材料与广东】省,全,员人口信息系统【(以:下简称省《系,统)信息《进行比对核实对材料!齐,全、形式符》合,规定并与广东省【系统信息核对无【误的办理部》门应受理材料收【取复印?。件对材料《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!统信:息不符或者广东省系!统中未有信息—登记的受《理部门应告知—申,请人补充材料或到】社区工作站进行【信息补充或录—入对申请人》提供的材料》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!进步核?实待材料《补充齐全《。后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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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五、办理【时,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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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市】外迁户证明的办理部!门自材料受理之日】起10个工作日内】做出办理或不予【办理: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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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其它《证,明办理部门应—在材:料受理后即时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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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六、—办,。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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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证明办理部】门对符台《要求的在计》划生育证明管—理系统中出具“深】圳市计?划生育?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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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拒不配合证明办理】部门调查处理、【拒不按证明办理部】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!交的材料不》符合要求的不予出】具“深圳市》计划生育证明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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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外迁户人员!中,有,超生的不予出具【“深圳市计划生【育证: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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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七?。、,证明的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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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孕期检查和!住院分?娩计划?。生育证明为》本孕次内《有效其他计划—生育证明自办—理之日起6》个月内有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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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】证明的?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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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当?事人弄虚作假骗取】“深圳市计》划生育证明”或所持!“深圳市计划生育】证明:”内容?与事实不符的办理】。部,门发现后应撤销计】。划生育证明并通知当!事人及相关部—门
【 九、—。提供虚?假材料的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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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提【供虚假材料的年【内不予出具任—何用途的计划生育】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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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十》、生效?时间
】 本规定自发!布,之日起实行6个月】内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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