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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计划生】育证:明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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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为进步规范我市!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加!强人口和计划生育】依法行政工》作根:据广东省《人口与计划生育【条例、 深圳市【关于加强和完善【人口:管理工作的》若干意见《及五个配套文—件的通知(深—。府,(2005) 12!5号)和关于办理出!生入户手续》时查验计划生—育证明的通知—(深府?(2006) 【。225号《)的相关规定特制定!本规定
! , , , 一、办理深圳市计!划生育?证明的适用》范围:
《
以【下人员需要办理深】圳市计?划生育?证明
?
】 ? (一)办理迁】户的已?怀孕或?生育的人员(随迁】入户除外);
【。
》。 (!二):办理:随迁入户、》子女出生入户人员】;
》
,
】 ,(三:)办理孕期》检查和住院分—娩人员;
—
— : : (四)办理购买!或者租?赁保:障性住?房人:员;
》
》 : (五)【办理新?生入园、入》学、转学《证明少儿医保—人员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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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》。办,理公务员招考—。人员;
! 《 (七)计】生育兼职职单—。位综:。合治理工作中需出】具计:划生育证明的—人员:。
,
】 一、?办理深圳市计划生】育证:明所需材料
【
《 【 (一)基本材料
!
】 1.有《。关婚姻状况的证【明,已婚的提供》。结婚证;离异的【。提供离婚证》、离婚仂《议书或者人民—法,。院生效的判决书、调!解书丧偶《的提供死亡证明【或户:口注:销证明;
》
《
《 2.全家户—口本:
《
》 3.计划生—育服务证女方为广】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!生育:服务:证女方为非广东【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!。。。口婚育证明已怀【孕或生育的市外迁】户人员(男性配偶】随迁入户除外)【。无,需提:供,此项资料;
【
?
4.节育!证明女方为49周】岁以下的《己婚人员《提供近3个》月本市计划》生,育技:术服务机构》出具的查《环查孕证明;女【方不在深圳的可【提供:女方现居住地—县级以上医院出具】的查:环查孕证明办理【一岁以内子女出【生入户?证明人员无需—提供此项资料办【。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!娩证明人员提供已】怀孕证明
—
】5.属?政策外生《育的提供按》夫妻双?方户:籍地社会抚》养费征收《。标准征收完》毕的社会抚养费征】收票据?等相关材料》
【 6.生—育两个孩子及—以上的另需提—供再生育证》明(准生证)—和再生?育个子女审批表(该!表可提供复》印件: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!明“与原件相符【”加盖?公章)b《无证或无审批表【的,提供户籍地村—(居)委、乡镇(街!道)和县(区)人】口计生部门出—具的婚姻生育情【况及是否符合政【策,生育证明
—
【 另:根,据,情况提?供以:。下材料
! ①第胎子】女,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!儿鉴定表(可—。。提供复印件》由原审?批部门注明》“与原件相符”【并加:盖,公章)
》
【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!二胎的提供农转【非户口底册复印【件(派?出所注?明“与原件相—。符”加盖公章)【;
】。 ③子》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!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!同时:期的合影《照,片并根据核实—部门要?求带:小孩目测;
!
④子女!为收:养的提供收》养,。证
—
? ⑤其《。。他情况再生》。育,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!籍地省?计划生育《法规及?相关材料
!
!(二)?特殊材料(根据各种!证,明用途?另需要提供材料)
!。。。
?
1.】由人力?。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!办理的市外迁户人】员需提供“》拟引进人员计划生】育情况调查表—”;:由公安部门办—理的:市外迂户人员(【随迁入?户除外)需》提供户籍地村—(居)委和乡镇【(街道)计》生工作机构》出具的婚姻生育情】况证明
! 2.孕期检!查和住院分娩人员
!
【 —(1)拟《生育第胎的需提供】一胎生育登记证明
!
【 (2)!拟生育二胎》。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!证明、再生》。育个子女审》批表及相关证明【材料
! — ,(3)已在》深,圳进行生育登—记或:备案的只需提—供以下材料无—需,。提供第(《一)项基《本材料
》
《 ①》深圳:户,籍人员拟《生育第胎的提供在】本市人口计》生部门进《行过胎生育》。登记的计划生—。育服务证及已怀【孕证明;
【
— ②:流动:人员:拟生育第胎的提供在!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!行过一胎生育登记】备案资料及已怀孕证!明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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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【深圳:户籍人员拟生育【。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!本市:人口计生部门进【行过再生育》登记的?计划生育《。服务证及《已怀孕证明;—
?
— ④流动人员—拟,生育二胎及》。。以上的提供其户籍地!核,发的再生育证和已怀!孕证明及在》。本市人口《计生部门进行过二胎!生育登记备案
【
》 资》料
【 3》.,。办理子?女,出,生入户证《明另需提《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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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? (1)子女—出,生医学证明》>;
】 — :(2)女方户口【在深:圳市外符合政策生】育第胎?的提供?生育证无生育—证的:提供:。女方户籍地》村(居?。)委和乡镇(街道)!计生工作机构出具】的婚姻生育情—况证明
《
?
—。4.办理《随迁入户证》明女方属非深—圳,户籍的提供女方户】籍地村(居)委和】乡镇(街道)计生】工作机构《出具的婚姻生—育情况证明
】
三、!深圳市计划生育证】。明,的办理?部门
【
《 (一【)市外迁户人员(】随迁入户除外—)中属怀孕第—胎或生育第个子女】的;再婚夫妻再婚前!各生育个《子女新组合家庭未】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!街道:计,划生育工作机构办】理
—
, 怀孕二胎】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!女及以上的在拟入】户地:区级人口计生—。都,门办理
! 《 (》二,)出生人户、—随迁入?户,的在拟人户地街【道计生?工作机构办理
!
—。 : (三)拟【生育第胎《。孕期检?查和住院分》娩的及生育第—_胎:人员: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!居住地社区》工作站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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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四)属深圳户籍【。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!街道: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!方为深圳户籍—、女方非深圳—户籍的?在女方现居住地【街道计?生,工作机构办》理
:
》 ? , (》五)属?流动人员的》在其现居住地街道】计生工作《机构办?理
?
】四、办理《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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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!持第二项规定材料】原件及复印件向办】。理部门申请力理部】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!与广东省全》员人口信息系—统(以下简称—。省系统)信息进行】比,。对核实对材料齐全、!形式符合《规定并与广东省系】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!理,部门应受理材料收取!复印件对材料不全】或者材?。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!或,者广东?省系:。统中未有信息登【记的受理部》门应告?知申请人补充材【。料或到社区工作【站进:行信息补充或—录入对申请人提供】的材料有疑》问的可留原件作【进步核实《待,材料补充齐全后再予!受理
》
五、!办理:时限:
《
? 办理市—外迁户证《明的办理部》门自材料《受,理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做出办理—或不:予办理决定
!
其它】证明办理部门—应在材料受理—后即时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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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六、办理结果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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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证明办理】部门对?符台要求的在计【划生:育证明管理》系统:中出:具“深圳市计划【生育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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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拒不配合证明办【理,部门调查处理、【拒不按证明办理部门!要求提供材料或提】交的材料不符合要】求的不予《出具“?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!”
! 市外迁》。户,人员中有超生的不予!出具“深圳市计【划生育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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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!。证明的有效期
【
?。
》 孕期检查和住【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!为本孕次《内,有效其他计划—生育证?明自办理之日起6】个月:内,有效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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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八、证明的》撤销
【
, 当事人【弄虚作假骗取“【深圳市计划生育【证明”或《所持“深《。圳市计?划生育证明”内【容与事实不符的【办理:部门发现后应撤【销计划生《育证明并通知—当事人?及,相关部门
!
《 九、提供虚假材】料的:责任
《
【 对提供《虚假材料的年内【不予:。出具任何用》途的计划生育证【明
【。 十、生效】时间
《
《。 本规定【自发:布之:。日起实行6个月内有!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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