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深圳市计划》生,育证明管《理规定?
! 为进步规范我!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!。加强人口《和计划生育》依,法行政工《作根据广《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!条例、 深圳市关】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!理工:作的若干意见及【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!。(深府(200【5) ?125号《)和关于办理出生】入户手?续时查验计划生育】证明的通《知,(深:府(2006) 2!25号)的相关规定!特制定本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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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一—。、办理?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!的适用范围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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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—下人员需要办理深】圳市计划生育—证明
》
》 —(一)办理迁—户的已怀孕或—生育的人《员(随迁入户除外)!;
—
》 (二)办理!随迁入户、子女出】生入户人员;—
,
【 》 (三)办理孕期检!。查和住院《分娩人员;
【
】 《(四)办理》购买或者《租,赁,保障性?住房人员;
【
》 ?。 (》五)办理《新生入园、入学、】转学证明少儿医【保人员;
】
: 【 (:六)办理公务员招】考人员;
【
? ? 《 (七)计生育【兼职职?单位综合治理—工作中需《出具计?划生育证明的人员】
! 一、办理深—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!需材料
!。 , (一!),基本材料《
《
: 1.—有关婚?姻状况?的证明已《婚的提?供结婚证《;离异的提供离【婚证、?离婚仂议书或者人】民法:院生:效的判决书、调【解书丧偶的》。提供死亡证》明,或,户口注销证明—;
】 2《.全家户口本
】
《 3.计【划生育?服务证?女方为广东省—户籍的提供》计划生育服务证女】方为非广东省—户籍的提供流动人】口,婚育:证明已怀孕或生【育的市外迁户—。人员(男性配偶随迁!入户除外)无需提供!此项资料;
!
《 4.节育证明女!方为49周岁以下】的,己婚人员《提供近3个》月本市计划生育【技术服务机构出具】的查环?查孕证明;女方不】在深圳的可》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!级以上医院出具的】查环查孕证》明办理一岁以—。内子女?出生:入户证明人》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!办,理孕期检查和住【院分娩证明人员提供!已怀孕证明
!
5【。.,。。属政策外生育的提供!。按夫妻双方》户籍:地社:会抚: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!毕的社会抚》养费征收票据等【相关材料
!
, 6.—生育两个《孩子及?以上的另需提—供再生?育证明(准生—。证)和再生育—个子女审批》表(该表可提供【复印:件由原审批计生【部门注?明“与原件相符”加!盖公章)b无证或】无审批表的提供【户籍地村(居)委、!乡镇(街道)和县(!区)人?口计生部《门出具的《婚姻生育情况—及是否符合政策生】育证明?
【 另根据情况提!供以下材料
【
— ①?第胎子女为病残【儿的提供病》残儿鉴定表(—可提供?复印件?由原审?批部门注明“—与原件?相符:”并加盖公章—。。)
《
《 : ②原农业人—口生:育,二胎:的提供农《转非户口《底册复印件(派出所!注明“与原》件相符?”加盖公《章);
【
③子女!为双胞胎或》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!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!照片并?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!小孩目测《;
?
】④子:女为收养的提—供收养证《
! ⑤其他情况—再,生育的?提供生育时女—方户:籍地省?计划生育《法规及相关材料
!
:
— (二—)特殊材料》(根据各种证明用】途另需要提》供,材料)
】
1.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!障部:门办理的市外迁户】人员需提供“—拟引进人《。员计划生《育情况?调查表?。”;由公安部—门,办理的市外迂—。。户人员(随迁入【户,除外)需提》供户:籍,地村(?居)委?和乡镇(街道)计生!。工作机构出具的【婚姻生育情况证【明
! :2.孕?期检查和《住院分娩《人员:
》。
: ? (1—)拟生?育第:。胎的需提供一胎生】育登:记证明
! : (【2)拟生育二胎及】以上的提供》再生育证明》、再生育个子—女审批表及相关【证明材料
—
! (3)已在深!圳进行生育登—记或备案《的只需提供以—下材料?无需提供第(一【)项基本材料
】
— , ①: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!第胎的提供在本市】人口计生部门—进行过胎《生育登记的计—划生育服务证—及已怀孕证明;【
【 , ②流动人员拟】生育第?胎,的提供?。在本市?人口计生部门—进行: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!资,料及已?怀孕证明;
—
— ③深圳户【籍人员拟《生育: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!本市人口计生—部门进行过再—。生育登记的计划生】育服务证《及已怀孕证》明;
! ④流动—人员拟?。生育二胎及以—上的提?供其: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!证和已怀孕证明及】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!进行过二胎》生育登记备案
】
— 资料
【
:
《 3:.办理子女出—生入户证《明另需提供
!
》 (1【)子女出生》医学证?。明,>,;
【 (!。2)女方户口—在深圳?市外符?合政策生育第胎【的提:供生育证无生—育证的提供女方【户籍:。地村(居)委和乡镇!(街道)计生工【作机:构出具的婚》姻生育情况证明【。
! 4.办理随迁入】户证明女方》属非深圳户籍—的,提供女方《户籍地村《(居)?委和乡镇《。(街:。道)计生工作机构出!。具的婚姻《生育:情况证明
》
!三、深圳市计划【生育:证明:的办理部《门
】 《 (一)—市外迁户人员(【随迁入户除外)中属!怀孕第胎或》生育第个子》女的:;再:婚,夫妻再婚前各生育】个子女?新,组合家?庭未再生育的—。在拟入户地街道【计划生育工作—机构:办理
! 怀孕二胎及以!上或生育两个子【。女及以上的在—拟入户地区级人【口计:生都门办理
—
【 : : (二)出生人】户、随迁《入户的在拟人户地】街道计生《工作机构办理
!。。
《 《 (三)拟生】育第胎孕期检查和】住院:分娩的及生育第【。_,胎人员办理少—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!。社区工作站》办理
《
,。
! :(四)属深》。圳户籍人《。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!道计生工作机构【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!、女方非深圳户籍】。。的在:女方现居《住地街道计》生工作机构办—理
《
—。 : : (五)《属,流动人员的在—。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!工作机构《办,理
:
》 , 四、办理程】。序
【 《申请人持第》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!复印件向办理部门】申请力理部》。门对申请人》提交材料与广—东省全员人口信息】系统(以下简称省系!统):信息进行比对—核实对材料齐全、】形式符合规定并【与,广东:省系统信息核—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!受理材?料收取复印件对材】料不全或者材料与】省系统信息》不,符或者广东省系统】。中未有信息》登记的受理部—门应告知申请人【补充材料《或到社区《工作站进行信—息补:充或录入对申请人提!供的材料《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!进步核实待材料补充!齐全后再予受理【
》。。
五、【办理时限
》
》 , 办《理市外?迁,户证明的办理—部门自材料受理之日!。起10个工作日内做!出,办理或不《予办:理决定
! 其它证明】办理部门《。应在材料受理后即】。时办理
《
【 :六、办理《结果
?。
【 证?明办理部门对符台】要,求的在计划》。生育证明管理系统中!出具“?深,圳市计?。划生育证明”
!
《 对拒不—配合证?明办理部门调查处理!、拒不按证明办【理部门要《求提供材《料或提交《的材料不符合要【求的不予出具“【深圳市计划》。生育证明”》
— 市外迁【。户人员中有超—生的不予出具“深圳!市计:。划生育证明”
】
《 七》、证明的有效期
】
【 孕期检查和住】院分娩计《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!内有:效,。其他计划生育—证明自办理之日起】6个月内《有效
—
,
八—、证明的《撤销
! 当事人弄【。虚作假骗取“深圳】市计:。划生育证明”或【所持“深圳市计划】生育证明”内—容与事实不符的办理!部门:发现后应撤销计划】生育证明并通—知当:。。。。。事人及相关》部门:
! 九、提供虚假材料!的责任
》
,
— 对提供虚假—材料的年内不予出具!任何:。。用途的计划生—育证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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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!、生效时间》。。
,
》。 本规定自发!布之:日起实行6》个月内有效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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