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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》计划:生育证明《管理规定《
》
? 为进—步规范我市计划生育!证明管理加》强人口?和计划生育依法【行政工作《根,据广东省人》口与计划《生育条例、 深【圳市关于加强和【。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!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!文件的通《知(深府(2—005) 125号!)和关于《办理出?生入户手续时—查,验计划生育证明【的通知?。(深府(《2006)》 22?5号)的相关规定特!制,定本:规定
《。
— 一、《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!证明的?适用范围
【
,
—以下人员《需要办理深》圳市计划《生育证明《
,
】 (—一)办理《迁户:的已怀孕或生育【的人员(随迁入户】除外:。),;
】 , (二】)办理随迁》入户、子女》出生入户人员;
】
:
,
: ? , : (三)办理【孕期检?查和住院分》娩人员;
!
, (!四)办理购买或者】租赁保障性住房【人员;
】
, 【 (:五):办,理新生入园、入学】。。、,转学证?。明少儿医《保人员;
!
】 (:六,)办理公务员招【考,人员:;
?
:
?。 : (七)】计,生育:兼职职单位综合治理!工作:中需出具计划—生育证明的人员
!
?
: : 一、办理深圳【市计划生《育证明所需》材料
?
?
! ,(,。。一,)基本材料
】
【1.有关《婚姻:状况的证明已婚的】提供结婚《证;离异的提供【离婚证、离婚—仂议书?或者人民法院—生效的判决书、【调解书丧偶的—。提供死?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!明;
—。
2.】全家户口本》
?
【3,.计划生育服务【证,女方为广东省户籍】的提供计划》生育服务《证女方为非广东【省户:籍,的,提供: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!怀,。孕或生育《的市外迁户人员【(男性配偶随迁【入户除?外,),无需提供此项资【料;
】 4》。.节育证明女方【为49周岁》。以下的?己婚人?。员提:供近3个月》本市计划生育—技术服?务机构出具的—查环查孕证明;女方!不在深?圳的可提《供女: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!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!证明办?理,一岁以内《子女出生《入户证明人员无【需提供此项资料办】理孕:期检查和住》院分娩证明人员提】供已怀?孕证明
《
?
:。 : , ,。。5.属政《策外生育《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!籍,地社会抚养费征收】标准征收完毕的【社会抚?养费征收票据等【相关材?料
《
《 ?6,.生:育,两个孩?子及以上的另—需,提供再生育》。证明(准生证)【和再生育个子女【审批表(该表可提】供复印件由》原审批计生部门【注明“与原件相符】”加:盖公章)《b无证?或无审?批表的提供户籍【地村:(居)?委、:乡镇(街道》)和县(区》)人口计《。生部门出具》的婚姻生育情况【及是否符《。合政策生育证明
!
,
《。 ?。。另根据情况提—供以下材料
—。
》 ①第胎子女!为病残?儿的提供病残儿【鉴定表(可提—供复印件《由原审?。批部门注《明“与原件相符”】并加盖公《章)
! ②原农—业,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!农转非户口底册复】印件(派出所—注明“与原件—相符”加盖公章);!
》
》③子女为双胞胎或】多胞胎的提供—孩子与父母不—同时期的合影照【片并根据核实—部,门要求带小孩—目测;
》
,
? ④子女【为收养的提供收【养证
【
⑤—其他情况《再生育的提供生育】时女方户籍地省计】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!。料
【 》 : (二)特》殊材料(根据—各种证明用途另需要!提供材料《)
:
,
《 《1.由人《力资源和社会—。保障部门《办理的市外迁—户人:员需提供“拟—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!况调查表”;由公安!部门:办理的市外迂户【人员(随迁》入户:除外)需提》供户籍地村(—居,)委和乡镇(街道)!计生工作机》构出具的《。婚姻生育情况证明】
— 2.孕期检!查和住院分娩人员】。
》
,。 】(1:)拟生育第胎的需】提供一胎生》。育登记证明
【
】。 (2)【拟生: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!再,生,育证明、再生育个子!。女审批表及相关【。。。证明材料
!
!(3)已在深圳【进行生育登》记或备案的只需【提供以下材料—无需提供《第(一)项基—本材料
】
①深【圳,户籍人员《拟,生,育第胎的提供—。在本市人口计—生部门?进,行过胎生《育登记的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【及已怀孕证明—;
《
— ②流动人》员拟:生育第胎的提供在】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!行过一胎生育—登记:备案资料及已怀孕】证明;
! ③》深圳:户,。籍人员拟生育二【胎,及以上的提供在本】市人口计生部—门,。进行:过再生育登》记的计划生育服务】证及已怀孕证明;】。
》
④流动】人员拟?生育二?胎及以上的提供其】户籍地核发》的再生育证》和,已怀孕?证明:及在本市人口计生】部,门进行?过二胎生育》登记备案
—
,
》 资?料
《
》 3.办理子女】出生入户证》。明另需提供
!
: ? (1)】子女出?生医学证明>;【
?
! (2)女方户】口在深圳市外—符合:政策生?。育第胎?的提供生育证无生】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!地村(?。。居)委和乡镇(街】道)计生工作机【构出具的婚姻生育】情况证明
!
《。 4.办《理随迁入户证明女】方属非深圳户籍【的,提供女?方户籍?地村:(居)委和乡镇(街!道)计生工作机构】出具的?婚,姻生育情况》证明
【
, 《三、深圳市计划生育!证明的?。办理部门
》
,
:
— (一)市】外迁户人员(随【迁入户?除,外)中属怀》孕第胎或生育第个】子女的;再婚夫【妻再:。婚前:各生育个子女新组】合家庭未再生育【的在拟入户地街道】计划生育工作机构】办理
—
怀【孕二胎及以》上或生?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!在拟入?户地:区级人口计生都门办!理
【 《 (》二)出生人户、随】迁入户的在》拟人户地街道计生】工作机构《办理
】 《 : (三)拟生育】第胎孕期检查和住】院分娩的及生育第_!。胎人员办理少儿医】保,的在现居住地社【区工作站《办理:
》
: (四!)属深圳户籍—。人员:的在女方户籍—地街:道计生工作》机构办理男》方,为深:圳户籍、女方非深】圳户籍?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!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!
! 》(五)属流动—人员:的在其现居住地街】道计生工作机构【办理:
【 四、》办理程序
】。
申请人!持第二项规定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!办理部?门申请力理》部门对申请》。人提交材料与—广东省全员人—口信息系统(以【下简称省系统)【信息进行比》对核实对材》料齐全、形式符合规!定并与广东》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!的办理?部门:。。应受理材料》。。收取复印件对材料】不全或者材料—。与,省系统?信息不符或者广东】。省,。系统:中未:有信息登记的—受理部门应告—知申请人补》充材:料或到社区工—作站进行信息—补充或录入对申【请人提供的材—料有:疑,问,。的,可留:原件作?进步核实待材料补】充齐全后再予受理】
《
》 五、办理时限
】
》 办理市外】迁户证明的办—。理部门自材料—受理之日起》10个工《作日内做出办理【或不予办理决定
】
》 其它—证明办理部门—应在:材料受?理后:即时办理
!
? , 六、办理结—果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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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办】理部门对符台要【求的在计划生育证】明管理系统中出【具“深圳市》计划生育证明”
!
】。对拒不配合证明办理!部,门调查处理、拒【不按证明办》理部门?要求提供材料—或提交的材料不符】。合要求的《不予出具“》。深,。圳市计划生育证【明”
【
》市外迁户《人员中有超生的【不予出具“深圳【。市计划生《育证明”
》
【 七、证明的有】。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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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孕,期检查和住院分【娩计划?。生育证明为》本孕次内有》效其他计划生—育证明自办理之日】起6个?月内有效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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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证明!的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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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事人弄虚】作假骗取“深圳市】计划生育证明—”或所持“》深圳:市,计,。划生:育证:明”内容与事实不】符的:办理部门发现后应】撤销计划生育—证明并通《知当事人《及相关部门
】
》 九、提供虚【。假材料的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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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提供虚》假材料的年内—不予出?具任何用途的计划】生育证?明
—
? 十、生效时间】。
》
》本规定自发布之【日,起实:行6个月内有效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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