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一章 —总则
!
? 第一条 为了!正确处?理,医疗事故保障—病员和医务人—员的合法权益维护】医,疗工作秩序》根据国务院发布【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!(以下简称办法)结!合本市实际情况制】定本细则
—
?
《 第二条《 本?细则适用于本市【各级医?院(包?。括部队医院对—地方:开放的部分)—、疗养院(所)、】防治站(《所)等医疗服务单位!(以下?简称医?疗单位?)机关、团体—、企事业单位、【街道与乡村所属的卫!生科、医务室、【保健站、卫生站(】室):等非:独,立医疗机构(以下简!称非独?立,。医疗机构《),以及个体开》业医务人员在诊【疗护理中发生的医】疗事故的《处理
—
—第三条 本细则所!称的医疗《事故是?指在诊疗护》理工作?中因医?务,人员诊疗《护理过失直接造成】病员:死亡、残废、组织】器官损伤导致功【能障:碍的
?
:
:
第四条 !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!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,的不:属医疗事故
】
! :(一)虽有诊疗护理!过失:。但,未,造成病员死亡—、残废、功》能障碍的
—
— ? , (?二)由?于病情?或病员体质》特,殊而发生难以预【料和防?范的不良后果—
》
? (【。三)药物过敏试验结!果正:常或卫生行政部【门尚未规定做药物】过敏试验的药物(包!括生物制《品)所引《起的过敏反应
【
— 《 ?(四)?按,。技术操?作规程进行的—纤维内窥镜》检查肝?、,肾、脑室、心—。。包、肺等重要脏器】穿刺特殊造》影及心导管》等检查时所发生的意!外,
?
】 , (五《)应用新技术、新疗!法,、,新,药物之前执行了请】示报告?制度向病员或其【家属如实说》明情:况,征得病员或》其家属签字》同意并作了必要的防!。范准备仍发生意外的!
《。
《 —(,六,)按:药,物和诊疗仪器正常剂!量和方法用于常规】诊疗过?程中:发生:。副反:应,的
】 《。 (《七):手术按操作规程进行!术后发生组织粘连】、破溃、渗》血、继?发性感染等情况的】
】 (八】)手术过《程中因手《术部位严《重粘连、解剖畸形、!肿瘤浸润等》原因而损伤周—围组织或《。脏器的
! :。 : (九—)因病员及其家属不!遵守:医院:规章制度《不,执行医务《人员嘱咐或》拒绝检查治疗等不配!。合诊治行为而—造,成不良后果的
】
— (【十)难以避》免的:并发症
! : :第五条? 医?疗单位和卫生行【政部门对《发生的医《疗事故或《可能是医疗事—故的事件(以—下简称医疗》事故:或事:件)必须坚持—实事求?是的科学态度及【时、认真地做好【调查:和处理做到事实【清楚、定性准—确,、责:任明确?、处理?得当
】 ? 病员、家属及【其所:在,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与!医疗单位和卫生行】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!医疗事故的善后处】。。理工作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