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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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条! 中?、外方投资者在【申请设立外》商投资企业修改【其合同、章》程或者提前终止【合同:的过程中《。隐瞒:实际情况《或者弄虚《作假:的审批机《关可以不予受理其】申请、不予批—。准或:。者撤销批准证书【造成后?果的由有关部门【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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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五条 》审批机关和有关部】门在审核、审批【过程:中违反法律》、法规和本条—。例规定的应当承担】法,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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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六条 ! 审批机关和有关】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审核?、审批工《作中玩?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】、索贿受贿的应【当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《责任:
! 第二?十七条? 中、外方投【。资者或者外》商投资企业对—审批机关的审核【、审批决定或者有】关部门的具体—。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!按照行政复》议,条例和中华》人民共和国行—政诉讼?法的规定申请—行,政复议或者提起行】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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