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九章 【法律责任
!
第】五十六条 违反本!办,法第三?。十,二条第二款规—定国家机关、社【会团体、《企业事业单位、民办!非企业单《位,未按:照规定缴纳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】的由:人力资源社会保【障部门?责令限期缴纳;【逾期仍不缴纳的除】补缴欠缴数额—外还应当自欠缴【之日起按日加—收千分之五的—滞纳金滞纳金并入】残疾人就业保—障金
》
》 拒不缴纳残疾人!。就,业,保障金、滞纳金【的,由人力资源》社会保障部门—依法申?请人民?法院:强制征?。缴,
! 第五十七》条 ?政府有关部》门和残疾人联合会】的工作人员》有下: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级机关依法对【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?。任人员?给予警告处》分;情节《较重的?给予记过处分—;,情节严重的给予【记大过处《分:
【
? 《。 (一)未依法履!行职:责损害残疾人合法】权益的?;,
《
】 (二)》对侵害残疾人权【。益的行?为未及?时制止或者未给予】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!的
:
?
,
《 第五十八条 【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!定的其他行为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残疾:人保障法和其他法】律、行政法规已有】处理规定的从其规】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