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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—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!法 《。 上】。海市女职工》劳动保护办法 】 【 (19《90年9《月21日上》海市人民政府—发布 根据20【10年12月6【日上:海市人民政府第9】。2次常务会议审【议通:过 2010年1】2月20日上—海市人民政府—令第52《号公布? 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,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!于修改〈上》海市:农机:事故处理暂行规定〉!等148件市—政府规?章,的决定修正) !     !第一条 《 为切实保》护女:职工在劳《动中的安全》和健康?维护其合法权—益发挥广大》。女职工在《社会主义各项—事业:中的重要作用根【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!保护规定结合本市】实际情况制定—。本办法 《。 :     第二!条  本办法适【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】制企业、城》镇集体?所有制企《业、:外商投资《企业、私营企业以及!国家:机关、团体》和事业单位(以【下简称?单位)? 《    》 本办法所称的女】职工是?指固定?职工、合同制职工和!临时职工 】  ?   ?第三条 《 各单位及其上【级主管部门必须【严格执?行国家?和本市?有关女职工劳—动保护的法律、法】规,和规章并确定—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!工作的机构或人【员加强管理》和监督?    ! 第:四条  各单位必】须根据?。女,职,工,的生理特《点和所从《事工作的特》点加强?。劳动:保,护工作;应通—过技术?改,造、工艺《改革、设备更新【、改进劳《防用品等途径和【方式改善劳动—条,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!强,对女职?工的安全《教育和?安,全技术?培训 》     第五!条 : 凡适合妇女从事】劳,动的单位不》得拒绝招收女—职工;各单位在【安,排女:职工工?作岗位?时不:得以任何方式加【。以歧:视和限制《  【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?各单位不得在女职】工妊娠?期、产期和哺乳【期降低其基本工资;!不,得以女职工》妊娠、生育和—哺乳为由《解除其劳动合同 !    【 第七条  禁【止安排女职工从【事下:。列工作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】矿山井?下、人工锻打、人工!装,卸、冷藏、强—烈振动?的工:作; 《。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国家规定】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!度的劳动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建】筑业脚手架的组【装和拆除作》业以:及,电力:、电信行业的高【处架线作业》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连续负《重(指每《小时负重次数—。在,六次以上)每次超】过二十公斤间—断负重?每,次超过二十五公【斤的工?作 —    《 ,第八条?  对从事高空、低!温、冷水、野外【流动:和国:家规定的第》。三级体力劳动强度】。作业的女职工在月】经期间应《暂时调做其》他工作或给予公【假,一天对其他生—产第一线的》女职工在《月经:期间也应酌》情给予照顾》  【。   ?第九条 《 ,禁止安排妊》娠期:和哺乳期的》女职工从事下列工】作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。(一)国家规定的】第三级?。体力劳?动强度的工作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生》产或使用《铅、苯、汞、镉、】二硫化碳的》工作以及超过—卫,生防护要《求剂量当量限—值的放射性》工作 ?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《)生:产抗癌药物》、性激?。素的工作或接—触锰、?铬、铍、《。砷,、磷及?其化合?物和苯胺《、环氧乙烷、—氯乙烯?及其:他有机氯化》。合物的工作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,)在氰化物》、氮氧化物》、一氧化碳、氯、】己内酰胺、》甲醛、氟《、溴、甲醇等浓【度超过国家卫生标】准的:场所内工作》 《     前款第!。二项所指的生—产或使用铅》、苯、汞、镉和二】硫化碳工作的—具体范?。围由市?人力资?源社会保障》局另行?规定 《 , ,   《 , 第十条《  禁止安排未育女!职工:从事本办法》第九:条第:一款:第(二)项或生【产性激素工作 !  《   第《十,一条  对》妊娠期的女》职工不应延长其【劳动时间;》对从事频繁弯腰、攀!高、下?蹲、抬举《。、搬运等容易引【起流产、《早产的工作或者经】区、县级以上医【疗机构证明》不宜从事原》工作的应《暂时调做其他—适当:。工作或酌情减—轻工作量《。 —    《第十二?条 : 女职工妊娠七个】月以上(按二—十八周计算)应给】予每天工《间休息一小时不得】安排夜班劳动如工】作许:可经本人申请单位】批准可请产前假两】个半月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三条  女职工妊】娠期间在医疗保【健机构约定》的劳动时间内进【行产前检查(包【括妊娠?十二周内《的初查)应算作劳动!。时间 》。     【第十四条  女职】工产假分别》按下列情《况执行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单胎顺产!者,给予产假九十天其】。中产前?休息:。十五天产后休息【七十五天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难产者》增加产假十五—天;多胞胎生育者】每多生育一个—婴儿增加产假十【五天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)妊娠三《个月内自然流产或】子宫外孕者给予【产假三十天;—妊,娠三个月以》上七:个月以下自然流【产者给予产假四十】五天  !。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女职工《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!岁内应照《顾其在每班劳动时】间内授乳两次(【包括人工喂养)每次!单胎纯授乳时—间为三十《分钟亦可将》两次授乳时》。间,合并使用多胞胎【生育者每多》生一胎?每次哺乳《时间增加三十—分钟 ?     !婴,儿满一周岁后经【区、县级以上医疗保!健机构?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!当延:长女职工授》乳时间但最多—不超过六个》月, 《 :    授乳时【间及在本单》位内授乳往返时【间应算作《劳动时间 》 ,。     第!十六条  女职工】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!作许可?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!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!个半月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七条  女职!工在哺乳期》间,不得延长其劳动【时,间一般不《。得安排其从事夜班】。劳动 《   —  第十八》条  女职工—在产:假期:间,的工资?。照发按?本规定?享受的产前假—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!人,原工资的百分之【八十:发给单位增加—工资时女《职,工,按规定?。享受的产《前,假、产假、哺—乳假、应作出—勤,对待 ? ?  ?   第十九条【  对经区、县【级以上医疗保—健机构确诊患有【较严重更年期综合症!的女职工应给予照顾!可暂时调做其—他适当工《作或酌情减轻工【作量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条  日班次中】有一个班次的—女职工在《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!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和!孕妇休息《室等妇?幼保健设施》;日班次女》。职工均不满一百人】的单位可设置—简易的温水箱—及冲洗器《具,体的设置《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!会保障局另》行,规定 【     流动、分!散作业的单位可【发放单人自》用冲洗器 》。 : :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一条  各单—位,应每两年对女现【工(含退休》女职工?)进行?一,次妇科病检查及【时治疗妇科疾—病 【    女职—工在四百人以—上设有医务室的单位!应逐步配备一名专】职或兼职妇科医生】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 女职工劳动保护!。的权益受《到侵害时依照国【务院:的有关规《定,有权向所《。在,单,。位的上级主管部门】或者该单位所在地】区、县人力资源【社会:保障部门提》出申诉受理申诉的】部门应?当自收?到申诉?书之日?起三十?日内作?出处理?决定女职工对处【理,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!处理决定《书之日起十五日【内,向人民法院起诉 !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三条  【。对,违反国务院女职【。工劳动?保护规定和本—办法侵害女》。职工劳?动保: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!及其直接责任者【由其所在单位的【上级主管部门根据】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!告、记过《、记大?过等行政处分并责令!该单位给《予被侵?害女职工合》理的经济补偿—;构成犯罪的—由,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?任,。 :     各!级人:力资:源,社会保障部门应对】各单位贯彻》执行本办《法的情况实》行国家监《察对违反者应—依照国家和本市【有关:。规,定给予?惩处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?。 各级工会、妇联组!织应根?据,自身工作《的特点开《展,对女职工《劳动保护的》宣传、教育》、咨询、服务—工作依靠群众协同有!关部门?实行社?。。会监:督 【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五条 》。 对违?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计!划生育规定的女职】工其产前《假、产假、哺乳假】等待遇按有关—规定:处理 —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六条 【 乡镇集体企业【的女职工《劳动保护由市人力资!源,。社会保障局会同有】关部门参照本办法】另行规定 】     第【。二十七?。条  本办法由上海!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!障局负责解》释 : ? :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本办法自一九九!0年十一月一—日,起施行一《九八:七年三月五日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!的上海市女》职工劳动保护暂【行规定同时》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