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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章 宜《居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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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二条 ! 本市在城—市规划、建》设,和管:理中应当适应老龄化!社会的需求为老年人!。提供安全、》便利和舒适》的环境;通过制定】老年宜居社》区标准推《进宜居社《区,建设
】 ? 第五十三条 【。 ?新建、?改,建和:扩建道路、》公共建筑、公—共交通设施、—居住建筑、居—。。住区:应当符?合无障碍设施—工程建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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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人民政—府、住房城乡建设等!。部,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!碍设施工程》建设标准优先推【进与老年《人日常生《活密切相关的—公共服务《设施的改《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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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障!碍设施的所有人【和管理人负责对【无障碍设施进行【维,护保证其正常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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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五十四?条 老年公寓!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!的居:住建:筑应:当符合老年人—居,。住建筑设计》标准满足老年人对居!住场所?的安全、卫生—、,便利、舒适等基本】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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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市支持居民开展】既有居住建筑适老】性改:造方:便老年?人生活和出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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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!市推:动老年人家庭—无障碍设施改造符】合,。条件的经济困—难老:年人进行家庭无障碍!设施改造的》由市和区、》县人民政府》给予适当补》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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