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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。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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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一条 【(有关用语的含义)!
》
? 本细《则中下列用》语,的含义
—。。
— (一【)被征收人是指被】征收房屋的》所有权人
】
,
!(二)公有》房,屋,承租人是指执行政】府规定租金标准、与!公有房屋产权人或】者,管理人建立租—赁关系的个人—和单位
! ? , (三)共同!。居住人是指作出房】屋征收决定时—在被征?收房:屋处具有《。常住户口并》实际:。居住生活《一年以上《(特殊情况除—外)且本市无其他住!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!但居住困难的人【
》
? : (》四,。。)房:屋使用人是指实【际占用房屋的单【。位和个人《
— 第五十二】条施行日期》)
】 本《细,。则自公布之日起【施,行200《1年:10月?。29日市《人民政?府,令第111号—发布的?上海市?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!施细:则、2006年7】。月1日市人民—政,府令第61号—发布的上海市城【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!房屋调换应安置人】口认定?办法同时废》止国有土《地上房屋《征收与补偿条—例施行前已依法取】得房屋?拆迁许可证》的项目继续沿—。用原有的规》定办理但区(县)人!民,政府不得责成—。有,关部门强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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