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执法!规范 《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城管执【法人员实行全市【统,一招录制度公—开考试、《严格考察、择优录取!城管执法人员经法】律,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统!一培训?并考试合格具—备行:政执法?资格的?。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!。件未:。取得行政《执法证件的人—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!活,动, ,。 》   ? 城管执法人员【从事行政执法—。活动应当着》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!。一标志标识做—到仪:容严整、举止—端庄:、语言文明》、行为?规范:    ! 城管执法人员【从事: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!。向当事人出》示行政执法证件【;除法律另》有,。规定外必须两人【以上共?。同,进行 】    第十—七条  城管执法部!门应当建《立和完?善城管?执法巡查机》制并可?以利:用城市?网,格化管?理系:统及时发现、制【止和查处违反城市】管理法?律、法规和规章【规定的行为 【   — , 本市举办重—大,活动时市城管执法部!门可:以,组织区、《县城管执法部门进】行集中巡查 【   —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城?管,执法部门可以根据】违法行为的性质和】危害后果采取不【同的行政执法—方式 —     城管】执,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!时对情节较轻或【者危害后果能—够及时消除》的除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规定直接给予行】政处罚外城管—执法:部门应当先对当事人!进行教育、告诫【、引导并责令其【改正:;对拒不改正的依法!给予行政处罚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!纠正没有《造成危害后果—的不予行政处罚【  【   ?第十九条  城管执!法人员在查》处违法行为时,【可以采取以下措【施 》。     (一)!依法进入发》生违法行《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!查并:制作检查笔录—;   !  (二)以—勘验、拍照、—录音、?。摄像等方式进—行现场取证; !  《   (《三,)询问案件当事人】、证人,并制作询问!笔录; 】    《 (四?)查阅、《调取、复印与违法行!为有关?的,文件资料; !     (五】)法律、《法规:规定的其《。他措施 】     城管执法!人员、当事人、证人!应当在笔录上签名】或,者盖章当事人拒绝】签名、盖章或者不在!现场的应当》。由无:利害关?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!盖章;无见》证人的城《管执法人员应当注明!情况 【   ?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城管执法人员调【查取证时应当全【面、客观、公正【符合法定程序不得】以,利诱、欺诈、—胁迫、暴《力等非法手》段,收集证据不得伪造】、隐匿?证据 】    通》过非法?手段:获取:的证:据不能作为认定【。违法事实的》依据: ?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一条《  城管执法部【门,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!依法扣押《与违法?行为有关的物品 ! , ,   《  城管执》法部门实施》扣押措施应当遵【守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!、程序和期限 【 : ?    城管—执法部门实施扣【押,措施:后应:当及时查清事实【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!理决定对于经调【查核:实没:有违:法行为或者不—再需要扣押的应当】解除扣押返还—物品 ?    】 第二?十,。二条  城管—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!管,扣,押物品不得使—用,或者损?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!有关部门处理 】  》。  : 被扣押的物品易腐!烂、变质的城管执】法,部门应当通知—当事人在二日—内到指定地点接【受,处理;逾期》不接受处《。理的可以在登记【后,拍卖、变卖;无【法拍卖、变卖的可以!在留存证据》后销毁 —     解除!扣,押后城管执法部门】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!认领当事人逾期不】认领或者当事人【难以查明的》城管执?法部门应当》及时发布认》领公告自《公,告发布之日起六十】日内无人认领的城】管,执法:部门:。可以:采取拍卖、变卖等】方式妥善处置—拍卖、变卖所得款项!应当依照规定—上,缴,国库 —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三条—  :。城管执法《部门在行政执法【活动中对当事—人弃留现场的—物品应当按照本条例!第二十二条的—规定处理 —。 ?  :  :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,城,管执:。法部门作出具—体行政行为应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】具体行政行》为的事实、理由、】依据并告知当事【人依法享有陈述【、申辩、要求—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!。议或者提起》行政诉讼的权利【   】  :当,事人进行陈述和申】辩,时提出的《。事实、理由或者【证据成立《的城:管执法部门应当采】纳不得因《当事人申辩》而加:重处罚对符合—听证条件的城管执法!部门应当组织—听证  !   第二十五条】  城管执》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!。。规定采用直接送达、!留置送达、邮寄送】达和公告送达—等方:式送达法律文书【。采用公告送达的城管!执法部门可以通【过其政府网站和公告!栏,进行自发出公告之日!起经:过,。六十日?即视为送达 —  —。   城《管执法部门》应当向?社会公布其网址【和公告?。栏地址 》。    【。。 ,第二十六条  城管!执法部门应当建【立违法行为举报【制度:并向:。社会公布《全市:统一的?举报电话及其他【联系方式《 《     城管执!法部门?收到举报后应—。当及时核查》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!核查:情况告?知举:报人;对《不属于本《部门职责《范围的应当向—举,报人说明《情况并在三个—工作日内移送—有关部门处理 【 ?     城管执!法部门应当为—举报人保密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