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一?章, 总则
】
【第一条 》为加强城市》管理:行政执?法工作规范行—政执法行为提—高行政执法效—。率,和水平保护公民【、法人和其》他组织的合》法权:益,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行?。政处罚法、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行—政强制法等有—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条例
【
》 第《二条 ? 本条例适用于【本市行?政区域内《的,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】活动
【
前款所称!的城市管理行政【执法是指《市,和区、县《城市管理行政执【法部门?。(以下简称》城管执法部门—)依法相对集中【行使有?。关行政管理部门【在城市管理领域【。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!罚权及?相关的行政》检查权和行》政,强制权的行为
!
【第三:条 市和区—、,县,人民:政府应?当加强对城市管【理行政?执法工作《的领导
—
》 :。市和区、县人—民政:府应当根据区—域面积、人口数量】、管理需求等状况合!理配置城市》。管,理行:政执法?人员(以《下简称城管执法【人员)和执》法装备并将城市【管理行政《执,法工作所需》经费纳?入同级财政预—算保障城市管理行政!。执,法部门依法》履行职?责
—。
第四【条 市城管执【法部门?是本市?城市管理行政执【法工作的行》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条例的【组织实?施
【 区、—县城管执法部门【负责本辖区内—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工作并接受】市城管执法》。部门:的业务指导和—监督
《
【 区、县城》管执法?部门:应当在镇(乡)、街!道派驻?城管执法机构以区】、县:。城管执法部》门的名义具体—负责:本,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!政执法工作镇(乡】)人民?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可以组织协调城管】执法机构在辖—区内开展城市管理】行政:执法活动
】
《 市和区、县【城管执法《部门根据需要可【以在特定区域—。。派驻城管《。执法机?构以市或区、—县,城管执?法,部门的?。名义具体《负责本?区域内的城市—管,理行政执法工—作
】。 第《五条 建》设、绿化市容—、水务、环保—、工商、房》屋管理、规划—国,土资源、公》安、财政等行政管】理,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协,同做好城市管—理行政执法的相关】工,作
—
第六条】 :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工《作遵循?合法、公正、—。公开的原则坚—持以人为本执法【。与教育、疏导、【服务相结《合文:明,。执法:、规范执法》注重法律效果—。与,。社会效?果的统一
》
【 第七条 本】市应当加强城市【管理行政执法队伍】。建设完善《执法制度和监督机制!促进执法水平—的提:高
:
【 第八条 各】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!。政管理?部门以及广播电【台、电视台、报【刊和互联网》。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!强城市管《理法律法规的宣传】增强市民自觉遵【守城:市管理规定的—。意识营造社会—共同维护城》。市管理秩序的氛围】
! 第九条 —城管执法《人员依法执行—职务受法律保护
】
》 公》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应当支持城管执!法,部门的工作协助【城管执?法人员依法》行,使职权
《
?
,
, : 城管执法部门应!当听:取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!不断改进《。和完善执法方式和】方,法
《
,
第十条! 对在实施城【市管理?行政执法活》动中作出《突出贡?献,或者取?得显著?成绩:的单位和个人市【和,区、县人民政府及有!关部门可以》予以表彰奖励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