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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税收】。管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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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五条 除地税】部门、?税务人员以及经【地税部门依照法律】、行政法规委托的】单位和人员外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进行税款—征收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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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任何部门、单位!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!、法:规,的规定?擅自做出税收开征、!停征以及减税、【免税、退税、补【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!、行政法规》相抵触的《决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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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【何部门、单位—和个人不得非—法干预、阻挠或者】取代地税部门依法履!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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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任?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!违反税?收法:律、法?规,。的行为进《行举报?地税部门接到—举报后应当及时调】查依:法处:理并对举《报人的情《况严格保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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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地税部门对被—举报的?纳税人?、扣缴义务人、纳】税担保人违》反税收法《。律,、法规的行为查实后!按照有关规定给予】举报人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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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第七条》 地税部门应当加!强税收征收管理【不得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!的规:定开征?、停征?、多征、少征—、,。提前征收、延缓征收!或者:。摊,派税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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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【地税部门要》严格控管税源—依法加强发票—。管理有?关单位和个人应当】积极支持、配合【
! 第九?条 ?地税部门应当建立】、健: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!。理制: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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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!人员应当《坚持:公平:。、公正、文明执法忠!于职:守清正廉洁文明服务!依法接受监督—;不得索贿受—贿、徇私《舞弊、玩《忽职守或者故意刁】。难纳税人和扣缴义】。务,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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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地》税部门?在税收执法》中与政府有关—部门、单位发生资金!追缴矛盾《。时有关部门和单位】。应当依法保》证税收优《先权:的行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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