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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监督!管理和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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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第二十《六条 市》和,区县人?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。价格调节基》金的监督和》管理审?计,、监察部门对价格】调节基金的征集、】解缴、入户》、拨付?、使用情况每年【审计一次审计结【果应当及时》向社会公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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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》条 价格主管部】门应当定《期向社?会公布本级价格调】节基金的《使用情况任何单【位和个人《有权举报或者控告价!格调节基金》征集、使《。用、管理中的违法违!规行为;认为—在价格?。调节基金的》征集、使用、管理中!的具体行政》行为侵犯其》合法权益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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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、!财政、监察、审计、!地,方税务等部门应【当向社会公布—举报投?诉办法、投》诉,电话和通讯地址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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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八】条 缴《纳义务人《、价格?。调节基金的》使用单位应当如实】提供相关情况和【资料不得拒绝提【供或者虚报、瞒报、!谎报
! 第二十九条 ! 缴纳义务人—不,按照规定缴》。纳价格调节基金【的,由地方税务部—门责令?限期缴纳《责令:限期缴纳的期限为】15日;《逾期不缴纳的从【欠缴之?日,起每日处应缴纳金额!。0.05%》的滞纳金滞纳金【并入价格调节基金价!格主管部门可以根】据地方税务部门提】供的缴纳义务人【名单依法申》请,强制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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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十条: ,。 缴纳义务人以欺骗!等不正当《手段获准减缴—。、免:缴或者缓缴价格【调节基金的批准机关!。应,当撤销减缴、—免缴或者缓》缴决定并由价—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!财政部门责》令限期补缴可以【处予30《000元以下罚款;!情节严重构成—犯罪:的,。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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