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专】利保护 》 ,     !第二:。十二条  [禁止规!定]任何单》位或者个《人未经许可不—得实:施他人专利不得假冒!专利:不得为假冒专利行】为提供制造、销售】、运输、展示—、广告、仓储—、隐匿等便利—条件 】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三条  》[举报违法行—为]县级以》上专:利行政主《管部门应《当建立?专利违法《行为举报制度—公布举?报方式 !    任何单位或!者个人有权》向,专利行政主管—部门:举报:专,利违法行为专—利,行政:主管部?门对于查证属实的举!报给予举报单—。位或者个人适—当,奖励并为其保—密 ? 《。 ,   其他有关部门!接到专利违法行【为举报或者》发,。现涉及专利的违法】行为应当《及时告知专利行政】主管部门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, [专利纠纷—调解]?下列专?。利纠:纷当事人可》以请求省《或者设区《。的市专利行政主【管部门?进,行调解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一)专利侵【权的赔?偿数额纠纷; 【。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专利申请权!和专利权属纠纷【; 》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(三)发明—人、设计人资格【纠纷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职务发【明的发明人、设计人!的奖励和报酬—纠纷:。; 《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》五,)在:发明专利《申请公布《后专利权《授,予前使用该》发明而未支付适【当费用的纠》纷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六)—其他专利纠纷 】     】对于前?款第(五)》项所列的《纠纷当事人请求【专利行政《。主管部门调解的应】当在:专利:权被授予之后—提出 —     省或】者设区的市专利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在调解本《条第:一款所?列纠纷?时调:解达成协议的应【当制作调解书达【成具有民事合—同性质?的,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!。人认为必要可以向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!申请:司法确认;》调解达?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!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,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五条—  [侵权纠—纷处理?。]请求省或者设【区的市专利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处理专利【侵权纠纷的应当【符合下列条件—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:一)请求人是—。专利权?人,。或者利害关系人【;,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,(二)有明确的被请!求人、请求事项和具!体事实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当事人之!间无仲裁协议且【未向: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; — 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(四)属于受!理专利行政主管部】门的受案和管—辖范围 》 《   ? 跨行政区域的【专利侵权纠纷请求】人可以向其共—。同的上一级专利行政!主管:部门请求处》理 【。    专》利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自收到请求书之】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!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】作出不予受理决【定的应当书面告知请!求人并?说明理由《。;决定受理的—应当自受理》之日起五个工—作日内将《请求书副本》发送被请求人被请求!。人,自,收到:。请求书副本之—日起十五日内应当】提交答辩《书逾期未提交—的不:影响: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!理 【。  : , 第二十六条—  [执法要求【]专:利行政?主管部门处理专利】。侵权纠?纷和: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时!执法人?员,不得少?于两名并出示行【政,执法:证件:遵守保密《、回避等有关规定 ! , ?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七条  [执】法方式]专》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!专利侵权《纠纷和?查处:假冒专利行》为可以行使》以下职权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一)询问当事人【和证人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采!用抽:样取:证,的方式收集证据对可!能灭失或者以后难】以取得的证据登记保!存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现场勘验、检查【有关物品、》。。场所和设《施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查阅、复制!有关合同、》发票、账簿、标记】等资:料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五)检查与【涉嫌违法行为有【关的产品对有—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!的产品可以查—封或者扣押;— —  :  :  :  (六)调查与假!冒专:利行为有关的活【动, 《     —专利行政主》管部门执法时有【关单位和《个人应当协助、配合!不得拒绝、》阻挠 【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八条》  [技术》鉴定]省、设区的】市专利行政》主管部门调解专利】纠纷、处理专利侵】权,纠纷时可以根据【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!关机构?进行技术检测、【鉴,定,当事:人对技?。术检测、鉴定费用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】;没有约定》的由:提出申请的当事【。人先:行支付结案后由责任!方承担 【   《  省、设区的市专!利行:政主管部《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!纷时可以聘请专利有!关方面专家对专利侵!。权的:技,术问题?进行鉴定 】 ,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九条?。  [会展》。专利保护]展览会、!。。展销会?、博览?会,、推广会、交—易会等会展》活,。动的举办《方应当与参展商【在合同中签》订专利?保护条款查验标有】专利标记的参展产】品或者?技术的专利有效证明!参展商应当予以配】合 :     !会展所?在地专利行政主【管,部门应当派员进驻】展,会现场开展专利监管!现场:受理专利纠纷—。展,会,主办:方应当为专利行政主!管部:门提供办公场地等便!利条件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