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【医疗机构管理—条例实?施,办,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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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【根,据医疗机构管理【条例(以《下,简称条例)和国家有!关规定结合本—省实际制《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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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本办法》适,用于从事疾病诊【断、治疗活动的医】院,、卫生院、》疗养院、《门诊:部、诊所、卫—生所(室、站—)、急救站、—医,。疗美容门诊部、产】院、:接生站?。、,体检站?、护理院(站)等医!疗机构
!。。 第三—条 医疗》机构的设置审—批实行分级负责制】不设:床位的和设置床【位不足100—张的医疗机构由【县级卫生行政部【门负责审批;设置床!位在10《0张以上49—9张以下的医院【、卫生院或100张!以上199张以【下床:位的中医医院—由县级人民政府【卫生行政部门初【。审同意后报市(区)!卫,生行政部门审批;5!00张以上床位【的医院或20—0 张以上床位的】中医医院由市—(区)卫生》行政部?。门初审同意后报【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!部门或省《。中,医管理?行政部门审》批
【 , 地方》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!政部门直属的医疗机!构按行政隶属关系分!别由:省、市(区》)、:县(市、《区)卫?生行政?部门审批
!
驻—军编:制,。内,向社会开展》诊疗活动的医—疗机构应按本条第一!款,规定的规《。模,分别向?相应的地方人民【政府:卫生行政部》门,备案
【
第四【条 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!请设置医疗机—构
:。。
,
【 , 《(一)患《传染病?、精:神病的?;
?
》 【(二)国《有或集体医疗卫生】机构的医务人—员擅自离职不—足5年开除公—职不足7年》的;
【
《 (三)】执业申请人》因健:。。。康原因不能坚—持正常工作》的;
! : (四【)国家规定的—其他情形
!
第五条 !。 设置?护理院、站的申请人!必须具备相应专【业的中级以上技【术职称
! 设置坐【堂医的药店应具备规!。定的设?置诊所的条件
【
】 在乡镇和村设【置诊所的应具备与】城,市设置诊所相同【。的条件?
】 第六条 【在村:卫生所(室》)从事医疗卫生技术!工作的人员必—。须具备?下列条件之一
】
【 : , (一)持—有乡村医生证书或】乡村医生中专水【平证书;《
】 ? (二)持【有国家认可的具有】中等以上卫生医药】院校毕业证书且【有一年以上临床【实践(不含毕业实习!)
》
第七】条 ?申请:设置门?诊部、诊所、卫【生所、医《务,室,、卫生?保健所、卫生站【、,村卫生室(所)【、护理站等》医疗机?构应:递交可行性报—告并附?申,请单位或个人的资信!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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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申请设置【医疗机构的单位或】。个人: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不予:批准
》
,。
?。 , ? (一)未办】。。申报、?批,准手续擅自基建的;!
:
,
— (二【)未:经批准非法执业的;!
》
, 《 (》三)国家规定的【其他: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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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第九:条, 设置医疗—机构批准书自—发,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!为诊所3个月门【诊部6个月医—院,18个?月在此时限》内未:获批准正式执业的】所持设置医疗机构】批准:书,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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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】 申请医《疗机构执业登—记必须?填写医疗《机构申请执业登记】注册书并向登记机】关提交下《。。列材料
》
:。
《 (一)!医疗机构人员体检】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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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?)医疗机构人员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!。两份;
》
》 《 (《三)医疗机构专【业技术人员资格【证书原件及复—印件两?份,;
《。
【 (四)【国家规定提交—的其他材料
】
聘】用外省人员除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】应提交国家认可的】医学本科以上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】及其复印件提—。交户口所在地省人民!政府:。卫生:行政部门出具的五年!临床:实践及?医德医风鉴定证【明;聘用外国人及港!、澳、台人》员应提交有原居住】地公证机关公证的】。医学学历证明及行医!。。。资格证明的原件及】其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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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: (五)手术—室、:。供应室平面图及【设备:情况;
《
! ? ,(六)环保部门出】具的污水《、污物、粪》便,处理排放设施—合格的证《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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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一条】 申请医疗—机,构执:业登记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不予登记
】
【 (一】)登记前刊、—播未经审批的医疗】广告的;
【
】 , (二)具有【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!业务人员已在其【他医疗机构登记注册!的;
《。
! (《。三)执?。业申:请与设置医疗—。机构批准书》不符的;《
】 ? (四)—国家:规定的其他》。情形
?。。
【 第十《二条: 医疗机构执业】登记包括以下—事项
—
,
》。。 《(一)中级以上【技,术职:称医务人《员姓名、性别—、年龄、专业—、核发资格证书的】部门及?。。证号:;
【 , 《 (二)保【证医疗质《量,的方案或办》法;
—
【 (三)—保证医疗安全—的方案或措施;
!
— 》 (四)国家规【定的其他登记—事项
?
— 第十三条 】 医疗机构办理【校验应当交验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!(,副本)和下列—文件
—
,
, 》 (一)本校】验期:内医疗安全工作情况!报告及医疗事故、严!。重差错的发》生、处理情况及【。预防措?施;
! ,。 (二)!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卫生行政部】。门规:定的社会卫生—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!;
!。 《 (三)缴纳【规,定的各?种费用的复印—件;
【。
】。 (四?)国家规定提交的其!。他材料
【
》 第十四条 — 医疗机构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!关,可根据情况给予1】至6个月的暂—缓校:验期
《
》 (】一)医疗质量及安】全保:证措施未落实—在本:校验期内发》生二级或《两起以上《三级:医疗事故的》;
【 【 (:二)使用假劣药品】、擅自提高收—费标准和乱收费的】;
!。 》 (三)出据假诊】断证明的;
【
,
】 (四)—未按规定缴纳各【项管:理费的?;
?
《。 ? (五)】。未,完成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卫生《。行政部门规定的社】会卫:生工作任务的—;
】 — (六)《。医德医风评审不合】格的;?
】 : : (七)国家规】定的其他情形—
— 第十—五条 医疗机构】不得使用下列—名称
! — (一)带有迷信色!彩的;
! , ,。 , : (二)含有】“老”、“祖传【”,等修饰词《的,;
《
】 , (?三,)国家规定不得使】用的
《
?
》第十六条 门诊部!、卫生所(室、站】)附设药《。房(:柜,)的药品种类按【与本:机构的?执业科?目相适应的原—则由登记机》关核定
】。
西医诊】。所、中医《诊所、中西医结合】诊所除急《救使:用,。的可:拉明、洛《。贝林、肾上腺素【。、付肾上《腺素、?异丙肾上《腺素、阿托品、解磷!定等:七种药品外不—。。。得辅带任何药—品,
【。 为内》部职工服务的—医务室?、卫生所、保健所】(室)其辅带药【品参照本条第—一款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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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专科?诊所:辅带药品仅限在【本专科特异使用的个!别品种内具体名称由!。审批设立《医疗机构的卫生行】政部门规定
—。
!第十七条《 , 各:级人民政府卫生行】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!的抢险?救灾、卫《生支农、预防保健等!社会卫生工作任【。务完成情况进行【检查、?指导
?
,
《 第十八【条 使用》他人医疗机构执【业许可?证从事医疗活—动的由县《级,以上:人,民,政府卫生行政部【。门责:令其停止执》业活动依法没—收非:法所得?和器械并可以—根,据情:节处以3000元】以上:10000元以【下的罚?款情节严重》构成犯?罪的移送司法—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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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违反】条例和?本办法规定诊疗【活动超出登》记范围?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卫:生行政部《门予以警《告、责?令其改正并可以根】据,情节处以300【0元:以下:的罚:款;情节《严,重的吊销其医疗【机构执?业许可证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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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的医疗机构由【登记机?关责令其限期改正】
:
】 : (一)》对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卫?生行:政部门指出的—问,题未及时改进的【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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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!。),供应室、手术室不符!合,规定:要,求的:;
【 (!三,。。)检验室未参加质量!控制的
! 第二十一条! , 本办法实施前已】经地方政《府,卫生行政部门—。批准:执业的国有》、集体(包》括厂矿、驻军、院】。校、企事业》单位:所属)?医疗机构免予—申请:设置审批但》应按规定办》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!可继续执业》;除:此之外的医疗机构】均,应按照条例和—本,办法规定重》新申请、评》审、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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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医?疗机构?不得在同一城市【(,或服务区域)—内设:立分支机构;—。。医疗机构上年度的】门诊、住院人数【呈下降趋势病—床使用率《低于:8,5%的不得设—立分支机构因特殊情!况需设?立分:支机构的应明确与】主体医疗《机构的关系》并按医疗机构设置管!理权限划《分由有审批权—的卫生?行政部门审批—
【 第二十二条 ! ,医疗机构申》请办理设置审—。批、:机构评审、》登记校验应当—按规定缴纳费用及】医,疗机构执业管理【费;缴费《标准及办法》由省财政、》物价管理部》。门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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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十三条 各级各!类医疗机《构注册资金》数额由省卫生—行,政部门?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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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条 】 本办?法自:发布之日起》施行1?995年10—月20日省人民政府!批,准由省卫生厅发布的!陕西省?医,疗机构管理》条,例实施办法同时【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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