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陕西省医《疗机构管理条例【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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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根【。据医疗机《构,管理条例(以下简称!条例)和《。国家:有关规定结合—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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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,条 本办》法适:。用,于,。从事疾病诊断、治疗!。。活动的医院、卫生】院、疗养院、—门诊部、诊》所、卫生《所(室、《站)、急救》站、医疗《美容门诊部、—产院、接生站、体】检站、护理院(【。站,)等:医疗机?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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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医疗机】构的设置审批—实行分?级负:责制不设《床位的?和设置床位不足10!。0张的医疗机构由县!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!审,批;设置床位—在100《张以上4《99张?以下的医院、卫生】。院或10《0张:以上1?99张以下床位的】中医医院由》县级人民政府卫生】行,政部门初《审同意后报市—(区)?卫生行政部门审【批;50《。0张:以上床位的医院或2!00 张以上—床位的?中医医?院由市(《区)卫生行政—部门初审同意后【报省人民政》府卫生行政》部门或省中医—管理行政部》门审批
》
《 ? 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,卫生行?政部门?直,。属的医疗机构按行】。政,隶属关系分别由省、!市(:区)、县(市、【区):卫生行政部门审批】
】 驻军编制内向社!会开:展诊疗活动》的医疗机构应按本条!第一款规定的规【模分:。别,向,相应的地方人民政】府卫:生行:政部门备案
】
【第四条 有—下列:。情形之一《的单位和个人不【得申请设置》医疗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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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一:)患传染病、精神病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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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二)《。国有或集体医疗【卫生机?构的医务人员擅自离!职不足5年开—除公职不足》7年的;《。
》
【 , (三)执业申请】。人因:健康原因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】的;
】 (!四)国?家规定的其》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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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五条: 设?置护理院、站的申请!人必须具备相应专】业的中?。级以上?技术职称《
— 设置—。坐,堂医的药店应具备】规定的?设置:诊,所,的条:件
《
【在乡镇和村设—置诊所的应具备【与城市设《置诊所相同的—条件
! ?第,六条 《在村卫生《所(室)从事医疗】卫生技术工作的人】员必须具备下列【条件之一《
! (—一)持?有乡村医生证—书或乡村医生—中专水平证书;【
》
? —(,二)持?有国:家认:。可的具有《中等以上卫生医【药,院校毕业《证书且?有一年以上临床【实践(不含》毕业实习)
】
》 第七条 申】请设:置门诊部、诊所、】卫生所、医务室、卫!生保健所、卫生站、!村卫生室(所)、护!。理站等医疗机构【应递交可行性报告】并附:申请单位或个—人的资信证明
!
【第八条 申请设】置医疗机构》的单位或个》人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不予批准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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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未》办,申报、批《准手续擅自基—建的;?
— — :(二)未《经批准非《。法执业的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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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国家】规定的其他情形【
— 《第九条 设—置医疗?机构批准书》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有!效期为诊所3—。个月门诊部6个【月医院18个月在】此时限内未获—批准正式执业的所持!设置医疗机构批准】书自行失效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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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申请医疗机构执!业登记必须填写【医疗机构申请执业】登,记注册书并》向登:记机关?提交下列材料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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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一)医】疗机构人员体检表;!
— ? : (二)医【疗机构人员身份【证原件?及复印件两份;
】
?
,
》 (》。三):医疗机构专业技术】人员资格证书原【件及复印件两—份;
》
》 : (》四,),国家规定提交的【其他材料《
— : 聘?用,外省人员除提交上】。述,材料外还应提—交国家认可的医【学,本,科以上学历》毕业证?书,原,件及其复印》件提交户《口所在地省》人民政府卫生行【政,部门:。出具:的五年?临床实践及》医,德医风鉴定证明;】聘用外国人及港、】。澳、:台人员应提交有【原居住地《公证机关公证—的医学学历证明【。及行医资格》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!件
【 》 , (五《)手术室、供应室平!面图:及,设备情况;
【
:
: ? 《 (六)环保部【门,出具的污水、—污物、?粪便处理排》放设:施合格的证》明
! 第十一条 申!请医疗机构》执业登记有下列【情,形之:一的不予登》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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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【一)登记前刊、播】未经审批的医—疗,广告的;
》
》 — (二)具有中级!以上技术职称—的业务人员已—在其:他医疗机构登记【注,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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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三)执业申》请与设?置医疗?。机,。。构批准书《不符的;《
》。
, 】。(,四)国?家规定的其他情【形
【。 ? 第十二条》 , 医疗机构执业登】记,包括以下《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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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中级】以上技术职称医务人!员姓名、性别、年】龄、专业、核发资】格证:书的:部门及证号;
【
》 (!二):保证医疗《质量:的方案或办法—;
【 , — (三)保证医疗安!全的方案或》措施;
》
,
》 》 (四)国家规定的!。其他登记《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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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?医疗机?构办理校《验,应当交验医》疗机构执《业许可?证,(副本)《和下列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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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一)本校验期内医疗!。安全工作《情况:报,告及:医疗事故《、严重差《错的发生、》处理情?况及预防《措施;
】
— (二)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,卫生行?。政部门规定的社【会卫生?工作完成情况—的报:告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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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三】)缴纳规定的各种】费用:的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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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(四)】国家规定提》交,的,其他:材料
【
第十【四条 医疗机构有!下列:情形之?一的登记机关可根据!情况给予1至6个】月的暂缓校》验期
》
— (一)医!疗,质量及安全保证【措施未落《实在本校验期内发】生二级?。或两起以上三—级医疗事故的—;
:
】。 ? (二)》使,用假劣药品、擅自提!高收费标准和乱【收费的;《
— 】(三)?出据假?诊断证明的;
!
,
?。 ? ? (四)未按规定缴!纳各项管《理费的?;
】 》 :(五)未完成县级以!。上人民政府卫生行】政部:门,规定的社会卫生工】作任务的;
【
! (六》)医德医风评审不合!格的;
《
【 ? (《七,)国家?规定:的其他情《形
! 第十五条— :医疗机构不》得使:用下列名称
—
,
】。 (一—)带有迷信色彩【的,;
】。 》 , (二)含有—。“,老”、“《祖传:”等修饰词的;
】
,
《 】。(三)国家规定【不得使用的》
— 第十六条 ! 门:诊部、卫生》所,(室、站)附设药房!(柜)的药品种类】按与本机构的执业】科目相适应的原则由!登记机?关核定
】
, , ?西医诊所、中医诊】。所,、中西?。医结合?诊,所除:急救使用的可拉【。明、:洛贝林、肾上腺素】、,。付肾上腺素》、异丙肾上腺素【、阿托品、解磷【定,等七种药品外不得辅!带任何药品》
,。
《
: 为内部职工服!务的医务室、卫生所!、,保健所(室)其【辅,带药品?参,。照本:条第一款办理
!。。
? 专》科诊所辅带药品仅限!在本专?科特异使《用的个别《品种:内,具体名?称由审?批设立医疗机构的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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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 各【级,人民政府卫生—行政:部门应对医疗机【构的抢险救》灾、卫生支农、预防!保健等?社,会卫:生工作任《。务完成情《况进行检查、指导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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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。十八条 《 使用他《人医:疗机:构执业许可证—。从事医疗活动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!停止执业活动—依,法没收?非法所得《和器械并可以根据情!节处以3000【元以上1《0000元以下的】罚款情节严》重构成犯罪的—移送: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
【。
第十九!条 违《反条例和本办法【规定:。诊疗活动超出登【记范围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卫生行政部门予【以警告、责令其【改正并?可以根据《情节处以3》000元以》下的罚款;》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!疗机构?执业许可证
!
第【。二十条 有下列情!。。形之一的医疗机【构由登记《机关责?。令其限期改》正
【 (!。。一)对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,府卫:。生行政部门指出的问!题未及时改进的;】
】 》 (二)供》应室、手术室—不符:合规定?要求的;
!
? (三)!。检验:室,未参加质《量控制的《
【 , 第二十一条 !本办法?实施前已经地方政府!卫生行政部门批【准执业的国有、【集体(包括厂—。。矿、驻军、院校【、企事业单位所【属)医?。疗机构免予申请设置!审批但应《按规定?办理登记注册手续】后方可?继,续执业;除此之外】的医疗机《构均应按《照条例?和本办法规定重新】申请、评《审、审批
》。。
《
》医疗机构不得在同】一城市(或》服务区域)内—设立分支机构—;医疗机《构上:年度的门诊、住院】。人数:呈,下,降趋势病《床使用率低》于85%的不得设】立分支机构》因特殊情况需设立分!支机构的应明确与主!体医疗机《构的关系并》按医疗机构设置【管理权?限划分由有审批【权的卫?生行政部门》审批:
【 第二》十二条 》医疗机构申》请办:理设置审批、机【构评审、登记—校验应当按规—定缴纳费《用及医疗机构执业管!理,费;缴费标准及【办法由?省财政、《物价:管理部门另》行规定
】
,。 第二—。十三条 各级各类!医疗机构《注册资?金数额由《省卫生行政》部门另行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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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。十四:。条 ?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施行19—95年?10月20》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!省卫生?厅发布的陕》西省医疗机构管理】。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!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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