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【社会抚?养费征收管》理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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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》 为实施国》务院社会抚养—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!。育法和陕西省—人口与计划生育条】。例结合本省》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》。
第二条 ! 不符合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人口与计《划生育法和陕西省】人口与计划生育【条例(以下简称计】划生育法律》法规)有《关,规定生育或者收【养子女?的公民应当依—法缴纳社会抚—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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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三条 《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计?划,生育行?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?社会抚养费的征【收管理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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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—政、工商《行政管理、》税务、价格、审计、!监察:等行政部《门按照?各自的职责做好社会!抚养费征收的相【。关管理和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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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第:四条 《社,会抚养费的征—收由县级人》民政府计《划生育?行,政部门作出书—面征收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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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《五条 《。社会抚养《费征:。收标准依《照下列?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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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一,)不符合计划生育法!律法规规定》生育第?二个子?女的对夫《妻双方?分别:以所在地的县—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】门,公布的?县、:市、区城镇居—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!入或:者,所在地的《乡镇:、农民上年人—均纯收入为基数一】次性:征收三倍以》上六:。倍以下的社》会抚养费本人实【。。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!应当加?收超过部分》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!。的社会抚养费;【
!。 (二)超!生两个及两个以【上子:女的以?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!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!、以超生子》女数为?倍数计征社会—抚,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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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 《(三)重婚生育【一个:子女或者有配—。。偶者与?他人生育一个子女】的对当事人双—方分:别按照本条第—(,一)项规《定的标准征》收社会?抚养:费;生育两个及两个!以上子女的按照本条!第(:二,)项的规定征收【。社会:抚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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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四)未到法定婚龄生!育第一?个子女的《或,者违反计划生育法】律法规规定不够间】隔年限生育的对【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!。上三:千元以下的社会【。抚养费;情节严重】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!元以上五千》元以下的社会抚养】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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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】),规避计划生育法【律法规?非法收养子女的视】其收养子女数—分,别按照本条第(一)!。、(二)、(—三)项的《规定征收社》会抚养费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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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县级人民》政府根?据上述计算原则【确定具?体标准每两》年可以调整》一,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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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。 当?事人一方为城—镇居民另一方为非】城镇居民《的,由城镇居《民一方所《在地的县级人民【政,。府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作《出征收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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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条 不【符合:计划生育法律—法规生育子女—的流:动人口的社会—抚养费征收按照【下列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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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 (一)当事【人的生育行》为发生在《其现居住地》的由:现,居住地?县级人民政府计【划,生育行政部门—按照本?办法第五条规定的】。征收标准《。。作出征?收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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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当事人的【。生育行为发生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!户籍所在地》县级: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按《照户:籍所在?地的征?收标准作出》征,收决: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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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当事人的!生育: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!地或者户籍所在地】计划:生育行政部门—均未发现的》由,首先发现《其生育?行为的县级人—民政:府计:划生育行政》部门按?照当地的征收标【准作出征收》决定
】。。 当事—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!社会抚?养费的?另一地不得重—。复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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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第八条 社—会抚养费的征—。收,按,照,下列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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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一)县【级,人民政府计划生育】行政:部门:。应当对当事人的【。生育行为进行立【案调查收集》有关证?据情:况属:实的:。依照本办法作出征】收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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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二,),县级人民政府计【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!向,。当事人送《达,社会抚养费征收决】定书征收《决定书自《送达当事人之日【起生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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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征收社【会抚养费《。应当向当《。事人出具由省财【政部门统一印—制的:征收票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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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!会,抚养:费征收?决定书之日起三十】日内:到,指定:的银行(信用—。。社)一?。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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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未做出社会抚养费征!收,决定书或者未出具省!财政部门统》一印:制的征?收票:据的当事《人有权拒绝缴—纳
】。 第《十,条 当事人一次】性缴纳社会》抚养费确有》实际困难《的应当自《。收到征?收决定之日起三十】日内向作《出征收决定》的,县级人民政》府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:提出分期缴纳—的书面?申请并提供有—关证明?材,料县级人民》政府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应?当自收到《当事: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!内作出批《准或者不批准—分期缴纳的决定并】书面通知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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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分期缴纳—。的期限自批准之日】起不超过三》年第一年缴》纳的数额不低于征】收总额的百分—之四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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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有关单位和组!织应当向县》级人民政府计—划生育行政部门【如实提供当事人上年!实际收入总》额,当事人系职工—。的由所在单位提供;!当事人系《个体工商户的由其经!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!管理部?门会同税务》。部门: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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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《当事人未在》。规定期限内缴纳【社会抚养《。费的自欠缴之日起】每月加收欠缴社【会抚养费《千,分之二的滞纳金【;超过规定期限【三个月仍不缴—纳的:由作出征收决—定的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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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!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!服的可以依》法,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提起行政诉—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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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【条 社会抚养【费及滞?纳金应当全》额上缴?国库纳?入县级财政预算【管理;任《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、!挪用、贪污、私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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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计划生育工【作必需的经费由【各级人民政》府财政?予以:保障
】 第十—五条: 违反《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:擅自增设与计划【生育有关的》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!高社会抚养费征收】标准的或《者截留?、,挪用、贪污、私分】社会抚养费的依照】国,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!。管理办法第十—三条、第《十四条?的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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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六条 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!规,定程序征收社—会抚养费的由其上】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!机,关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直接—责任人给《予警告直《至撤职的行政处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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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七条 本—办法:从二OO四》年八月一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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