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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山:西省征收《征用农民集》体所有土地征地补】偿费分?配使:。。用办法 》 :     】第一条  为维护】被征地?农,户,和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!。。好被:征地农民的补偿【安置工作《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农村土地承【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!。。结合本省实际制【定本办法 —     第!二条  《。。本省行政区域内依】法征收?征用农民集体所有】土地征地补偿费【的分配使用和管【理适用本办》法 —   ?  第三条  征地!。补偿费是《对,被征:。地,农户、农村集—体经:济组织和地上附着】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!补偿费包括土地【补偿:费、安置补》助费以及地上附【着物补偿费和—青苗补偿费 【     本!办法:所称:被征:地农户是《指依法取得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】权的农户 【     第】四条  《征地补偿费的分配】使用:应,当,坚持公开《、公平?、公正的原则 】     】征地补偿《费的分?配使用妇女与—男子享有平等—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!人不得以妇女未婚、!。结婚、离《婚,、丧偶等为》由剥夺?、侵害其依法享【有的:征地补偿权》益,    ! 第五条  县级】以上人?民政府农《业,、农经等部》门应当加《强对农村集体—经济组织《内部征?地补偿费分配—使用:的监督管《理, —    《第六条?  在?征地依法报批前【县级以?上人民?政,府国:土资源?部门:应,。将拟征地《的用:途、位置《、,面积:、补:偿,标,准、:安,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!告知被征地农户【、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!附着物产权人— , : ?    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国土:资源部门《。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!、地类?、面积以及》地,上附着物权属、【种类、数量等现状】进行调查调查—。结,果应与被征地农户、!农村集体《。经济组?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!人共:同确认其《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!应当:。作为征?地报批?的必备内《容经依法批准—的征地事《项应当予《以公示 【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在征地依法报批!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!应当告知被征—地农户、《农村集体经济组【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!人对:拟征土地《的补偿标准、安置】途径有要求听—证,的权利?当事:人要求听证的—应,当在被告知后5【个工作日内提出听】证申请国土资源部】门应当自收到听证】申请之?日起:。20日内按照有关规!定组织听证 — ? :。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征收或》者征用农村土地【的,必须依法办理征【。地手续并及时足额】支付征地补偿—。费 》    》 任何单位和个【人,不,得截留、《挪用、?拖欠征地补偿费【   】  第九条  省人!民政府批准制定【各设区的市、县【征,地的统一年产—值标准或者区片综】合地价时应》当充分考虑》当地农民《生活水平依法支【付的土地补偿费和】。安置补助费不足以支!。付因征地《而导致无地农民社】会保障费《用的应当增加安置补!助,费确实保护》农民的利《益 ? 《    征地单位必!。须严:格执行?省,人民政府制定的【征,地补偿标准 【    【 ,第十条  征地单】位应当在《征地补偿安》置方案?批准之日起》3个月内将征地补】偿费全额支付给被】征地农户;》经,被征地农户》同,意也可以与被征【地农户约定分期支付!征地补偿费》 《 :  :  征地补偿—费用没有足》额到:位,前国土资《源部门不得》发放建?设用地批准书不【。得办理?供地手续征》地单位不《得强行使用土地项】目不:。得,开工建设被征地农】户,和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有权继续使!用土地 《     !。第十:。一条 ? 土地补偿费主【要用:于,被,征地农户农村集【体经济组织不得以】任何名义侵占被征】地农户依《法享有的土》地补:偿费;不《得违法划分老户、新!户、女儿《户  】  : 第十二条 — 土地被《全部征收《同时农?。村集:体经济?组,织撤销建制的—土,地补偿费《80%分配给被征】地农户?;其余20%平【均分配给征地—补偿方案《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!织,依,法享有土地承包经】。营权的成员》    ! 土地被全部—征用的其土地—补偿费以不低—于80?%的比例支付给【被征地农户剩余部】分留给村集体经【济组织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三条  已确—权确地到户的—土地被部分征收或】征用的其土》地补偿费以不—低于80%的比例】支付给被征地农户;!。其余20《%,留给村集体》经济组织 !   ?。  未确《权确地到户的土【地被征收征用后其】土地补偿费和安【置补助费《以不低于80%的】比例平?。均支:付,给征地补《偿安置方案确定时】本集体经济组织【依法享有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!员;其余部》分留给?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 :    【 ,第十四条  地【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!苗,补偿费应当全部支】付,给地:。上附着物《和青苗的所有者 】     !第十五条  安置补!助费根?据不同的安》置,途径支付由征—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!。统一:。安置失?地农民的支付—给负责安《置的单位;不—。需要统一安置的应】当,全部支付《给,失地农民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农村—集体经济组织应【当设立征地补—偿费专户专账核算】、专款专用应当【将征地补偿费依【法进行分配使—用   !  第?十七条  留—给农:村集体经济组—织使用?的,土地补偿《费属于集《体,资产:应纳:入公积公益金—管理:用于发展生产—、,增加积?累集体福利》、公益?事业:等,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!。部报酬不得用于【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!产性开支不》。得用:于清:偿债务 【     —留给农村《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!补偿费?。使用方案应经农村】集体经济《组,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!。代表大会《三分之二以》上同意?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公!布,并接受群众监督 】 :   》。  第十八》条 : 农村?集体经济《组织应当《及时公布《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!及分配?使用情况 】 : ,   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!业、:农经部门应当依【法对征地《补偿费分配使用情】况进行?审计监?督 :   【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,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农村土地承包法【实施后征收征—用农民集体所—。有土地的本》。办法公?布之日土《地,补偿费尚未分—配的应当《按照本?。办法规定分》配使用;尚未全部】。分配的应当》先保证被征》地农户依法所得剩】余部分留给集体经】济组织 —   》  :第二十条 》 农村集《体经济?组织及其负》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!分配使?用征地?补偿费用的由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农业、】农,经等有关部门—责令改正;构成犯】罪的依?法追:究刑事?责,任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!  国家机关工【作人员滥用职—权、徇?私,舞弊、玩忽职守【侵占、挪用、拖欠】征地补偿《费,尚,未构:成犯:罪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:的依法?。追究刑事责任— , 》    《第,二十二条  涉及】承包地征收补偿【费用分?配纠纷的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讼 】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三条  本办【法由省?人,民政府负责解—。释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四】条  本办》法自:200?5年12月》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