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法律责任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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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二?条, 违反本【办法规定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老年人权益保障】法以及其《他有关法律》、行:政法规已《有,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!。。。规定:
! 第四十三条 】。 , ,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关部:门对老年人的—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】查处不力的同—级人民政府负责【老,龄工作的机构有【权督促;情》节严重的由同—级人:民政府予《以通报并对主管人员!和直接责《任人员给予》。处分
】 《第四十?四条 违反本!。办,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所《在地人民政府责【令限期恢《复或者补建并对主管!人,员和:直接:责任人员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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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未经法》定程序擅自拆除养】老,服务设?施、改变用途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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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《(二)经过法定程】序拆除、改》变用途后未按—规定补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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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—五条 违反】。本办法规定养—老机构未按规定在】醒目:位置公示服务项【。目、收费依据—和标准的由》实,施许:可的民政部门责令】改正;拒不改正的处!以一千元以》上三千?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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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六条 《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《养老机构未与老【。年人:或者其代理人—签订服务协议—或者未按照国—家有关?标准和规《定提供服务的养老】。机构:依法承担《相应的民事》责任;情《节,严重的?。由实施许《可的民政部门责【令改正并处以一万】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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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七条 ! 违反本办法第】三十六?条、第三十七条规定!未提供优待》服务的由主管部门】责令:改正;拒不改正的追!究主管人员和—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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