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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经营!与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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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》十二:条 ?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!。在,收费站显著》位,置设置?统一样?式的公告牌主要【内容包括收费站【。名称、审批》机关、收费单位、】收费标准、收费起】止年限和监督电话】等并接受社会—监,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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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高速公路经!营,者应:。当根据车流量开【通收费道口并按照】国家和本《省统一规划和要求】建设高速公路—联网电子《不停车收费等智能】收费:系,统提高通行》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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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 — 高速公路实—。行全省联网收费高】速公路经营者收【取的:通行费应当全—部,上解省高速公—路管理机构省高速公!路管理机构应—当按:照规定拆分结—算定期公布收费结算!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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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】和拆分结算的—具,。体办法由省人民政】府制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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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进入高速公!路的车辆应当在入】口领取通《行凭证驶出时在出口!。。交回通?行,。。凭证并依法交—。纳车辆通行费国【家另有规定》。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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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对,损坏:、调换、不能—出示通行凭证违法折!。返难:以确定?驶入站或者通行里程!的驾驶人应》当按照从《驶出站到联网收费】区域内最《远端收费站的通【行里程交纳车—辆通行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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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因高【速公路?经营:。者的原因无》法,核实:车辆驾驶人所提【供信息的《应当按照驾驶人【提供的?驶入站信息收取车】辆通行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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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—行凭证损坏、遗失的!应当按照《省人民政《府,价格、财政主管部门!核定的通行凭证工本!。费予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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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,条 高速》。公路经营《者及其收费人员在收!费活动?中不得有下》列行为?:
! 《 :(一)擅自设立收】费项目、减免车【辆通:行费、提高收费【标准和扩大收—。。费范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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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代收车辆!通行费以外》。的其他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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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》三)出具不合法【或者无效的票—据;
《
【 》。(四)擅《离职守影《响车辆正常通行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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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五)?法律、?法规禁?止的其他行为—
】 :第十:七条 驾驶—人行驶高《速公路在交费活动中!不得有下列妨碍通行!秩序:的行为: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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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》 (一》)假冒绿色通道优惠!车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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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调换】通行凭证、使用伪】。造的:通,行凭:证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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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三)妨—碍计重器具正常计重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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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。 , , ?(,四)冲闯收费站;】
— , ?。 (五)故】意堵塞?收费道口《;,
】 《 (?六)其他故》。意妨碍通行》秩序的行为
】
第】。。十八条 《 高速?公路经营者发—现拒:交、逃交通行费的】要求其补交通行费】对拒不补交》并造成收费》通道拥堵的可以将其!车辆强行移离;【对两次以《上拒交?、逃交的车辆高速】公路:管理机构应当—向社会公《布,高速公路经营—者在补交通行费【前,有权:拒绝其通行
】
【第,十九条 高速公】。路经:营者应当《建立和完善》电子信息平》台及时发《布交:。。通状况、气象信息】、安全注意事项、】施,工作业、《收费标?准等有关《服务信息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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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高速公—路经营者应当—及时向省《高速公路管》理,机构提供路网运行】、收费、养护—和管理等《有,。关信息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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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条 》高速公路经》营者应当《保证高速《公路隧道照明、通】风、监控、》国,。防和人民《防空:等设:施的正?常运转不得随意【停止使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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