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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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【 为了加强和规范!。法律援助工作保障】公,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!。会公平正义》根据有关法律、【行政法?规结合?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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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二条 】 本条例《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!级,以上人民政府设立】的法律?援助机构依法组织】法律:服务机构《和法律?援助人员《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!合规定?条件的公民提供【无偿法律服务的活动!
— ? 法律服务》机构是指律》师事:。务所、公证处、【基层法律服》务所、司法》鉴,定机构
》。
【 法律援《助人员是指提供法】律援助?的律师、公证员、基!层法律服务工作【者、:司法鉴定人员、【法,律援助机构》中的工作人员和法律!援助志愿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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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条 法【律援助是政府—的责任
》
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将法律援助【工作纳入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纳入基本公共【服务和民生工程建设!加强法律《。援助基础设施、工作!。站,点和队伍建设建立法!律援助?。责任:考核机?制,
】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!律援助经费》纳入:。。同级财政预算予【。以保障法《。律援助?经费由?法律援?。助机构管理和使用专!款专用并接受财【政、:审计和司法行政部】门的:监督
! 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应当支持法律!援助机构做好法律】援助工作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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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: 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司法:行政部门负责监督】管理本行政区域【内的法律援助工作
!。
— : 人民法院、—人民检察院、—公安机关及政府【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!法做好与法律援【助有关的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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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广播、电—视、报刊、网—。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法!律援助社会公—益宣传
【
《。 , ,第五条 法律【。援助机构组织—实施本行《政区域内的法律【援助工作《
》
法律援】助机构应《当设立便民服务大】厅、专线咨》询电话、网》上受理等《。工作平?台建立异地》协作机制为》受,援人提供便》捷的法律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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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!服务:机构、法律》援助:人,员应当依法履—行法律援助》义务:接受司法行》政,部门和法律援助【机构的监督、指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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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 : 司法行政》部门、法律》援助:机构、法律服务机构!应当:建立法律《援助服务质量考核】机,制通过案《。。卷评:。查、质量评》估,和受:援人:回访等方《式加:强,法律援助案》件质量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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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七条 】依法:设立:的法:律,援助基金会接受【。社会组织和个—人对法律援助事【业的捐助向社会【公开捐助资金使用情!况依法?接受: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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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, ,。 鼓?励、支持社》会组织和个人捐【助法律援《助事业
! 《第八条 《 县: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及其司法行【政,。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!助工作中作出突【出贡献?的,组织和个人给—予表彰和奖励
】